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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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内江市 | 采购单位 |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项目及预算
1、项目名称: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项目(第二次)。
2、项目预算:具体按单项目投资审定金额支付造价评估服务费用,0-50万元(含50万元),最高按2000元支付;50-100万元(含100万元),最高按审定金额的0.5%支付;100-300万元(含300万元),最高按审定金额的0.45%支付;300-500万元(含500万元),最高按审定金额的0.4%支付;5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最高按审定金额的0.35%支付。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对经办人的合法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纳税证明(如因税务部门减免税款等原因无法提供纳税证明,则提供承诺函,除前述情况外必须提供纳税证明)。
5、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查询截图。
6、具有软件造价评估机构服务能力等级证书。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服务要求
1、按照学院类主管部门规定,对学院信息化项目工程建设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中各类费用构成的合理性、计取标准的合规性、有效性、计取依据的有效性、产品/服务价格的合理性等进行造价评估,尤其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按标准功能点方法(ILF、EIF、EI、EO、EQ)对定制开发软件价格的合理性进行造价评估,以及应按照行业规范对学院信息化项目的必要性、服务事项及单价的合理性、服务质量及交付要求等进行评估论证,并出具造价评估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总预算、分项预算、软件功能点明细等)。
2、按照学院的要求在项目建设必要阶段为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3、服务期内,结合学院的需求,对拟采购的信息化项目做市场调查、造价评估工作。该项服务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行情。
4、咨询服务机构及其服务团队应坚持客观、公正、循证的服务准则,依法依规遵照政策标准与通行惯例的原则为学院提供咨询服务并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3年。
2、费用结算周期:每半年按项目造价评估服务汇总结算。
3、咨询机构应提供具有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的资深工程师作为服务项目经理,并提供不少于2名具有丰富信息化项目建设经验的工程师(提供相关资质)作为项目组成员,提供7X24小时远程在线咨询服务(包括电话、微信、邮件),提前预约48小时内抵达现场服务。
4、验收流程:以正式出具造价评估报告为依据。
5、因造价评估服务报告不合规不合理学院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6、服务期内因造价评估服务报告造成的信息化项目方案未通过项目评审2次,可终止服务合同。
7、时效性要求:自接到委托方的需求起,30日之内提供造价评估报告。
五、报价方式
1、以本公告附件中具体明细及相关要求为标准,不符合要求为无效报价。
2、报价分别采用分项报价和总报价同时书面报价,在分项报价和总报价不相符时,以分项报价为准。
3、本次比选只报一次价,所有参数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4、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为无效参选供应商。
六、文件递交要求
1、供应商可采取2024年4月18日上午12:00前将所有比选材料交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国资管理处(后勤基建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所有响应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鲜章。
2、递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文件递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18日上午12:00前。
4、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368号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图书馆五楼国资管理处(后勤基建处)。
七、开标时间
2024年4月18日下午15:00
八、咨询电话
王老师: 0832—5173057
附件: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报价单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报价单.doc (0.02M)[下载]
1、项目名称: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项目(第二次)。
2、项目预算:具体按单项目投资审定金额支付造价评估服务费用,0-50万元(含50万元),最高按2000元支付;50-100万元(含100万元),最高按审定金额的0.5%支付;100-300万元(含300万元),最高按审定金额的0.45%支付;300-500万元(含500万元),最高按审定金额的0.4%支付;5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最高按审定金额的0.35%支付。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对经办人的合法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纳税证明(如因税务部门减免税款等原因无法提供纳税证明,则提供承诺函,除前述情况外必须提供纳税证明)。
5、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查询截图。
6、具有软件造价评估机构服务能力等级证书。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服务要求
1、按照学院类主管部门规定,对学院信息化项目工程建设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中各类费用构成的合理性、计取标准的合规性、有效性、计取依据的有效性、产品/服务价格的合理性等进行造价评估,尤其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按标准功能点方法(ILF、EIF、EI、EO、EQ)对定制开发软件价格的合理性进行造价评估,以及应按照行业规范对学院信息化项目的必要性、服务事项及单价的合理性、服务质量及交付要求等进行评估论证,并出具造价评估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总预算、分项预算、软件功能点明细等)。
2、按照学院的要求在项目建设必要阶段为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3、服务期内,结合学院的需求,对拟采购的信息化项目做市场调查、造价评估工作。该项服务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行情。
4、咨询服务机构及其服务团队应坚持客观、公正、循证的服务准则,依法依规遵照政策标准与通行惯例的原则为学院提供咨询服务并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3年。
2、费用结算周期:每半年按项目造价评估服务汇总结算。
3、咨询机构应提供具有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的资深工程师作为服务项目经理,并提供不少于2名具有丰富信息化项目建设经验的工程师(提供相关资质)作为项目组成员,提供7X24小时远程在线咨询服务(包括电话、微信、邮件),提前预约48小时内抵达现场服务。
4、验收流程:以正式出具造价评估报告为依据。
5、因造价评估服务报告不合规不合理学院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6、服务期内因造价评估服务报告造成的信息化项目方案未通过项目评审2次,可终止服务合同。
7、时效性要求:自接到委托方的需求起,30日之内提供造价评估报告。
五、报价方式
1、以本公告附件中具体明细及相关要求为标准,不符合要求为无效报价。
2、报价分别采用分项报价和总报价同时书面报价,在分项报价和总报价不相符时,以分项报价为准。
3、本次比选只报一次价,所有参数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4、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为无效参选供应商。
六、文件递交要求
1、供应商可采取2024年4月18日上午12:00前将所有比选材料交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国资管理处(后勤基建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所有响应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鲜章。
2、递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文件递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18日上午12:00前。
4、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368号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图书馆五楼国资管理处(后勤基建处)。
七、开标时间
2024年4月18日下午15:00
八、咨询电话
王老师: 0832—5173057
附件: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报价单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报价单.doc (0.02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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