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珙县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第三批次:甘泉水厂备用水源管道工程、巡场镇金沙村饮水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宜宾市 发布日期:2024-01-05

【招标公告】珙县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第三批次:甘泉水厂备用水源管道工程、巡场镇金沙村饮水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宜宾市 采购单位 珙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珙县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第三批次:甘泉水厂备用水源管道工程、巡场镇金沙村饮水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珙县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珙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8-511526-04-01-123323】FGQB-01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珙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珙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珙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8-511526-04-01-123323】FGQB-014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珙县巡场镇、珙泉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甘泉水厂备用水源管道工程:新建DN600钢管13.4KM,该管道起点为珙双路口处珙泉两河口向珙双路口补水工程预留管道接口,终点位甘泉水厂,为新建管线,管线沿甘泉水厂原有的漂水岩至甘泉水厂引水管道线路敷设,新建塘坝管理房1座。巡场镇金沙村饮水工程:改造包含寿增寺至金沙村新敷设Ф110PE管约2600米,在原闸阀井内设置阀门,并与原配水管道联通;新敷设Ф63PE管约1600米,新增98套远程智能水表及配套件;安装DN100总表流量计;增压泵设备组1套,泵房1座。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配合完成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最终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建设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以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完成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等所有涉及的一切第三方检测检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等全面负责。
  2.5 标段划分:第三批次:甘泉水厂备用水源管道工程 、巡场镇金沙村饮水工程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建设能力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0 年 01 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给水工程或供水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③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③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05 09:00 至 2024-01-11 18: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26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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