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四川锋锦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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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自贡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四川锋锦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企业名称: 四川锋锦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10704MA6B41YC7E
企业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邓井关街道晨光大道1127号附1号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1835299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罚款9176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壹佰柒拾陆元整);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之规定。
公布日期: 2024-01-10 09:10
处罚日期: 2023-12-20
公布截止日期: 2024-12-20
执法单位: 小金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10704MA6B41YC7E
企业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邓井关街道晨光大道1127号附1号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1835299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罚款9176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壹佰柒拾陆元整);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之规定。
公布日期: 2024-01-10 09:10
处罚日期: 2023-12-20
公布截止日期: 2024-12-20
执法单位: 小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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