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恒轩•映江台项目销售软件服务及售后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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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恒轩•映江台项目销售软件服务及售后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磋商公告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恒轩•映江台项目销售软件服务及售后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恒轩•映江台项目销售软件服务及售后服务。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1.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恒轩•映江台项目销售软件服务及售后服务,共计1个包。
2.最高限价:***.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磋商保证金回执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评标时进行网上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岷江大厦12楼)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资料加盖公司鲜章)。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1600 元(大写:壹仟陆佰元整)。(现金保证金转账时分别在备注栏应注明名称、用途)应在2023年11月27日 17 时00 分前。
供应商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磋商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磋商担保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磋商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磋商担保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磋商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开户单位: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63590120000007911
1.参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参选保证金或保函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人。
2.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人开具的收据复印件装订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作为缴纳凭据;
3.磋商保证金应一次性足额交纳(不少于要求的金额);
4.交纳保证金的户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备注:恒轩•映江台项目销售软件服务及售后服务磋商保证金。
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0:00 (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0:00 (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2层1号)。
十一、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zwgk/zdlyxxgk/zcfg)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岷江大厦12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恒轩•映江台项目销售软件服务及售后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恒轩•映江台项目销售软件服务及售后服务。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1.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恒轩•映江台项目销售软件服务及售后服务,共计1个包。
2.最高限价:***.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磋商保证金回执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评标时进行网上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岷江大厦12楼)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资料加盖公司鲜章)。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1600 元(大写:壹仟陆佰元整)。(现金保证金转账时分别在备注栏应注明名称、用途)应在2023年11月27日 17 时00 分前。
供应商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磋商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磋商担保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磋商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磋商担保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磋商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开户单位: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63590120000007911
1.参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参选保证金或保函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人。
2.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人开具的收据复印件装订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作为缴纳凭据;
3.磋商保证金应一次性足额交纳(不少于要求的金额);
4.交纳保证金的户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备注:恒轩•映江台项目销售软件服务及售后服务磋商保证金。
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0:00 (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0:00 (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2层1号)。
十一、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zwgk/zdlyxxgk/zcfg)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岷江大厦12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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