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东部新区通车公路交安设施维护管养服务单位采购(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招标信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东部新区通车公路交安设施维护管养服务单位采购(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东部新区通车公路交安设施维护管养服务单位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合同编号:N5101872023000212-1
二、合同名称:东部新区通车公路交安设施维护管养服务单位采购(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01872023000212
四、项目名称:东部新区通车公路交安设施维护管养服务单位采购(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子午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玉通巷4号3-1幢1楼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合同金额: 4,9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玖拾肆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5日至2025年02月04日
履约地点:东部新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0131修订(含律师关于格式修改意见)东部新区交安设施维护合同.pdf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2024年02月06日
二、合同名称:东部新区通车公路交安设施维护管养服务单位采购(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01872023000212
四、项目名称:东部新区通车公路交安设施维护管养服务单位采购(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子午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玉通巷4号3-1幢1楼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东部新区通车公路交安设施维护管养服务单位采购(二次) | 1(批) | ¥4,948,000.00 | ¥4,948,000.00 | (一)巡查及检修评估服务要求 1、巡查方式:采用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定期巡查要求:(1)国省县道每半月全覆盖巡查一次,每月提供一份巡查报告;(2)乡村公路每月全覆盖巡查一次,每月提供一份巡查报告。不定期巡查包括防汛抗旱、重大节假日节前后等专项巡查以及按采购人要求开展指定区域巡查等工作。2、巡查对象 标志标牌巡查对象包括东部新区所有已通车公路标线、路名牌、禁令 标志、凸面镜、限高架、护栏等各类既有交安设施,具体以采购人提供或确认的为准。3、巡查内容及要求 (1)对既有交安设施稳定性、完整性、安全性开展全面检查及评估,按月形成巡查评估鉴定技术报告及维护管养计划报采购人。(2)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既有交安设施的安全隐患,能现场修护的轻微损害,就地立即开展维修整治。不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设置相关警示标志。 (3)参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等相关要求,排查提出需要新增交安设施的路段、类型及规模。(4)巡查期间不能阻断正常交通通行,不得干扰正常交通秩序。(二)维修安装服务要求 1、既有设施维修服务要求 按照规范要求,结合巡查情况,组织技术力量对既有设施性能进行检 测及评估,并形成巡查报告(损坏情况、缺失情况、检测情况)、处治建议方案,报采购人审定。按照采购人审定方案,对既有设施开展相关维修整治工作。2、更换及新增设施服务要求 根据巡查结果及现场实际路况,拟定公路交安设施更新及新增方案 (包括更新及新增的设施类型、规格数量、新增位置、新增依据、完成时 限、预估效果等),并根据采购人意见和行业规范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对拟更换及新增交安设施进行设计,报采购人审定。 按照采购人审定的设计方案,开展更换及新增交安设施相关工作。3、相关技术要求 (1)对既有设施检测及评估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针对更换及新增设施情况,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对拟更换及新增交安设施进行设计,并按照经采购人审定后设计方案及时开展相关工作;(3)施工期间不能阻断正常交通通行,不得于扰正常交通秩序。(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配置专业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专业能力。2、投标人需在中标后在东部新区范围内成立项目部。 (投标人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 3、中标人应采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进行日常维护管养管理。4、交安设施维修、更换及新增完工后,中标人须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交安设施验收及接收工作。5、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在东部新区辖区内建立保障基地,配备必需巡查车辆和工作人员,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三、其他要求 1、承担项目实施所需的采购人及其他外单位的所有审批手续、递交材料、申请、协调等所有工作。2、维护作业期间,做好降尘、防噪、渣土清理、安全保障等工作,并派人值守,确保项目实施期间行人及车辆通行安全。3、交安设施维护完毕后迅速撤场,确保交通安全。4、制作交安设施基础数据库、维护工作相关台账、专项工作资料、任务报告书等。5、在项目实施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采购人管理,配合抽检等。6、全面响应应急处置工作;服从重大警卫、重大活动、特殊任务等工作安排。7、投标人负责维护范围内公路安全隐患问题归零工作,若出现由交安设施隐患造成一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问题,由投标人承担。8、作业安全 (1)作业人员开展作业前,应具备相应从业资质要求,必须开展安全教育。(2)作业时必须穿戴带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装。(3)特殊路段作业时应设置观察员,且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进行高空作业时,应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止坠落;视距不良的陡坡弯 道作业时,应放置锥形桶;桥梁、隧道作业时,应放置交通标志;交叉路口路段作业应放置导向标志,并派专人巡视路口车辆,做好车辆引导工作。(4)加强对作业人员及作业工序的用火、用电管控,落实专人负责作业现场内的全过程、全区域监管,坚决杜绝火情等险情发生。9、按照规定要求建立档案类别,落实专人管理,档案整理、装订、 归档规范,上级部门制定或下发的制度、办法保存完善、齐全,统计台账等齐备。10、防灾与突发事件处置 (1)灾害与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管理规定采取措施处置。(2)加强巡查,发现影响安全通行的各类险情事故立即上报,同时 设置清晰、醒目警示设施,对通过险情和事故路段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提示、警示、劝阻。(3)配合开展突发事件处置,清理现场、协助引导交通等。(4)配合做好防汛、除冰、除雪等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11、维护单位必须将日常维修(护)工作中的维修。 12、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合同金额: 4,9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玖拾肆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5日至2025年02月04日
履约地点:东部新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0131修订(含律师关于格式修改意见)东部新区交安设施维护合同.pdf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2024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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