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江安县财政局江安县西外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新建棚改安置房及小区配套项目(江安县工业园区第四期安置房及配套市政工程)预控价评审造价咨询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宜宾市 发布日期:2024-02-05

【招标结果】江安县财政局江安县西外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新建棚改安置房及小区配套项目(江安县工业园区第四期安置房及配套市政工程)预控价评审造价咨询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宜宾市 采购单位 江安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期新建棚改安置房及小区配套项目(江安县工业园区第四期安置房及配套市政工程)预控价评审造价咨询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N5115232024000004
二、项目名称:江安县西外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新建棚改安置房及小区配套项目(江安县工业园区第四期安置房及配套市政工程)预控价评审造价咨询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2801-2808号 301,16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评审咨询服务 江安县西外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新建棚改安置房及小区配套项目(江安县工业园区第四期安置房及配套市政工程)预控价评审造价咨询服务 按国家相关规定,对江安县西外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新建棚改安置房及小 区配套项目(江安县工业园区第四期安置房及配套市政工程)进行预算评审并出具预算控制价审核报 告 (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 规定;依法独立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对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评审报告及相关信息不向外泄露,不利用评审获取的信 息牟取不正当利益或用于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任何事项。受托项目完成后,如实、完整地将评审形成的 全部纸质资料原件和电子资料整理移交给采购人,并清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 电子信息。 (2)参加本次采购范围内项目评审的造价人员必须注册于供应商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评审人 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一经发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成交供应商与投资单位、施工单位有以下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不承担本项目评 审工作(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 ①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员工承办过受托评审项目所涉及的概(预)算编制、过程控制、 资产评信、鉴证服务等业务的; ②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员工近2年内与投资单位、施工单位有其它经济利益和业务往来 关系,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其他利害关系的; ③成交供应商负责人或其近亲属与投资单位、施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 ④开展受托项目评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保持与采购人评审工作组的沟通,所有资料接收、发 送、工作联系均应通过采购人评审工作组进行,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采购人评审工作 组,接受采购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了解。在评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可能影响评审 结果的重大问题,采购人应当及时回复,待回复时限不计入审计时限(待回复时限指:采购人收到书 面报告的次日起至成交供应商收到书面回复次日止)。 ⑤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健全受托评审项目质量内控机制,对评审结论严格进行层级复核。向采购 人出具的评审报告,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审签并加盖公章。 成交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对其受托项目评审结论进行复核,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评审结果进行复 核,复核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复核结果应当征求成交供应商意见。 ⑥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及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 遵守廉政承诺及廉政评审的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 ⑦成交供应商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成交供应商向 采购人提供建设项目客观、真实、准确的工程造价评审结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保障参 与建设各方合法权益。 ⑧成交供应商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督,成交供应商派出人员接受采购人成立的项目评审工作 组的统一管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 (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 规定;依法独立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对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评审报告及相关信息不向外泄露,不利用评审获取的信 息牟取不正当利益或用于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任何事项。受托项目完成后,如实、完整地将评审形成的 全部纸质资料原件和电子资料整理移交给采购人,并清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 电子信息。 (2)参加本次采购范围内项目评审的造价人员必须注册于供应商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评审人 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一经发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01,16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惠、杨鸣(采购人代表)、朱利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定额计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9,034.00元(大写:玖仟零叁拾肆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03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江安县财政局; 财政监督电话:0831-2632009 。2.计划号:[51152324210200000938[2024]00010]。3.经过评审后,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中科华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得分相同,报价相同,并列第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随机排序的方式产生成交候选人顺序,最终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评审系统随机抽取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安县财政局
地址: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西段106号
联系方式:0831-2624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联系方式:0831-7193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哲
电话:0831-7193265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4日
相关附件:
江安县西外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新建棚改安置房及小区配套项目(江安县工业园区第四期安置房及配套市政工程)预控价评审造价咨询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df
评审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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