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江县实验中学实验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强基工程设备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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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巴中市 | 采购单位 | 南江县实验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南江县实验中学实验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强基工程设备采购(二次)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江县实验中学实验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强基工程设备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92220230002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强基工程设备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相关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谈判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6.5履约验收方案中“11)履约验收标准”更正如下:
原详细描述:
11)履约验收标准:
原详细描述: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南江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序号 工 程 名 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备注 1 收集筑土坝的石碾等物件(暂估价) 20000.00 2 石刻汉字(内容:红花水库)(暂估价) 30000.00 3 手持式电动割草机(142个水库)(暂估价) 70000.00 4 中咀水库更换油缸(暂估价) 26400.00 6个*4400元/个 5 中咀水库操作盘维修更换(暂估价) 8800.00 现更正为(增加6.7两项内容):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南江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序号 工 程 名 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备注 1 收集筑土坝的石碾等物件(暂估价) 20000.00 2 石刻汉字(内容:红花水库)(暂估价) 30000.00 3 手持式电动割草机(142个水库)(暂估价) 70000.00 4 中咀水库更换油缸(暂估价) 26400.00 6个*4400元/个 5 中咀水库操作盘维修更换(暂估价) 8800.00 6 养生潭水库溢流阀(暂估价) 8800.00 2套*4400/个 7 养生潭水库操作盘维修更换(暂估价) 8800.00 开标时间顺延,其余不变。
更正为:
11)履约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并制定验收方案,成交供应商参与并提出验收申请,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及试运行后一次性验收。 (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川财采〔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号)要求、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内容:技术服务要求、合同履约质量等内容以及应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4)验收结果利用: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作为支付采购资金的依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如货物经成交供应商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成交供应商不能交付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6)成交供应商根据规定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超过10日,视为验收合格。 (7)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江县实验中学
地址: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路滨河路东段25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红塔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827-8619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92220230002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强基工程设备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相关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谈判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6.5履约验收方案中“11)履约验收标准”更正如下:
原详细描述:
11)履约验收标准:
原详细描述: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南江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序号 工 程 名 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备注 1 收集筑土坝的石碾等物件(暂估价) 20000.00 2 石刻汉字(内容:红花水库)(暂估价) 30000.00 3 手持式电动割草机(142个水库)(暂估价) 70000.00 4 中咀水库更换油缸(暂估价) 26400.00 6个*4400元/个 5 中咀水库操作盘维修更换(暂估价) 8800.00 现更正为(增加6.7两项内容):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南江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序号 工 程 名 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备注 1 收集筑土坝的石碾等物件(暂估价) 20000.00 2 石刻汉字(内容:红花水库)(暂估价) 30000.00 3 手持式电动割草机(142个水库)(暂估价) 70000.00 4 中咀水库更换油缸(暂估价) 26400.00 6个*4400元/个 5 中咀水库操作盘维修更换(暂估价) 8800.00 6 养生潭水库溢流阀(暂估价) 8800.00 2套*4400/个 7 养生潭水库操作盘维修更换(暂估价) 8800.00 开标时间顺延,其余不变。
更正为:
11)履约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并制定验收方案,成交供应商参与并提出验收申请,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及试运行后一次性验收。 (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川财采〔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号)要求、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内容:技术服务要求、合同履约质量等内容以及应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4)验收结果利用: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作为支付采购资金的依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如货物经成交供应商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成交供应商不能交付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6)成交供应商根据规定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超过10日,视为验收合格。 (7)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江县实验中学
地址: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路滨河路东段25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红塔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827-8619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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