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补遗通知书

所属地区:四川宜宾市 发布日期: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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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宜宾市 采购单位 筠连县福地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筠连县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墓区)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补遗通知书
项目名称
筠连县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墓区) (第三次) 
招标人
筠连县福地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补遗内容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招标公告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1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现更正为: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已完成1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现更正为:☑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1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中承包人建议书中承包人建议书: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前期阶段图纸、地勘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地勘报告进行深化、优化及建议以及对初设图纸进行施工图深化、优化及建议,优得4分;良得3分,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承包人建议书:“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前期阶段图纸、地勘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初设图纸进行施工图深化、优化及建议,优得 4 分;良得 3 分,差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施工单位综合实力及信誉情况中1、企业业绩情况:投标人 20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提供一个已完成总投资金额不低于 7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个加 0.5分,本项最高得 1.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注:认定时间以证书颁布时间为准。现更正为:1、企业业绩情况:投标人 20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提供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总投资金额不低于 7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个加 0.5分,本项最高得 1.5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按第七章“八、资格审查资料”第(三)、第(四)中“注”提供材料。(2)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业绩由施工单位提供。(3)施工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中承包人实施计划中2、勘察设计实施计划:勘察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服务保证措施等管控措施、后期服务工作安排合理,切实可行。优得3分;良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实施计划重难点分析:对项目重点、难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的理解,具有可实施性和针对性。优得3分;良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2、设计实施计划: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服务保证措施等管控措施、后期服务工作安排合理,切实可行。优得 3 分;良得 2 分;差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3、设计、施工总承包实施计划重难点分析:对项目重点、难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的理解,具有可实施性和针对性。优得 3 分;良得 2 分;差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设计人员配置中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0.5分,具有结构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3、水电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0.5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现更正为: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0.5分,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0.25分,具有给水排水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25分。本项最高得0.5分。4、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0.25分。具备电力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2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七、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第4条 承包人中4.2 履约担保中4.2.1履约担保的提交额度:为合同总价(即中标价)的10%。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50%,保函担保占50%(国有银行保函)。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承包人提供时间: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其中现金50%,保函50%)。若中标单位(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将履约保证金转入发包人指定银行账户账号则视为弃权,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另行确定中标人。履约担保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28天内按双方约定无息返还。现更正为:4.2.1履约担保的提交额度:为合同总价(即中标价)的10%。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承包人提供时间: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单位(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将履约保证金转入发包人指定银行账户账号则视为弃权,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另行确定中标人。履约担保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28天内按双方约定无息返还。
1. 投标保证金截止为:2024年5月6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5月7日9时00分。
2.招标文件中与本次补遗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为准。
       
 
         筠连县福地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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