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自动发药机招标公告(2023-JQ33-W1089)(第1包)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4-04-10

【招标公告】自动发药机招标公告(2023-JQ33-W1089)(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成都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自动发药机-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自动发药机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自动发药机
二、项目编号:2023-JQ33-W108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及品种名      称
采购编码(物资编目码)
质量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单价(元)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交付(实施)时间
 
 
合  计
 
 
 
1
 
160.0000
160.0000
 
 

项目名称
自动发药机-公开招标
 
 
 
 
 
 
 
 
(一)
包1
A321702药品发放设备
 
 
1
 
160.0000
1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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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发药机
 
★1、基本功能:包含但不限于药品的智能化管理、存储和精确化药品发放、智能控制快速补药、接收医院HIS指.令智能调配处方、各种规格药品的智能调剂发放。
2、资质认证: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ISO9001证书。
3、技术和性能参数
3.1、快速出药系统  
3.1.1、基本要求:主机设备需密闭式,系统与医院HIS无缝衔接实现自动发药功能,HIS系统传输故障时可手工录入处方信息并自动发药,机器或附件能打印处方信息。
3.1.2、开机自检功能:具备。
3.1.3、数据热备功能:具备。
3.1.4、储存药品的包装形式:长方体或正方体等规则包装。
★3.1.5、储药容量:药槽设计≥1200个品规并可扩展至1500个品规或玻璃层板存储不限品规。存储量≥15000盒。
3.1.6、药品识别:条码自动识别功能,能根据相关信息有效实施对每个单包装药品效期进行管理追踪。
●3.1.7、上药方式:机械手上药或无人值守全自动上药:独立工作,上药过程不影响发药,具备提示上药信息、智能分析库存信息及报警提示功能。
●3.1.8、处理处方能力 ≥400张/小时。
3.1.9、出药口:设备可根据医院需求定制出药口位置,可两侧出药,每侧出药口应有显示屏可对处方实时跟踪。
3.1.10、自动盘库:具有实盘套件,可进行系统内动态精确实盘。
3.1.11、存储位置管理:可查询、添加、删除、修改药品药槽,便于药品包装更换或自动分配存储位置。
3.1.12、出药方式:全屏落药模式或机械手抓取
3.1.13、药品监控管理:实时监测设备内药品的余量,药品的批号、效期、已发药品信息等。
3.1.14、特殊情况处理:特殊情况可打开柜门转换为手动发药。
3.2、药品传输:高空传输或地轨传输
3.2.1、直发窗口:配置≥2个直发窗口,每个直发窗口≥2个出药口。
3.2.2、预配系统:与医院HIS无缝衔接,实现预配出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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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
160.0000
160.0000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3.3、全自动拆零药机 
3.3.1、基本要求:与医院HIS无缝衔接,自动接收处方拆零指.令,落药口≥2个,每个落药口应配备电子显示屏提示患者处方相关信息。
3.3.2、标签打印功能:打印标签应包括处方基本信息
3.3.3、分药速度:≤5秒/处方
3.3.4、储药种类:≥50个
3.3.5、缺药提示:具备。
3.3.6、药品统计查询功能:具备。
3.3.7、开机自检:具备,可自动提示故障位置。
3.3.8、结构:设备底部应配万向滑轮并具锁定功能。
3.4、结构化医嘱
3.4.1、自动打印医嘱单:具备。
3.4.2、基本要求:系统能针对当前处方进行配伍禁忌提示、用法用量、保存条件说明等,并可融入发药流程。
3.4.3、多地点打印:支持。
3.5、预摆药货架或整处方发药系统 
3.5.1、基本要求:具备自动提示功能。(3.5.1.1或3.5.1.2满足一条即可)
3.5.1.1、预摆药货架≥2台,每台≥6层药框,配发前后各≥24个指示灯。
3.5.1.2、整处方发药系统1套,缓存柜≥3台(出药口≥3个),配备智能药框≥100个,控制器≥4个,充电站≥2个。
3.5.2、免费与医院HIS无缝衔接:具备。
3.5.3、自动匹配功能:具备。
3.6、智能存取机:用于混合调剂中,异形药品的存放
3.6.1、基本要求:与医院HIS实现无缝连接,系统接收到处方信息后,自动将药品送至药师面前并智能提示所在位置,具有联机自动和手动两种控制方式。
3.6.2、设备结构及尺寸:采用上下垂直运动结构,通道模块可独立运作,每个单元模块具备颜色区分。高度2.6m~2.75m ,占地≤3m2。
3.6.3、储药位:≥100个,每个库位带库位电子标签,储位可免费扩展至200个(含库位电子标签),每个库位电子标签提示药品所在位置和显示处方中该药品需要取的数量。储存量≥5000盒。
3.6.4、储存形式:可储存各种包装形式的药品(包含但不限于盒装药、针剂、软膏、输液),封闭式存储。
3.6.5、库位指示功能:具备取药、补药时位置亮灯指示功能,低库存补药报警提示,触摸屏上显示处方信息和取药信息。
4、设备运行监测:设备运行监控系统能记录全天设备运行状态并直接在系统软件界面上显示。
★5、安装要求
5.1、需按用户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勘查并出具整套安装流程设计图。
5.2、单机高度≤2.75M、设备底部要求全封闭,储药药品不得与地面直通。
5.3、负责免费与医院现有HIS系统连接,并负责安装调试,确保正常运行。
6、零配件报价:提供由生产企业(进口设备可由生产企业或其国内分支机构或其全国范围总代理)盖章的零配件名称、全国统一报价清单,凡未列入清单的零配件视为免费提供。报价为免税价格,完税价格以故障发生日国家相关汇率、税率确定。所有零配件的总报价不得超过设备投标价格的110%。维修配件实际成交价格以当时全国统一报价的50%计算(与配件报价中所列价格低的为准)。
★7、配置要求
7.1、快速出药系统 1套。
7.2、直发传输轨道 2套。
7.3、自动拆零系统1套。
7.4、结构化医嘱打印系统1套。
7.5、智能预摆药货架 2个或整处方传输系统1套(3个缓存出口)。
7.6、智能存取机1台。
7.7、系统配套软件1套。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提供完成注册相关证明截图。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1报价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与所投产品配套的医疗器械资质材料(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1)报价人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报价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2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备案编号告知书,并附对应的产品备案信息表,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9日至4月25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电子邮箱。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名登记表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2685676476@qq.com。
(五)免收标书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0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1单元904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30日10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1单元904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医院门户网(http://xn120.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曾助理
邮箱:2685676476@qq.com
采购机构质疑处理联系人:王助理
邮箱:3443805766@qq.com
代理机构:刘宇宁、孙丹凤 028-84848250、 010-81168638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医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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