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 绘
工程名称:达州市职业高级中学迁建项目
合同编号:达市中介超市(随)<2023>568号
达州市通川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印制
委托方:达州市通川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测绘方: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杨金川
乙方测绘资质等级: 工程测量甲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27474928k
单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二环路东四段298号
电话:
***
甲方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中介超市平台随机抽取的
方式,确定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测绘方。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
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
项目区域及地理位置: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石燕社区以及凤北街
道韩家坝社区。
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一)项目名称:达州市职业高级中学迁建项目建筑面积、其他建
(构)筑物面积及其他附属工程等数据测绘。
(二)项目区域: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石燕社区以及凤北街道韩家
坝社区。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标准
序号 标 准 名 称 标准代号
等级
2
1 | 《城市测量规范》 | CJJ/T8-2011 | 国标 |
2 | 《工程测量规范》 | GB50026-2007 | 国标 |
3 | 《1:500 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 GB/T 20257.1-2007 | 国标 |
4 |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 GB/T 18314-2009 | 国标 |
5 |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 GB/T 24356-2009 | 国标 |
6 |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 GB/T18316-2008 | 国标 |
7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 GB/T 50353-2013 | 国标 |
8 |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 | |
第四条 测绘费:
1、测绘费参照国家测绘局发布的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以
及财政部、国家计委发布的财综【2001】9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
算为基数。
2、甲乙双方同意根据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通区财【2020】67号”
文件规定,以乙方参照收费标准计算的测绘费为基数,下浮30%,作
为乙方完成本合同义务后,应收取的全部测绘费。最终以达州市通川
区财政局评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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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合同约定的测绘费为包干合同总价,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支
出其他的各项费用甲方均不再另行支付。
4、结算时乙方需提供测绘收费明细表;测绘工作量明细表,作为
结算附件。
5、甲方凭乙方提交的国家税务正式发票支付本合同价款。
第五条收款单位及开户行银行
收款单位: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达州通川支行
账 号:5100 1756 0360 5150 0745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交测绘所需有关
资料。
2、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
场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时支付测绘费。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完毕之日起2日内乙方需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3、当数据存有异议的时候,乙方接到甲方通知需在24小时内回
复并做出解决措施。
4、以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和设施完成测绘工作。不
得向第三方转让测绘项目。
5、在履行本合同中因乙方原因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甲方、
乙方或第三人伤亡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赔偿。若
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6、乙方在测绘过程中确保测绘数据准确无误,如出现重大失误、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收受贿赂等行为的,将从备选库中
除名,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本项目测绘期限为15天(从甲方提供测绘所需有关资料及测绘房
屋地起至乙方向甲方交付合格的测绘报告止)。
序号 | 测绘项目 | 完成时间 | 备注 经甲方确认属无 | |
1 | 房屋、建(构)筑物面积 及其他附属工程测绘 | 按甲方工作 进度安排 | 作业的雨雾天顺 延 |
第九条 乙方应当于完工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
乙方通知后3日内应组织人员,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
术要求,对乙方所完成的测绘成果组织验收。甲方在合同约定的验收
时间内组织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视为测绘成果验收合格。经验
收,测绘成果如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当整改或重做,且工期不
顺延。
第十条 乙方本项目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等全部
测绘成果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 测绘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乙方交付测绘报告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
正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支付程
序并一次性付清测绘费。
2、本合同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收票后按上款约定时间付款。如
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时间顺延,不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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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本合同所载账
户,如需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仍按本合同所载账户付款,
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提交测绘成果项目
乙方向甲方交付以下测绘成果:
序号 | 成果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测绘成果报告纸质版 | | 5 | 并向甲方提交测绘电子版 |
第十三条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按财政
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国测财字【2002】3号)、( 财综【2001】
94号、( 通区财【2020】67号))文件支付乙方已完成且符合技术标
准的工作量所产生的费用,且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工程暂估总额的0.5‰
的违约金。最终费用以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评审控制价为准。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测绘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
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工程暂估总价款的
0.5‰。
3、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
义务保密。
第十四条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
偿付合同工程暂估总额的0.5‰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测
绘费。
2、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提交
合格成果,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预计测绘
费总价款的1‰计算。因天气、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
影响测绘作业的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
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
总价款的20%赔偿损失。
4、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或工期逾期达3个工作日的,或乙
方不具有测绘资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总
价款30%违约金,且乙方应当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
5、
甲、乙双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下同: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评估
费、执行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五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协商处理。
第十六条保密条款:
1、乙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涉密测绘
成果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乙方为涉密测绘成果的直接使用者,不得将涉密测绘成果用于
申请业务以外的工作;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
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信息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
3.乙方不得对信息内容进行修改和数据格式进行转换,更不得对
外发布和提供,乙方不得将涉密测绘成果在计算机互联网上传输、登
载。
4、项目结束后,立即按照保密要求销毁申请使用的涉密测绘成果
以及衍生产品,并提供销毁凭证,或全部移交甲方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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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从事批准用途的应用开发,不得利用涉密
测绘成果开发的产品,乙方对本测绘成果的负有安全责任。
6、涉密测绘成果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
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并建立完善的涉密测绘成果保密内部管理制度。
7、经书面许可复制的秘密载体要求进行编号与登记,并按同密级
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使用手续,严防失
泄密事件的发生。
8、乙方单位被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将涉密测绘成果移交给承担其
原职能的单位或上级机关,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同时报我方备案。
9、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
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相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10、甲方有权对乙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
管。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时整改。如乙方出现失泄密或拒不执行、拒
不整改保密协议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11、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永久。
1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
权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
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
决。
第十九条 通知
1、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中载明的联系电话或地址均为有效联络方式。
8
双方用信函通知方式通知对方的,送至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电话
或短信通知对方的视为到达。
2、如果一方地址或收件人更改时,应在新地址或新收件人启用当
日内以上述通知方式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条 附则
1、合同由双方签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
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狸天:么澄 委托代理人:
机构地址:达州市通川区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
万六峪亏369号 肖公庙路375号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0818-237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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