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泸州市精神病医院本部院区食堂劳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泸州市 发布日期: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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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泸州市 采购单位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顺意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本部院区食堂劳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泸州立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3000526
二、项目名称:本部院区食堂劳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泸州立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8号12号楼4层411号 2,228,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泸州立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餐饮服务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食堂加工制作服务项目 按“快捷、有序、安全”的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对食堂进行管理,包括为医院服务对象及亲属、员工提供膳食服务,采购人提供场所和设备,水、电、气三通。 1.完善质保措施,确保服务对象及家属、员工就餐质量;不定期更换菜品,基本满足病员及家属、员工就餐需求;保证饭菜的热度;建立服务质量反馈渠道,定期对服务质量(包括饭菜的质量、味道、品种、数量、卫生等进行考核),并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整改。 2.人员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所有工作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由供应商自行安排工作人员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如有人员发生变化,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交新员工的健康证。合同期内人员健康证必须保持有效。 3.供应商应提供每周食谱,规格不得低于规定的数量。 4.每周四制定下一周食谱,并报医院审核。经审核后,供应商应在周一上午10点前将食谱公示到指定位置。 供应商应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制定出利于健康的营养膳食服务(如糖尿病、高血压等病员营养食谱等),并能提供个性化服务。供应商应按照就餐人数向食材配送方报食材数量,保证就餐人员每人每天肉类不少于125克,蔬菜应为当季时令新鲜蔬菜且每人每天不少于750克。 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情况下,供应商应及时解决,不得推迟供餐和停餐。供应商应每日对餐盘、餐桶等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处理餐厨垃圾和食堂卫生打扫。 本次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预计为2024年2月至2027年1月(以实际签订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2,228,4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树青、胡银亨、杨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规定以及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泸州立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万顺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顺意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万诚国际1区1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顺意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5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本部院区食堂劳务项目磋商文件(2023112302).pdf
评标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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