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洗车服务(大车)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洗车服务(大车)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乐山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洗车服务(大车)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洗车服务(大车)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一、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洗车服务)已由(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7?1自筹£国拨+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一)车辆清洗范围
汽车外部(车顶、外后视镜、前后盖板、车身侧面、保险杠、所有车窗玻璃、车轮、底盘、车裙边等),内饰(仪表盘、座椅、顶棚、地垫、后备箱、发动机仓、车内垃圾清理等)。
(二)车辆清洁标准
车体外部洁净无污渍,所有车窗玻璃无水渍,脚垫拍打无明显灰尘,外后视镜擦拭无尘,轮胎无明显泥渍。内饰无污渍、灰尘。
(三)服务方案
1.甲方据实提供在乙方洗车的车辆牌照号。
2.甲方有权随时查看乙方对甲方公务用车洗车登记情况。
3.甲方驾驶员应在公务用车洗车情况登记薄上签名确认。
4乙方须对甲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洗车。
5.乙方须按清洗范围对车辆进行认真清洗,并达到清洁标准。
6.乙方不得以节假日员工少为由,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拒绝提供服务。
7.乙方应建立甲方公车洗车情况登记薄并由专人管理,并督促甲方驾驶员签名确认,未经甲方驾驶员签名确认的洗车记录甲方不予认可且不予办理结算。
8.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若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或修复。
2.2 服务期限:框架合同,合同生效后三年。
2.3服务地点:峨眉山市
2.4清洗数量为估算量,仅作为年度结算预期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以实际清洗数量根据单价据实结算。
四、报价表
注:报价含增值税,税率 %,实际数量以双方最终确认的采购清单为准,按实结算。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变,结算价款单位*实际验收合格数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相关内容。
3.2、其它要求:/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_2024___年 _3_月_21_日上午11时30分至__2024__ 年_3_月_27_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通过审核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3__月_28_日_9_时_30_分,地点为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总部辅楼2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建议采用顺丰快递方式递交。同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xjjszh.org.cn)。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佛光东路800号
邮编:6142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2024年3月21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一、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洗车服务)已由(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7?1自筹£国拨+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一)车辆清洗范围
汽车外部(车顶、外后视镜、前后盖板、车身侧面、保险杠、所有车窗玻璃、车轮、底盘、车裙边等),内饰(仪表盘、座椅、顶棚、地垫、后备箱、发动机仓、车内垃圾清理等)。
(二)车辆清洁标准
车体外部洁净无污渍,所有车窗玻璃无水渍,脚垫拍打无明显灰尘,外后视镜擦拭无尘,轮胎无明显泥渍。内饰无污渍、灰尘。
(三)服务方案
1.甲方据实提供在乙方洗车的车辆牌照号。
2.甲方有权随时查看乙方对甲方公务用车洗车登记情况。
3.甲方驾驶员应在公务用车洗车情况登记薄上签名确认。
4乙方须对甲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洗车。
5.乙方须按清洗范围对车辆进行认真清洗,并达到清洁标准。
6.乙方不得以节假日员工少为由,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拒绝提供服务。
7.乙方应建立甲方公车洗车情况登记薄并由专人管理,并督促甲方驾驶员签名确认,未经甲方驾驶员签名确认的洗车记录甲方不予认可且不予办理结算。
8.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若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或修复。
2.2 服务期限:框架合同,合同生效后三年。
2.3服务地点:峨眉山市
2.4清洗数量为估算量,仅作为年度结算预期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以实际清洗数量根据单价据实结算。
四、报价表
序号 | 车型 | 服务项目 | 单价(元/次) | 数量(台次) | 金额(元) | 备注 |
1 | 重型普通货车 | 全车清洗 | | 40 | | |
2 | 中型普通客车 | 全车清洗 | | 110 | | |
3 | 大型普通客车 | 全车清洗 | | 90 | | |
4 | 特种车辆 | 全车清洗 | | 40 | | |
5 | 轻型普通货车 | 全车清洗 | | 40 | | |
6 | 重型普通货车 | 内饰清洗 | | 12 | | |
7 | 中型普通客车 | 内饰清洗 | | 50 | | |
8 | 大型普通客车 | 内饰清洗 | | 18 | | |
9 | 特种车辆 | 内饰清洗 | | 8 | | |
10 | 轻型普通货车 | 内饰清洗 | | 8 | | |
11 | 座套 | 座套清洗(按数量) | /套 | 1200(套) | | |
| 合计 | | | | | |
注:报价含增值税,税率 %,实际数量以双方最终确认的采购清单为准,按实结算。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变,结算价款单位*实际验收合格数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相关内容。
3.2、其它要求:/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_2024___年 _3_月_21_日上午11时30分至__2024__ 年_3_月_27_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通过审核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3__月_28_日_9_时_30_分,地点为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总部辅楼2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建议采用顺丰快递方式递交。同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xjjszh.org.cn)。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佛光东路800号
邮编:6142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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