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三台县芦溪镇先安路北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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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绵阳市 | 采购单位 | 三台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兴正光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三台县芦溪镇先安路北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四川兴正光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台县芦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三台县芦溪镇先安路北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XZGH-ZBDL[2024]0010号。
2.项目名称:三台县芦溪镇先安路北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三台县芦溪镇。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7.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及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二、资金情况
1.本项目资金来源:芦溪镇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返还及争取上级补助。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5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在三台政务网上(http://www.santai.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注册地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证书及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外资企业及合资企业无投标资格。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通过现场办理方式获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报名咨询电话:***。
3.报名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皂角城皂角良居二期锦绣星晨1号楼2-4号(四川兴正光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办)。
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 信息; 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5.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八、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0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四川兴正光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皂角城皂角良居二期锦绣星晨1号楼2-4号)。
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开启时间:2024年04月0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皂角城皂角良居二期锦绣星晨1号楼2-4号(四川兴正光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二)。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三台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绵阳市三台县芦溪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兴正光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皂角城皂角良居二期锦绣星晨1号楼2-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四川兴正光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台县芦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三台县芦溪镇先安路北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XZGH-ZBDL[2024]0010号。
2.项目名称:三台县芦溪镇先安路北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三台县芦溪镇。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7.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及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二、资金情况
1.本项目资金来源:芦溪镇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返还及争取上级补助。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5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在三台政务网上(http://www.santai.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注册地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证书及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外资企业及合资企业无投标资格。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通过现场办理方式获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报名咨询电话:***。
3.报名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皂角城皂角良居二期锦绣星晨1号楼2-4号(四川兴正光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办)。
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 信息; 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5.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八、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0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四川兴正光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皂角城皂角良居二期锦绣星晨1号楼2-4号)。
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开启时间:2024年04月0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皂角城皂角良居二期锦绣星晨1号楼2-4号(四川兴正光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二)。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三台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绵阳市三台县芦溪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兴正光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皂角城皂角良居二期锦绣星晨1号楼2-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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