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绵阳市司法局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绵阳市 发布日期:2023-12-14

【招标结果】绵阳市司法局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绵阳市 采购单位 绵阳市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绵阳宏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611
二、项目名称: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绵阳宏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绵阳市涪城区会临巷2-2号 675,7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绵阳宏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 详见分项报价明细表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现行标准。
(3)若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货物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成交供应商在交货之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的核心产品进行功能演示,如果演示功能与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不符,则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将中止合同,同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部门报告,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提供书面承诺函做入响应文件)
1(批) 675,750.00 675,7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国政、李卓君(采购人代表)、杨著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5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费转账信息:
公司名称: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0200180000061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司法局
地址:科创区董家沟行政集中办公区五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层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四川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