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关于汶川县灞州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下庄村)监理服务比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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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汶川县灞州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下庄村)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关于汶川县灞州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下庄村)监理服务比选的公告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与相关规定条例,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汶川县灞州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下庄村)监理服务”的比选工作。选定后的监理机构将为汶川县灞州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下庄村)开展监理服务,现将比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各单位积极参与。
一、工程名称:汶川县灞州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下庄村)。
二、工程内容:
1、项目业主: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汶川县灞州镇下庄村
3、项目规模:包含设计方案及清单内所有内容
4、建设资金:380万元。
5、比选内容:比选申请人报价、资质等级、业绩、财务状况等。企业资质,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比选申请标函,承诺书等。法定被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委托书,身份证验原件。
三、采购监理相关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相关证件,且符合工程监理资格要求,即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监理管理人员;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监理管理人员。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比选工作程序:
1、现场递交比选文件。
2、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小组,对比选文件进行审查,采用低价中选确定中选单位(最低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认中选单位)。
3、通知中选单位签订业务合同。
五、比选要求:
1、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服务的相关规定,积极主动提供相关服务,中选单位应严格按照比选要求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职责,非因不可力抗因素而拒不履行的服务单位将直接纳入“黑名单”并予以处罚。
2、采取一次性报价。
六、评选方式: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后采用低价中选确定中选单位,报价不能低于比选最高限价的50%,最终以最低价中选。如有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按照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选人。
七、比选最高限价:8万元(捌万元整)。
八、成果质量标准及工期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标准、规范等相关要求。
2、工期:合同约定。
九、报名及比选: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8日10:00。
2、比选时间:2024年3月18日10:30。
3、比选地点: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10: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5、报名方式:提交纸质版资料至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二楼项目办,若仅有1家报名则直接中选。
6、如需有疑问请致电或到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
7、联系人:董老师17358625565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所有)
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与相关规定条例,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汶川县灞州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下庄村)监理服务”的比选工作。选定后的监理机构将为汶川县灞州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下庄村)开展监理服务,现将比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各单位积极参与。
一、工程名称:汶川县灞州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下庄村)。
二、工程内容:
1、项目业主: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汶川县灞州镇下庄村
3、项目规模:包含设计方案及清单内所有内容
4、建设资金:380万元。
5、比选内容:比选申请人报价、资质等级、业绩、财务状况等。企业资质,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比选申请标函,承诺书等。法定被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委托书,身份证验原件。
三、采购监理相关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相关证件,且符合工程监理资格要求,即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监理管理人员;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监理管理人员。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比选工作程序:
1、现场递交比选文件。
2、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小组,对比选文件进行审查,采用低价中选确定中选单位(最低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认中选单位)。
3、通知中选单位签订业务合同。
五、比选要求:
1、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服务的相关规定,积极主动提供相关服务,中选单位应严格按照比选要求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职责,非因不可力抗因素而拒不履行的服务单位将直接纳入“黑名单”并予以处罚。
2、采取一次性报价。
六、评选方式: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后采用低价中选确定中选单位,报价不能低于比选最高限价的50%,最终以最低价中选。如有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按照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选人。
七、比选最高限价:8万元(捌万元整)。
八、成果质量标准及工期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标准、规范等相关要求。
2、工期:合同约定。
九、报名及比选: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8日10:00。
2、比选时间:2024年3月18日10:30。
3、比选地点: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10: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5、报名方式:提交纸质版资料至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二楼项目办,若仅有1家报名则直接中选。
6、如需有疑问请致电或到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
7、联系人:董老师17358625565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所有)
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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