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宾市翠屏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3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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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宜宾市翠屏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51150224T000010916216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宜宾市翠屏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51150224T000010916216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宜宾市翠屏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项目名称:51150224T000010916216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翠屏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 15,108.65平方米、 预算金额 5,439,114.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多次调研、论证,翠屏区政务服务中心所租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1.房屋性质要求。所租场地必须为权属清晰的商业用途房屋现楼,保证在成交后交付时无出让、查封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2.区位要求。所租场地应位于翠屏区岷江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干道旁,交通便利。
3.安全等级要求。根据《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51/T 1174—2010)要求,所租场地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二级及以上,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7度,应采用框架、框架剪力墙、剪力墙等结构形式。
4.面积楼层要求。此次采购包含政务服务大厅及后台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档案资料存放区域等,所租场地面积应为1.5万-2万平方米,集中连片,底楼有层高不低于6m的开阔入户大厅。
5.配套设施要求。一是小汽车停车位不少于480个。二是场地须有拽引电梯(含符合要求的消防电梯)、自动扶梯、无障碍设施等。三是水、电、气可实现单独计量;用电负荷不少于7000KW。四是场地须具备中央空调且每层可分区域单独控制。五是场地须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六是租赁楼栋内不含餐饮、娱乐等业态。七是场地已经装修完成,提供可满足政务服务功能使用的办公设备和家具。
6.租金限额标准。不高于30元/月/㎡。
7.跟踪服务要求。承租面积范围内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因正常自然损耗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害,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修缮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对楼房及其附着设施需每年检查、修缮至少一次,采购人应给予积极协助。因采购人管理不善造成场地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并赔偿损失。通过实地对岷江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调研、摸排,只有位于翠屏区岷江新区的戎鼎大厦裙楼部分-1层——4层符合上述要求,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业主,故选定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高发路2号附2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东山路25号
联系电话: ***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高发路2号
联系电话: 8906197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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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2023年12月26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宜宾市翠屏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项目名称:51150224T000010916216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翠屏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 15,108.65平方米、 预算金额 5,439,114.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多次调研、论证,翠屏区政务服务中心所租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1.房屋性质要求。所租场地必须为权属清晰的商业用途房屋现楼,保证在成交后交付时无出让、查封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2.区位要求。所租场地应位于翠屏区岷江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干道旁,交通便利。
3.安全等级要求。根据《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51/T 1174—2010)要求,所租场地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二级及以上,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7度,应采用框架、框架剪力墙、剪力墙等结构形式。
4.面积楼层要求。此次采购包含政务服务大厅及后台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档案资料存放区域等,所租场地面积应为1.5万-2万平方米,集中连片,底楼有层高不低于6m的开阔入户大厅。
5.配套设施要求。一是小汽车停车位不少于480个。二是场地须有拽引电梯(含符合要求的消防电梯)、自动扶梯、无障碍设施等。三是水、电、气可实现单独计量;用电负荷不少于7000KW。四是场地须具备中央空调且每层可分区域单独控制。五是场地须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六是租赁楼栋内不含餐饮、娱乐等业态。七是场地已经装修完成,提供可满足政务服务功能使用的办公设备和家具。
6.租金限额标准。不高于30元/月/㎡。
7.跟踪服务要求。承租面积范围内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因正常自然损耗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害,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修缮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对楼房及其附着设施需每年检查、修缮至少一次,采购人应给予积极协助。因采购人管理不善造成场地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并赔偿损失。通过实地对岷江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调研、摸排,只有位于翠屏区岷江新区的戎鼎大厦裙楼部分-1层——4层符合上述要求,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业主,故选定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高发路2号附2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东山路25号
联系电话: ***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高发路2号
联系电话: 8906197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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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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