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宣传信息中心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境内官方新媒体平台运维及推广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4-04-02

【招标信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宣传信息中心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境内官方新媒体平台运维及推广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成都市 采购单位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宣传信息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境内官方新媒体平台运维及推广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合同编号:N5100012023003099-1
二、合同名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境内官方新媒体平台运维及推广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3099
四、项目名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境内官方新媒体平台运维及推广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宣传信息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成都橙视传媒科技股份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二路10号2栋2单元13层1号、2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境内官方新媒体平台运维及推广项目 1(项) ¥786,000.00 ¥786,000.00 目前四川文旅境内官方新媒体平台主要为:微信公众号“四川文旅厅”(订阅号),新浪微博账号“四川文旅”,腾讯视频号“四川文旅”,抖音“四川文旅”,快手“四川文旅”,今日头条政务号“四川文旅”,四川发布“四川文旅”,哔哩哔哩“四川文旅”,知乎“四川文旅”等,各平台的运维及推广要求如下:
(一)微信公众号“四川文旅厅” (订阅号)
采编发布全省文化和旅游日常政务信息、资讯信息,发布数量日均不少于2条,原创文章(创意、策划、编写、图片拍摄等均为原创,不得抄袭、截取、拼凑他人作品) 平均每周不少于2条。充分利用图文、图解、语音、H5、短视频等创意新媒体方式开展宣传,语言有趣、内容实用,项目合作期内10万+阅读量的原创文章不少于4篇,公众号粉丝较合作前增长10%以上。及时回复网友评论及私信。按采购方需求,策划、设计、制作“四川文旅”四季节气和节假日问候高清精美电子图片、创意海报、电子贺卡等,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传统节日、24 节气、厅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项目等。
(二) 新浪微博平台
采编发布全省文化和旅游日常政务信息、资讯信息,发布数量每天不少于20条(其中原创图或不少于5条,创意、策划、编写、图片拍摄等均为原创,不得抄袭、截取、拼凑他人作品),充分利用图文、图解、语音、H5 、短视频等创 意新媒体方式开展宣传,语言有趣、内容实用,每月10万+阅读量的原创文章不少于2 篇,1万+阅读量的原创文章不少于20 篇,每月平均阅读量不低于1000万、平均互动量(转发、评论、点赞)不少于1万次。账号活跃粉丝量较合作前增长20%以上,合作期内主持的微博话题阅读量大于1000万的不少于10个。
(三) 短视频平台
运用抖音、快手、腾讯视频号、哔哩哔哩等平台,通过原创或剪辑创意短视频、在线直播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1.合作期间内容创作平均每月发布总量不低于50条,原创(创意、策划、拍摄制作等均为原创,不得抄袭、截取、拼凑他人作品)拍摄视频平均每月不少于3条。
2.合作期内创作爆款短视频不少于4 支(抖音50万+点赞或快手50万+点赞)。
3.合作期内短视频平台在线活动策划不少于5次 (包括但不限于抖音热榜话题、快手热榜、挑战赛等形式)。
4.根据采购方需求,在合作期内联动文旅垂类达人 (粉丝不少于100万)合作共创优质短视频不少于5条,总播放量不低于 2000 万。
5.抖音:合作期间抖音粉丝增长不少于10万 (以项目启动时账号粉丝基数为准统计) ,互动量(转发、评论、点赞)不少于200万,播放量不低于 1 亿;抖音话题登上抖音同城热搜不低于 6 次 ;抖音线上粉丝活动不低于 2 场。
6.快手:粉丝增长不少于10万 (以项目启动时账号粉丝基数为准统计) ,合作期间播放不低于 1亿。
7.腾讯视频号:平均每周更新不少于5条。
8.哔哩哔哩:平均每周更新不少于1条创意策划视频内容。
(四)政务号“四川文旅”
包括今日头条、四川发布,采编发布全省文化和旅游政务信息和资讯信息,发布数量平均每个平台每天不少于2条,其中今日头条平台应按照省级文化和旅游新媒体传播力指数中的发文指标、传播指标、互动指标开展相关工作;四川发布平台按照微政四川《四川政务新媒体发展观察报告》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五) 知乎平台
每月在知乎平台至少发起1个与四川文化和旅游相关的问题,吸引知乎用户回答,及时采编知乎平台关于四川文化和旅游相关的精彩回答,分发到其他新媒体平台。
(六)景区景点慢直播
通过智游天府平台视频接口、各景区景点自有的视频接口或其他可靠渠道提供的视频资源,利用现有官方平台 (如抖音、快手) 进行慢直播,每周更换一次视频主题,24 小时不间断直播。在各短视频平台开展慢直播,时长不低于1500小时,原创策划直播活动不少于1场。
(七)活动及事件营销
1.围绕我省重要文化和旅游活动及事件 ,策划开展新媒体线上互动活动,每月不少于 1 次 (活动费用和奖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联合其他省 (市) 文旅新媒体平台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推广活动,合作期内不少于 4 次;联合省内市 (州)区、县、景区等, 围绕全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方向策划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合作期内每月不少于2次。
(八)绩效排名要求
运维期内,四川文旅厅新媒体综合影响力指数平均排名不得低于文旅产业指数实验室发布的全国省级文旅新媒体传播力指数榜单排名前五;微政四川《四川政务新媒体发展观察报告》新媒体榜单月排名不低于前十。
(九)人员保障需派遣精通文字编辑、美工、剪辑、拍摄等专业技能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职工作小组,并不少于1人根据工作需求在指定地点驻场办公(派驻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团队人员),且须具备3年以上的新媒体运维从业及团队带领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合同金额: 786,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捌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履约地点: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宣传信息中心
202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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