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及食材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资阳市 发布日期: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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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资阳市 采购单位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及食材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资阳市蜀都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N5120012024000065
二、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及食材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资阳市蜀都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二环路口万达广场大商业T7、T8、T9幢T(7-9)-9(F)16-15号 49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资阳市蜀都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及食材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相关规定 498,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霞(采购人代表)、李利君、安玉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00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资阳市财政局;电话:028-26632085。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自愿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松林路12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301-30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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