【招标公告】库房及阳光房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2023-JLXLBH-G4015)(第1包)
【招标公告】库房及阳光房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2023-JLXLBH-G4015)(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绵阳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库房及阳光房建设监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部库房及阳光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询价公告
我部拟询价确定库房及阳光房建设监理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库房及阳光房建设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LXLBH-G4015
三、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主要包括我部拟新建2处库房、1处阳光房。1处库房约100平方米,钢架结构1层;1处库房约300平方米,钢架结构1层,采取隔断对房间进行分割;新建阳光房约300平方米,空余屋面进行封顶,找平地面。
询价范围:库房及阳光房建设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等监理工作,以及保修、结算审核及配合审计等服务工作。
计划工期: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相关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资格要求和资质文件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无恶意欠款、无理拒付、结算垫付、被冻结扣划等不良财务记录。
(二)资质文件
由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表递交,递交方式:电子邮件,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必须通过年审或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应当写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应当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投标人务必于2023年11月20日17时00分前将报名文件递交至我部,过时不再受理。
特别强调:投标人递交资质文件报名的同时,务必同时将相关报名信息发送短信至我单位采购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短信主要内容如下:报名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否则报名无效,联系方式如下。
五、公示时间,询价文件发出时间、地点、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
(二)发出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
(三)发出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四)发出方式:对已交资质文件的合格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售询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
(二)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
(三)报价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需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询价会开始时间、地点
(一)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
(二)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段先生、杨先生(纪检)
电 话:15608260593(段先生)、15331331307(纪检)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具体地址电询)
九、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询价采购,价低者成交,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严格响应询价文件,必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提供报价;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报价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和意见建议,并得到事业部门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我部拟询价确定库房及阳光房建设监理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库房及阳光房建设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LXLBH-G4015
三、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主要包括我部拟新建2处库房、1处阳光房。1处库房约100平方米,钢架结构1层;1处库房约300平方米,钢架结构1层,采取隔断对房间进行分割;新建阳光房约300平方米,空余屋面进行封顶,找平地面。
询价范围:库房及阳光房建设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等监理工作,以及保修、结算审核及配合审计等服务工作。
计划工期: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相关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资格要求和资质文件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无恶意欠款、无理拒付、结算垫付、被冻结扣划等不良财务记录。
(二)资质文件
由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表递交,递交方式:电子邮件,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必须通过年审或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应当写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应当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投标人务必于2023年11月20日17时00分前将报名文件递交至我部,过时不再受理。
特别强调:投标人递交资质文件报名的同时,务必同时将相关报名信息发送短信至我单位采购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短信主要内容如下:报名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否则报名无效,联系方式如下。
五、公示时间,询价文件发出时间、地点、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
(二)发出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
(三)发出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四)发出方式:对已交资质文件的合格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售询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
(二)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
(三)报价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需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询价会开始时间、地点
(一)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
(二)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段先生、杨先生(纪检)
电 话:15608260593(段先生)、15331331307(纪检)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具体地址电询)
九、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询价采购,价低者成交,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严格响应询价文件,必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提供报价;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报价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和意见建议,并得到事业部门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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