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华287-7-阿坝物业服务项目-秩序维护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新华287-7-阿坝物业服务项目-秩序维护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阿坝物业服务项目-秩序维护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本招标项目为【阿坝物业服务项目-秩序维护】项目(招标编号:【JCZB-2023-287-7】,招标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阿坝物业服务项目-秩序维护】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51元/月(不含税)。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阿坝物业服务项目-秩序维护】;
【采购预算金额:***.51元/月(不含税),服务期限:招标结束-2024年11月15日】。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中标人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51元/月】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其他采购建议:
2.1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九条,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比选、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的采购招标(含招租)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时,评标时若合格待选人少于 3 个,可对 2 家合格待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 1 家评标小组推荐的合格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招标;与 1 家合格待选人定向谈判的,由原评标小组作为谈判小组完成谈判。
2.2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分包合同到期后,根据本次方案(要点),结合后评估结果,对全部符合以下情形的,下一轮分包合同采用续签的方式:
1、收入合同成功续签,且收入合同对应服务内容无变化
2、原采购内容无变化且原中标供应商合同履约服务质量综合考评达到 90 分以上。
3.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或授权)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6.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00时00分】,下午【17时00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2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张鑫玉】
电 话:【***】
电子邮件:【1491798670@qq.com】
招标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阿坝物业服务项目-秩序维护】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51元/月(不含税)。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阿坝物业服务项目-秩序维护】;
【采购预算金额:***.51元/月(不含税),服务期限:招标结束-2024年11月15日】。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中标人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51元/月】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其他采购建议:
2.1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九条,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比选、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的采购招标(含招租)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时,评标时若合格待选人少于 3 个,可对 2 家合格待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 1 家评标小组推荐的合格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招标;与 1 家合格待选人定向谈判的,由原评标小组作为谈判小组完成谈判。
2.2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分包合同到期后,根据本次方案(要点),结合后评估结果,对全部符合以下情形的,下一轮分包合同采用续签的方式:
1、收入合同成功续签,且收入合同对应服务内容无变化
2、原采购内容无变化且原中标供应商合同履约服务质量综合考评达到 90 分以上。
3.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或授权)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6.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00时00分】,下午【17时00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2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张鑫玉】
电 话:【***】
电子邮件:【1491798670@qq.com】
招标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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