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浔栖江南度假区三期51160120240124GC0035-001澄清文件
【招标公告】浔栖江南度假区三期51160120240124GC0035-001澄清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广安市 | 采购单位 | 广安浔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安旅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浔栖江南度假区三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浔栖江南度假区三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补遗书01号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中:“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1)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4.1条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0)其他要求:1、项目管理机构须按下列要求进行配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给排水设计负责人1人,电气设计负责人(供配电)1人,安全负责人1人,采购负责人1人,造价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2人,质量员(质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修改为:“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0)其他要求:1、项目管理机构须按下列要求进行配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给排水设计负责人1人,电气设计负责人(供配电)1人,安全负责人1人,采购负责人1人,造价负责人1人。”
3、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9.4条“低于成本报价”“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5%及以上的。”修改为:“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1)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及以上的,称为有效低价投标,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投标。
(2)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5、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为准。招标人:广安浔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安旅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补遗书01号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中:“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1)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4.1条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0)其他要求:1、项目管理机构须按下列要求进行配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给排水设计负责人1人,电气设计负责人(供配电)1人,安全负责人1人,采购负责人1人,造价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2人,质量员(质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修改为:“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0)其他要求:1、项目管理机构须按下列要求进行配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给排水设计负责人1人,电气设计负责人(供配电)1人,安全负责人1人,采购负责人1人,造价负责人1人。”
3、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9.4条“低于成本报价”“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5%及以上的。”修改为:“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1)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及以上的,称为有效低价投标,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投标。
(2)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5、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为准。招标人:广安浔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安旅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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