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神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标段澄清公告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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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眉山市 | 采购单位 |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青神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青神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EPC)(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标段
澄清公告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2.3设计费支付条件支付条件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支付至签约设计合同价的30%,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80%,支付至签约设计合同价的 70%,竣工结算后付至合同价的 100%。工程 款支付条件: 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20%,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60%,支 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经审计后付 至审计金额(发、承包双方同意以审计机构对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的审计结果作 为结算依据)的 97%,剩余的 3%作为本项目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据实 结算无息退还。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通过图审单位审查的施工图文件并取得财评报告后,提交完善的请款资料,发包人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60%,计元。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按程序向承包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计元。3、完成项目结算后,发包人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剩余的20%,计元。 工程款支付条件 1、财政评审报告出具之前:每月 20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己完工程量报告一式肆份,经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和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报发包人委托的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审核,发包人核准后,按承包人当月实际完成部分的初步设计概算相应价款*(1-中标下浮率)的 50%支付进度款。财政评审报告出具之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已完工程量报告一式肆份经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和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报发包人委托的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审核,发包人核准后,支付至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70%。2、财政评审报告出具之后:每月20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己完工程量报告一式肆份,经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和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报发包人委托的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审核,发包人核准后,按承包人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支付进度款,其中工资性工程款在当月工程款中的占比为不低于 10%,且应满足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需要。提交竣工结算资料且移交业主指定的相关部门后支付至合同内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0%。修改为:设计费支付条件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50%,支付至签约设计合同价的 30%,完成合 同工程量的 80%,支付至签约设计合同价的 70%,竣工结算后付至合同价的 100%。 工程 款支付条件: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20%,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60%,支 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80%;经审计后付 至审计金额 (发、承包双方同意以审计机构对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的审计结果作 为结算依据) 的 97%,剩余的 3%作为本项目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据实 结算无息退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澄清公告.pdf
澄清公告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2.3设计费支付条件支付条件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支付至签约设计合同价的30%,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80%,支付至签约设计合同价的 70%,竣工结算后付至合同价的 100%。工程 款支付条件: 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20%,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60%,支 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经审计后付 至审计金额(发、承包双方同意以审计机构对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的审计结果作 为结算依据)的 97%,剩余的 3%作为本项目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据实 结算无息退还。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通过图审单位审查的施工图文件并取得财评报告后,提交完善的请款资料,发包人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60%,计元。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按程序向承包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计元。3、完成项目结算后,发包人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剩余的20%,计元。 工程款支付条件 1、财政评审报告出具之前:每月 20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己完工程量报告一式肆份,经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和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报发包人委托的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审核,发包人核准后,按承包人当月实际完成部分的初步设计概算相应价款*(1-中标下浮率)的 50%支付进度款。财政评审报告出具之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已完工程量报告一式肆份经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和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报发包人委托的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审核,发包人核准后,支付至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70%。2、财政评审报告出具之后:每月20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己完工程量报告一式肆份,经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和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报发包人委托的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审核,发包人核准后,按承包人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支付进度款,其中工资性工程款在当月工程款中的占比为不低于 10%,且应满足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需要。提交竣工结算资料且移交业主指定的相关部门后支付至合同内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0%。修改为:设计费支付条件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50%,支付至签约设计合同价的 30%,完成合 同工程量的 80%,支付至签约设计合同价的 70%,竣工结算后付至合同价的 100%。 工程 款支付条件: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20%,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60%,支 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80%;经审计后付 至审计金额 (发、承包双方同意以审计机构对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的审计结果作 为结算依据) 的 97%,剩余的 3%作为本项目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据实 结算无息退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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