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劳务派遣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公开比选项目为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比选人为: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总体概况
(一)项目名称
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为满足公司相关岗位招聘及管理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拟采购一家劳务派遣单位,为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三)服务期限
劳务派遣协议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第1年到期后,在服务内容与服务价格均不变的情况下,比选人对第1年劳务派遣服务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可进行续签。
(四)服务规模
根据比选人实际工作需要实时调整。
(五)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比选范围:主要内容为辅助性岗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入离职手续办理,社保、公积金购买及理赔,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纠纷及工伤意外伤害处理,开具员工工作证明等服务。
2.服务要求
(1)中选人向比选人推荐劳务人员,经比选人审核合格后,由中选人与被推荐人签订劳动合同,被推荐人即作为中选人派遣的劳务派遣员工到比选人指定岗位工作;
(2)比选人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中选人推荐的劳务派遣员工;
(3)中选人应保证劳务派遣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若出现空缺,中选人应保证在15个工作日内补齐人员;
(4)劳务派遣员工应按照比选人的服务规范和管理要求为比选人提供服务,比选人将根据服务项目的质量进行考核,若有不称职人员或违反服务约定的,比选人有权要求中选人予以整改或退回不称职人员;
(5)比选人为劳务派遣员工提供安全生产和工作的场所,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在员工离职时,由中选人协助收回交还比选人;
(6)中选人应与劳务派遣员工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中选人有义务教育、督促劳务派遣员工在为比选人提供服务期间按比选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的服务工作,服从比选人的管理和安排,接受比选人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比选人业务的正常开展;
(8)中选人负责为发生工作事故的劳务派遣员工申请办理工伤鉴定、保险理赔和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等工作;
(9)中选人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的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10)如中选人挪用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等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比选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11)中选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企业规模: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或长期劳务派遣量100人及以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参保证明、服务单位派遣人数确认表、服务协议盖章页复印件等。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财务报表无亏损,成立至今在比选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四川省国资委处罚及通报批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5.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比选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比选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成交或严重违规、违约问题;比选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比选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如: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比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未提供以上比选证明材料或材料未达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5.投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
比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四、比选技术要求
本次比选采用全过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报价人需按要求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的数字认证证书(含签字和签章)。具体要求参照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zb.shudaojt.com/)。
五、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自2024年4月9日10时00分至2024年4月16日10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比选申请人入驻手册》。
(二)比选申请费用: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比选文件费(可简写)。
比选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三)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比选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比选文件。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比选人将不承担比选申请人包括准备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在内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以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劳务派遣服务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比选申请人转账完成后须将电汇回执单或现金转账凭证扫描件或清晰可见的复印件装入比选文件。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及比选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 10 时 00 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
(二)比选申请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比选申请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比选申请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投标无效。
(三)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
(四)评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评标室。
九、公告发布
本比选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中海国际中心H座10楼
联系人:***
电 话:***
特此公告。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公开比选项目为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比选人为: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总体概况
(一)项目名称
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为满足公司相关岗位招聘及管理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拟采购一家劳务派遣单位,为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三)服务期限
劳务派遣协议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第1年到期后,在服务内容与服务价格均不变的情况下,比选人对第1年劳务派遣服务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可进行续签。
(四)服务规模
根据比选人实际工作需要实时调整。
(五)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比选范围:主要内容为辅助性岗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入离职手续办理,社保、公积金购买及理赔,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纠纷及工伤意外伤害处理,开具员工工作证明等服务。
2.服务要求
(1)中选人向比选人推荐劳务人员,经比选人审核合格后,由中选人与被推荐人签订劳动合同,被推荐人即作为中选人派遣的劳务派遣员工到比选人指定岗位工作;
(2)比选人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中选人推荐的劳务派遣员工;
(3)中选人应保证劳务派遣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若出现空缺,中选人应保证在15个工作日内补齐人员;
(4)劳务派遣员工应按照比选人的服务规范和管理要求为比选人提供服务,比选人将根据服务项目的质量进行考核,若有不称职人员或违反服务约定的,比选人有权要求中选人予以整改或退回不称职人员;
(5)比选人为劳务派遣员工提供安全生产和工作的场所,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在员工离职时,由中选人协助收回交还比选人;
(6)中选人应与劳务派遣员工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中选人有义务教育、督促劳务派遣员工在为比选人提供服务期间按比选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的服务工作,服从比选人的管理和安排,接受比选人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比选人业务的正常开展;
(8)中选人负责为发生工作事故的劳务派遣员工申请办理工伤鉴定、保险理赔和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等工作;
(9)中选人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的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10)如中选人挪用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等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比选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11)中选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企业规模: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或长期劳务派遣量100人及以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参保证明、服务单位派遣人数确认表、服务协议盖章页复印件等。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财务报表无亏损,成立至今在比选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四川省国资委处罚及通报批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5.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比选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比选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成交或严重违规、违约问题;比选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比选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如: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比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未提供以上比选证明材料或材料未达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5.投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
比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四、比选技术要求
本次比选采用全过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报价人需按要求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的数字认证证书(含签字和签章)。具体要求参照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zb.shudaojt.com/)。
五、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自2024年4月9日10时00分至2024年4月16日10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比选申请人入驻手册》。
(二)比选申请费用: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比选文件费(可简写)。
比选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三)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比选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比选文件。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比选人将不承担比选申请人包括准备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在内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以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劳务派遣服务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比选申请人转账完成后须将电汇回执单或现金转账凭证扫描件或清晰可见的复印件装入比选文件。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及比选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 10 时 00 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
(二)比选申请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比选申请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比选申请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投标无效。
(三)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
(四)评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评标室。
九、公告发布
本比选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中海国际中心H座10楼
联系人:***
电 话:***
特此公告。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