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小市麻沙桥棚户区(二期)、泰和新城棚户区、石洞棚户区项目审计服务成交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泸州市 发布日期:2024-02-09

【招标结果】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小市麻沙桥棚户区(二期)、泰和新城棚户区、石洞棚户区项目审计服务成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泸州市 采购单位 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小市麻沙桥棚户区(二期)、泰和新城棚户区、石洞棚户区项目审计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成都信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LZJXCG20240201(招标文件编号:LZJXCG20240201)
二、项目名称:小市麻沙桥棚户区(二期)、泰和新城棚户区、石洞棚户区项目审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信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段1号B2-2号
中标(成交)金额:20.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成都信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小市麻沙桥棚户区(二期)、泰和新城棚户区、石洞棚户区项目审计服务      对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小市麻沙桥棚户区(二期)、泰和新城棚户区、石洞棚户区项目进行审计服务      1.服务质量要求
1.1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不得分包转包委托事项。按合同及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达到送审条件方可实施审计。对委托项目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主审及相关审计人员;所有参审人员必须是成交供应商本公司注册造价专业人员,实际到场审计人员必须与审计实施方案人员一致。在审计过程中应积极接受采购人就委托事项的监督管理。
1.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任意扩大和缩减 审计的范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工程定额、行业规范、 采购文件、合同协议、现场签证、结算书等依法开展工作,不受任何第三方影响, 独立承担合同规定委托事项任务,做到不回避问题、不转移矛盾、不推卸责任, 尽职尽责、认真负责。
1.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范进行调查取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 性准确、手续完备。出具审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条理清晰、结论准 确。项目完结后应及时装订档案,档案资料应规范、完备。
1.4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合同还应协助采购人及时对项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炼、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
1.5服务要求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要求:
成交供应商执业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遵守行业自律和采购人的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回避制度、职业道德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接受采购人监督。参与本项目包内项目的预算编制、预算评审、结算编制的单位应当回避。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024年3月6日前出具三个项目的财务结算报告。      审计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兵、周旋、胡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并采用成本加利润原则,收取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不足6千元的,按照6千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潭区春雨路一段24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301号3栋1201(黎斯酒店楼上12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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