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遂宁市船山区优势农产品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A-05地块)施工图设计/设计标段补遗01

所属地区:四川遂宁市 发布日期:2024-03-13

【招标公告】遂宁市船山区优势农产品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A-05地块)施工图设计/设计标段补遗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遂宁市 采购单位 四川天穗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遂宁市船山区优势农产品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A-05地块)施工图设计/设计标段补遗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遂宁市船山区优势农产品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A-05地块)施工图设计/设计标段 补遗01
递交时间:2024-03-12 10:34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24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547,1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1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进行招标补遗,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的第18条款“其他”进行补充,内容如下: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设计成果通过图审单位审核合格并通过上级相关部门评审获得文件批复后,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剩余10%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验收情况(即项目施工变更与设计成果的吻合度)按约定方式予以支付。如果因乙方设计原因导致的项目变更调整达到10%-40%(不含40%),甲方扣除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因乙方设计原因导致的项目变更调整超过40%(含40%),甲方将不再向乙方支付剩余10%的设计费。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川天穗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
递交时间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四川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