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马鸣阁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原八二一生活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马鸣阁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原八二一生活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广元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马鸣阁社区居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泽旺宏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马鸣阁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原八二一生活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泽旺政采竞(2023)9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马鸣阁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原八二一生活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磋商公告中附件“采购需求”中“三、商务要求”“2★缺陷责任期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内,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缺陷修复义务,并承担相应费用。”更正为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内,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缺陷修复义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2、原磋商公告中附件“采购需求”中“三、商务要求”“5★质量保修期 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为1个月,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方承担。”更正为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方承担。
3、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马鸣阁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木马街9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泽旺宏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恒业锦城三期15楼11号
联系方式:***18382086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泽旺政采竞(2023)9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马鸣阁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原八二一生活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磋商公告中附件“采购需求”中“三、商务要求”“2★缺陷责任期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内,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缺陷修复义务,并承担相应费用。”更正为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内,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缺陷修复义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2、原磋商公告中附件“采购需求”中“三、商务要求”“5★质量保修期 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为1个月,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方承担。”更正为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方承担。
3、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马鸣阁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木马街9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泽旺宏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恒业锦城三期15楼11号
联系方式:***18382086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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