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理县交通运输局理县甘堡乡熊耳村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2-09

【招标结果】理县交通运输局理县甘堡乡熊耳村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服务采购成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理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创青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理县甘堡乡熊耳村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服务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顾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SCCQS-JZXCS-20240101(招标文件编号:SCCQS-JZXCS-20240101)
二、项目名称:理县甘堡乡熊耳村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顾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高华横街33号1栋2单元7层711号
中标(成交)金额:11.3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顾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理县甘堡乡熊耳村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服务采购      (1)完成项目的初步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工作。
(2)完成项目的后期服务工作。  
   技术要求:
1、本工程的编制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交通部及其他部委及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等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以及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委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
2、成果要求(实质性要求)
2.1质量要求:编制成果应符合国、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通过审查。格式规范、逻辑层次清晰、语言准确精练、图文表格要相符。
2.2项目设计完成后,设计成果送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2.3成交人向业主提供通过评审的纸质版成果资料6套和电子版资料1份。
2.4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成果文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参与相关会议,配合业主单位顺利通过主管部门评审专家组等相关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意见。
3、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3.1供应商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并负责向采购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3.2供应商应保护采购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采购人所提供的总平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或按相关规定追责。
3.3供应商应自提交设计的正式成果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跟踪服务,如采购人有修改意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汇报研讨、设计内容修改),供应商能在 24 小时内响应,并在收到修改意见内容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修改内容。
3.4安全要求:该项目实施勘察设计工作全过程及相关方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3.5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三、商务要求
(一)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提交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及资料并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2)成交供应商每次申请付款前需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后进行支付结算,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成交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四)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所有方案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除成交价外的任何费用。
四、验收及其他要求 (实质性要求)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验收标准。
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验收及其他要求 (实质性要求)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验收标准。
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维娟(采购人代表)徐红,杨永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下浮20%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理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理县政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曾老师 18048001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创青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峰度天下7栋2单元1507            
联系方式:蒲女士 18782056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1311818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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