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滩镇长渠村重点帮扶优秀村奖补资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所属地区:四川广安市 发布日期: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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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广安市 采购单位 邻水县高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高滩镇长渠村重点帮扶优秀村奖补资金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高滩镇长渠村重点帮扶优秀村奖补资金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 高滩镇长渠村重点帮扶优秀村奖补资金项目
(二)项目所属分类:
序号
项目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农村公路硬化
m
245

2
山坪塘维修

9

3
水井整治

1


采购项目类别:工程
(三)资金情况:2023年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帮扶优秀村奖补资金60万元。
(四)邀请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采购通过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asggzy.cn/)发布公告及在镇政府张贴公告的方式,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参加采购活动。
二、项目采购实施计划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所有条件的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竞谈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三、项目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一)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内容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农村公路硬化
路基宽4.5米,有效路面3.5米,C30砼厚0.2米,200-300米修错车道不低于长15米
山坪塘维修
主要为清淤,C25砼基础、砼护坡,不锈钢护栏
水井整治
具体见财评清单

★(二)商务要求
1.现场踏勘:本次竞谈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长渠村查看,现场查看联系人:赖兵,联系电话:13551603625。
2.报价要求:本次报价包含项目建设相关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时间(期限):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7日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4.质保服务时限: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
5.履行地点:邻水县高滩镇长渠村。
6.付款方式:县级报账制度。项目完成50%以上工程量时可按照完成工程量的60%申请进度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拨付至工程合同价70%;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缴纳结算价3%的质保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尾款。工程质保期为1年,项目质保期到后如无质保问题1个月内申请拨付项目质保金。
(三)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加竞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3)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
(4)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由法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2.因可能第二轮现场报价,请投标单位携带公章。
3.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及报价
(一)公告时间:公告期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
(二)报名方法及期限:请各潜在供应商于公告期内、2024年3月15日18时00分前发送邮件到552135639@qq.com报名,邮件内容包含“XX公司报名参加高滩镇长渠村重点帮扶优秀村奖补资金项目竞争性谈判,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附件包含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电子照片,报名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过期不予接受。
五、开标
1.报名供应商于2024年3月18日09时00分-2024年3月18日09时30分到邻水县高滩镇文化站二楼会议室签到并提交报名资料,超过时间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竞谈。
2.现场拆封报名资料,审查资格材料并签字确认。
3.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现场提交签字盖章的报价单(按后附模板填写)。
4.对供应商报价进行登记排序,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竞谈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若第一轮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不止1家,则由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选择第二轮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竞谈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若第二轮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仍不止1家,则终止本次竞谈,流标。
六、其他事项
1.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于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选金额的10%,可以现金、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以公司账号现金转账至邻水县高滩镇财政所,户名:邻水县高滩镇财政所,账号:67140120000000797,开户银行:四川邻水农商银行高滩支行。转账备注“高滩镇长渠村重点帮扶优秀村奖补资金项目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收取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审计完成,并缴纳项目质量保证金后,由项目承建方提出申请,携履约保证金缴纳原始票据至镇财政所原路径不计息退还。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供应商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于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中选金额的2%,可以现金、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公司账号现金转账至邻水县高滩镇财政所,户名:邻水县高滩镇财政所,账号:67140120000000797,开户银行:四川邻水农商银行高滩支行。转账备注“高滩镇长渠村重点帮扶优秀村奖补资金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收取的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承建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原始票据至镇财政所原路径不计息退还。
3.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采购合同履约的,采购人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按失信行为计入诚信档案。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邻水县高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汉渝路456号
 
邻水县高滩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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