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阳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废水、废气、噪声等环保类监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资阳市 发布日期:2023-12-20

【招标公告】资阳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废水、废气、噪声等环保类监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资阳市 采购单位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废水、废气、噪声等环保类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废水、废气、噪声等环保类监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ND-ZF-2023209
项目名称:资阳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废水、废气、噪声等环保类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5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5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内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废水、废气、噪声等环保类监测服务项目。
2.本项目共1个包。
3.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序号
标的名称
所属行业
1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废水、废气、噪声等环保类监测服务项目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项目清单
监测点位
监测类别
监测项目
采样方法及个数
监测频次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资阳市老年护理院
无组织废气
甲烷
连续采样
1次/季
 
无组织废气
臭气浓度
连续采样
1次/季
 
无组织废气
氨(氨气)
连续采样
1次/季
 
无组织废气

连续采样
1次/季
 
无组织废气
硫化氢
连续采样
1次/季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资阳市老年护理院
燃气锅炉排放口
颗粒物
连续采样
1次/年
 
燃气锅炉排放口
氮氧化物
连续采样
1次/月
 
燃气锅炉排放口
二氧化硫
连续采样
1次/年
 
燃气锅炉排放口
林格曼黑度
连续采样
1次/年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资阳市老年护理院
废水
PH
至少3个混合样
1次/月
 
废水
色度
至少3个混合样
1次/季
 
废水
悬浮物
至少3个混合样
1次/周
 
废水
五日生化需氧量
至少3个混合样
1次/季
 
废水
化学需氧量
至少3个混合样
1次/周
 
废水
粪大肠菌群
至少3个混合样
1次/月
 
废水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至少3个混合样
1次/季
 
废水
总磷
至少3个混合样
1次/季
 
废水
氨氮(NH3-N)
至少3个混合样
1次/月
 
废水
石油类
至少3个混合样
1次/季
 
废水
动植物油
至少3个混合样
1次/季
 
废水
挥发酚
至少3个混合样
1次/季
 
废水
总氰化物
至少3个混合样
1次/季
 
废水
志贺氏菌
至少3个混合样
1次/半年
 
废水
沙门氏菌
至少3个混合样
1次/季
 

注:具体监测项目以医院排污许可证为准。
2、填报医院2024年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内容。
3、填报医院2024年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
4、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卫生许可证书办理。
5、填报医院排污许可证变更的内容(如有)。
6、每次采样检测后需出具检测报告。
7、特殊情况如有不合格检测报告时,提供补检服务,补检服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中标供应商需全力协助采购方进行整改,直到检测合格为止。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照每季度监测服务项目据实结算。
4.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5、检测时间要求:检测项目清单内规定每月检查的应在每月20日前检测,25日前出报告。检测项目清单内规定每季检查的应在该季最后一个月20日前检测,25日前出报告。检测项目清单内规定每半年检查的应在半年内最后一个月20日前检测,25日前出报告。检测项目清单内规定每年检查的应在当年内最后一个月20日前检测,25日前出报告。
6、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提出的检测要求及排污许可证要求按时间节点进行检测并进行平台数据传送。如因中标供应商工作原因未按时间节点造成漏检或未上传平台数据,每出现一次在合同总款中扣除5%服务费,少两次扣除10%以此类推直到扣完为止。如因中标供应商工作原因未按时间节点造成漏检或未上传平台数据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至 2023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方式:1.现场获取: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包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网上(远程)办理: (1)投标人网上(远程)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号、电子邮箱、包号(如涉及)等)。 (2)投标人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介绍信需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缴纳凭证截图发送至2245603278@qq.com。 3.报名咨询:付女士;联系电话:17380242015。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本项目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收款单位: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资阳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130711917697 注:缴纳报名费用时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如涉及)等。报名费用缴纳账户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公对公转账) (五)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路9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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