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民(辅)警、职工、社工人身意外伤害补充保险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所属地区:四川眉山市 发布日期:2023-12-13

【招标公告】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民(辅)警、职工、社工人身意外伤害补充保险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眉山市 采购单位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民(辅)警、职工、社工人身意外伤害补充保险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40220230002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民(辅)警、职工、社工人身意外伤害补充保险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原:4.2.1 意外身故及伤残:
(1)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赔付金额为80万元(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残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按工伤标准进行鉴定后,给付对应伤残保险金。
(3)保险期内意外身故及伤残以80万元为限。
更正为:4.2.1 意外身故及伤残:
(1)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赔付金额为40万元(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残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按工伤标准进行鉴定后,给付对应伤残保险金。
(3)保险期内意外身故及伤残以40万元为限。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14 10:00:00,更正为:2023-12-19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2-14 10:00:00,更正为:2023-12-19 10: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长安中路1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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