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操场围墙排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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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操场围墙排危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
操场围墙排危工程招标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拟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操场围墙排危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承包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WCJZX-2023-001
2.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操场围墙排危工程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项目预算:8.6万元(大写:捌万陆仟元整)。
三、项目简介:
本工程项目主体为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项目内容为操场围墙排危工程。
四、邀请供应商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e路阳光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承包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的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查询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承包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承包商为发包人、采购、发包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承保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本工程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 时间:自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总务处办公室,现场发售电话:***。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报价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下午2:30分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
邮编:64401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
2023年11月27日
操场围墙排危工程招标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拟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操场围墙排危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承包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WCJZX-2023-001
2.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操场围墙排危工程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项目预算:8.6万元(大写:捌万陆仟元整)。
三、项目简介:
本工程项目主体为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项目内容为操场围墙排危工程。
四、邀请供应商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e路阳光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承包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的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查询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承包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承包商为发包人、采购、发包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承保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本工程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 时间:自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总务处办公室,现场发售电话:***。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报价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下午2:30分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
邮编:64401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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