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二期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四川攀枝花市 发布日期:2023-12-29

【招标结果】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二期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攀枝花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二期工程)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二期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二期工程)监理
公示标题 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二期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2023-12-28 12: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3-12-31 12:00:00
公示发布时间 2023-12-28 09:16:08

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二期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07-440604-04-01-978322、2307-440604-04-01-770722

投资项目名称

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二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二期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二期工程)监理

公示名称

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二期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标得分9.68分,技术标得分59.24分,资信标得分30分,总分98.92分,排名第一。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总价***.00元/投标折率96.50%

质量承诺

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贯穿于所监理项目的全过程,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决算、资料归档、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终止。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任少林

资质资格

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师)粤中职证字第1806003005376号;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44036317。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营业执照号9144060472438795XE;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E244005866。

业绩情况

城南片区水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监理;规划六路道路工程、规划六路(魁奇路至东平路)道路工程、规划十九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三水新城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1标监理;佛山一环辅道(狮山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禅西大道(禅城段)沿线景观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监理。

异议受理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381796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3105869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七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28日12时

公示结束日期

2023年12月31日12时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1、项目编号:GC2023(CC)WZ0145。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评标结果公开资料.pdf
  • 附件名称 2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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