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 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四川沿江金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时间:2
***24 年 5 月
前 言
本招标文件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华人民共 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
***18 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
***17 年第 25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
***18 年版)、《公路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
***15 年第 24 号)、四川省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发〔2
***19〕32 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严肃查处串标、围标、转包和违法 分包行为的通知》(川交发〔2
******6〕66 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 彻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
***1
***〕466 号)等为依据,由招 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共同编写。
执行中如对本文件需要进行任何修改,都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本招标文件未经招标人准许,不得翻印或供第三方使用,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63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进场后提供) ............................. 77 第七章 技术规范 ............................................ 78 第八章 检测适用的标准、规范、规程 ............................79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 8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与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基础〔2
***17〕5
***7 号和川发改基础〔2
***19〕42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中华人民 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名称)以 交公路函〔2
***19〕56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沿江金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建 设基金 (车购税) 、业主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四川沿江金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概况: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起于凉山州金阳县芦稿镇,顺接 G4216 线新市至金阳高速公路终点,止于宁南县城南侧黑泥沟,顺接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起点。主线 全长 94.897 公里。全线设置芦稿、对坪、麻地坪、 白鹤滩、骑骡沟 (枢纽) 等 5 处 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连接线 4 条,长度 2.135 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巧家支 线起于宁南县骑骡沟,止于金沙江特大桥云南岸桥台,顺接云南省东川格勒至巧家葫 芦口高速公路,支线全长 1
***.554 公里。主线设置桥梁 16554.
***6 米/26 座 (包含互通区 主线桥) ,其中特大桥 11214.56 米/8 座,大中桥 5339.5 米/18 座;设置隧道 72463.5 米 /15 座,其中特长隧道 67423.1 米/12 座,长隧道 5
***4
***.4 米/3 座;涵洞通道共计 8 道;设置服务 区 2 处,匝道收费站 4 处。巧家支线设置桥梁 1196.25 米/2 座,其中特大桥 1155.25 米/1 座,大 中桥 41 米/1 座;设置隧道 9
***86.1 米/1 座,其中特长隧道 9
***86.1 米 /1 座;设置涵洞通道共计 1 道。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全线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低压配电及照明、隧道通风、照明、消防等)完工检测 和交工检测,主要对机电系统使用功能进行现场测试,逐项进行系统技术指标的测试,并出具 检测报告。检测频率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JTG 2182-2
***2
***)相关 规定执行,其中机电工程完工质量检测的频率不低于 3
***%,机电工程交工质量检测的频率不低
1
于 3
***%。
本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共划分为 4 个标段,完工检测标段号为 JDWG1、JDWG2,交工检测标段号为 JDJG1、JDJG2。具体标段划分、对应施工标段、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 及规模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
2.3 服务期限:
完工检测服务期限为:中标单位在签订检测合同后 7 日内进场开展检测工作。完成检测 后 15 日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具体要求按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执行。检测单位应完成所有招标 文件规定的检测工作,投标人应考虑项目作业点分散及分阶段检测等对人员和设备的安排以及 对检测费用的影响。交工检测服务期限为:中标单位在签订检测合同并收到业主进场通知后 7 日内进场开展检测工作。15 日内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完成检测后 15 日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具体要求按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执行。检测单位应完成所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检测工作,投标人应 考虑项目作业点分散及分阶段检测等对人员和设备的安排以及对检测费用的影响。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1~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投标人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但 仅允许中 1 个标段。
3.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不同检测类别标段投标(如已参加完工检测任一标段投标,则不得参加交工任一标段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单位负责人,本处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关系,是 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 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 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事业单位)。
检测单位的选取还应遵循“检测合同段回避”的原则,即如果检测单位在划分的检测合同 段中已承担监理、施工任一单位(详见附表一)或其委托的质量检测工作,不能再承担该检测 合同段的质量检测工作,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
***24 年 5 月 1
*** 日
****** 时
****** 分至 2
***24 年 5 月 31 日 1
*** 时 3
*** 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其他类别项目”系统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免
2
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招标文件补遗书及有关通知 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其他类别项目”系统自行下载。
4.2 投标人应及时在上述网站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 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如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收到或默认 已经收到。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 联系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 责任自负。
2)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
***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 1
***:
****** 时至 1
***:3
*** 时(北京时间),截 止时间为 2
***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 1
***:3
***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 标文件送达: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
***1 号丰德成达中心 7 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 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 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 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
3
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主要人员情 况< 招标人将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主要人员情况列入资格审查条件的,须在法定的 平 台 进 行 公 示 。 > 等 内 容 作 为 公 示 资 料 在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四 川 省 )(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进行公 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异议、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
***13 年 3 月 11 日国 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
***19〕32 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 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18
*** 号
话:
***28-85525314 电
邮政编码: 61
******41
行政监督部门: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商业街二段 53 号
电 话:
***834-33
******244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沿江金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天地坝镇新街区 C 区 7 单元 2 楼 2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138
***8
***28124
4
附表一、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招标标段划分、起讫桩号、工程内容要求表
检测标 段 | 起讫桩号 | 路线长度(m) | 检测工作内容 | 对应总承包标段 | 对应总承包或机 电分包施工单位 | 对应机电监理单位 |
JDWG1 | K168+4******~K221+558 | 53158 | 机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全线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低压配电及照 明、隧道通风、照明、消 防等)完工检测 | ZCB1、ZCB3、ZCB4 | 四川公路桥梁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路桥高速公 路养护有限公司 |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 理有限公司 |
JDWG2 | K221+558~ K261+7***8.24,含巧 家支线 LK1+5******~LK11+929.226 | 5***579.466 | 机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全线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低压配电及照 明、隧道通风、照明、消 防等)完工检测 | ZCB1、ZCB2 | 四川公路桥梁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路桥高速公 路养护有限公司 | 四川省公路院工程监 理有限公司 |
JDJG1 | K168+4******~K221+558 | 53158 | 机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全线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低压配电及照 明、隧道通风、照明、消 防等)交工检测 | ZCB1、ZCB3、ZCB4 | 四川公路桥梁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路桥高速公 路养护有限公司 |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 理有限公司 |
JDJG2 | K221+558~ K261+7***8.24,含巧 家支线 LK1+5******~LK11+929.226 | 5***579.466 | 机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全线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低压配电及照 明、隧道通风、照明、消 防等)交工检测 | ZCB1、ZCB2 | 四川公路桥梁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路桥高速公 路养护有限公司 | 四川省公路院工程监 理有限公司 |
注:具体桩号以施工图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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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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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具 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与《投标人须知》正文无抵触且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相衔接。前附表内容 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四川沿江金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天地坝镇新街区 C 区 7 单 元 2 楼 2 号 联 系 人:*** 电 话:138***8***28124 |
1.1.4 | 项目名称 |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
1.1.5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凉山州境内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同招标公告 |
1.3.1 | 招标范围 | 同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要求 | 检测内容及频率、评定标准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 册机电工程》(JTG2182-2***2***)及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
1.3.4 | 安全目标 | 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业绩要求:见附录 2 信誉要求:见附录 3 人员最低要求:见附录 4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 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 列情况 |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 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 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 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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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与本标段的机电施工单位、机电监理单位具有隶属、利害关系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 |
1.1***.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第 15 天前 |
1.12.2 | 重大偏差 |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 于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
1.12.3 | 细微偏差 | 本项细化为: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以外的情 况均视为细微偏差 |
1.12.4 | 细微偏差的处理 | 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 补遗书(如果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由投标人从招标人指定网站上自行查阅与下载,不要求投标人向招标 人发出确认函。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 的形式 |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补遗书公布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ggzyjy.sc.gov.cn/), 由投标人自行查阅。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 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 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注:投标人要 求澄清招标文件时,不提供投标人的信息)。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由投标人从招标人指定网站上自行查阅与下载,不要求投标人向招标 人发出确认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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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名词定义: ①评标价为:评标价=投标报价函中大写金额的投标报价。②最高投标 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如下(单位:万元):
标段号 | 最高投标限 价 | 其中竞争性 部分 | 非竞争性部 分 | JDWG1 | 1***7 | 1***7 | / | JDWG2 | 1****** | 1****** | / | JDJG1 | 1***7 | 1***7 | / | JDJG2 | 1****** | 1****** | / |
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控制上限,凡是投标报价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
3.2.6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否 |
3.2.7 | 价格调整 | 合同执行期间,检测项目单价不调整。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起计算 12***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 投标保证金:JDWG1 标段 2 万元;JDWG2 标段 2 万元;JDJG1 标段 2 万 元;JDJG2 标段 2 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银行保函
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满足:
①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 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 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②若采用银行自有格式,其提交的银行保函内容不得对担保金额、担 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内容作出降低担保效力的实质性修改。保函 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若按本章正文第 3.3.3 项规定延长 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开封。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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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保函的原件原色扫描件应装入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 现金 若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人应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方式由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宜在投标 截止期前一天)到账。投标人须将电汇回执单或现金转账凭证原件原 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 一、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所投标段): 账户名称:四川沿江金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 账 号:51***5***1875436***************7***9 二、招标人委托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 退投标保证金。a.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 行转账的方式交纳。b.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查看。注意:①投标人 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账号,以确 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②相关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只有通过 系统(网址 http://ggzyjy. sc. gov. cn/)报名后,才能进行查看:③ 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所投标段。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 计算原则 | 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时,投标保证金的计 息期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 期的前一日,但最长不超过投标有效期,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其它规定: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中心的,按交易中心规定办理。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不适用。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一、银行保函的退还:银行保函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本人凭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在招标人处领取。招标人的联系方式:朱女士,17612851551 二、现金、支票形式的退还: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退投标保证金的,按交易中心规定办理 退还。 |
1
***
3.4.4 | 其他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 天内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 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包括隐瞒)资料; 以下情形视为投标人提交虚假资料: ①投标人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 义投标; ②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 ③投标人提供虛假的业绩或业绩数据,以及虚假业绩证明材料,并对 投标资格条件产生实质影响的; ④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保函的。 (5)对于出现上述情况的,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 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将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处理。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殊要求 | 无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目的年份要求 | 近五年(自 2***19 年 1 月起至投标截止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应附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
3.5.8 |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要求 |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 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 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1***%签约合同价 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 交通主管部门,建议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统。 |
3.6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4 |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份数 | (1)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投标文件在其封面清楚注明“正 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3.7.5 | 装订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附原件的资料,应一律附于投标文件“正本”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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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投标文件的加密、包 封 | 本项修改为: (1)第一个信封,内装: A.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副本; B.公示资料电子文档(U 盘),单独密封包装; C.投标保证金封套(内装银行保函原件(若有)),单独密封包装。 上述 B、C 资料应单独包装后,一并装入第一个信封包封内。 (2)第二个信封,内装: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正本、副本。 注:封套应加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 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 封套: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封套、(含投标文件第一个 信封正副本、公示资料电子文件( U 盘))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第 标段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在 *** 时(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第 标段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在 *** 时(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银行保函(原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第 标段招标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银行转账凭证)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同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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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是,退还时间如下: (1)当标段投标人少于 3 个(不含 3 个),该标段将不予开标,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给投标人; (2)第二个信封开标时,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封,当场退还给投标人,若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则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不再退还,招标人也不承担保管责任。(3)当投标文件未按第 4.1.1 项要求密封时,将当场确认,不予开 标,原封退还。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电话通 知投标人代表参加第二个信封启封。 |
5.2.1 | 第一信封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现场监督和参会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并当场予以确认。当投标文件未按第 4.1.1 项要求密封时,将当场确认,不予开标,原封退还。 (2)开标顺序:随机开启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银行保函原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当标段投标人少于 3 家(不含 3 家)将不予开标,原封退还。 |
5.2.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现场监督和参会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并当场予以确认。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予以 确认。当投标文件未按第 4.1.1 项要求密封时,将当场确认,不予开 标,原封退还。 (2)开标顺序:随机。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 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标段名 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3)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不予开 封,当场退还给投标人。因故未能出席第二次开标会的投标人,招标 人将认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其第二个信封也不予退还。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评标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国家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 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数 | 3 名(若不足 3 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
7.1 | 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 |
13
| | 公示期限:3 个工作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1)招标人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 结果通知发出的形 式 | 中标通知书:书面 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发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http://jtt.sc.gov.cn)上,所有投标人应实时关注该网站了解中 标结果的相关信息,且招标人不再发出书面的中标结果通知书。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及期限 | 公示媒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 公示期限: 3 个工作日 |
7.7.1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担保为签约合同价 1***%,担保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择银行保 函、现金、支票等支付形式。 (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 银行开具;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应从投标人单位账户中转出。(4)提交履约担保的时间: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天内,并在签 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
7.8.1 | 签订合同 | (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7.7.1 项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 (2)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起 3*** 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 订合同协议书 (3)合同协议书形式:书面形式 |
7.8.3 | 签约合同价的 确定原则 | (1)签约合同价为投标人第二个信封投标函上的投标总报价大写金 额; (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签订合同时将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中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①投标函中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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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②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依据检测服务费用报价清单子目数量 及单价(或总额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 写金额为准修正单价:首先按照报价清单说明中有关规定,对于投标 人不符合要求的报价予以修正;然后再对其他单价(或总额价)按同 一比例进行修正。 (3)修正后的价格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人不接受招标人 按本项约定进行的修正,则视为中标人拒签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 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7.8.5 | 签订合同事项 | 合同文件的制作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合同文件的份数根据需要由招 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协议书的组 成部分,始终对双方具有约束。 |
8.5.1 | 投诉 | 行政监督部门:见招标公告。 行政监督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13 年 3 月 11 日国家发 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19〕32 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 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1)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 日内提出书面投诉。依法应先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应在异议答复之日 起 1*** 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2)投诉人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应当实名提交投诉书,投诉书 格式见 投标人须知附件八。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 利害关系; 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的线索、证据,难以查证的;③投诉书未署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 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委托代理人 没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有关委托代理权 限和事项不明确的; |
15
| | ④应当在规定时间提出诉求而未提出,超出投诉时效的; ⑤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⑥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司法程 序的; ⑦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受理的 |
8.5.2 | 异议 |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进行投 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 ①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 日前提出; ②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开标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 期间当场提出; ③对评标有异议的,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 示期间提出。 (2)异议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书,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 议书格式见 投标人须知附件七 。 (3)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 责人或者提出异议的本人签字,并附真实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并向异议人发出 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①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 ②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③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④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⑤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⑥针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提出异议的; ⑦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就该事项提出异 议的; ⑧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 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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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⑨异议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对异议未 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以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异议人对答复 不满意的,可以提起投诉。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1 | 投标人的 通讯和其他 要求 |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登记有关投标人 信息,不提供联系方式;(2) 投标人在递交或上传投标文件时登记的投标人信息及有效 的联 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至评标结果公示前,必 须保证其 提供的联系方式处于有效工作状态,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 承担 |
9.2 | 投标文件中权利义 务应符合招标文件 的规定 |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 ,未提出新的 风险划分办法; (2)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 ,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4)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5)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6)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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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放弃中标的处理 |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人若撤销 投标 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将上报省级交 通主管部 门建议给予相应的信用处理;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 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 提交履约保 证金,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 证金。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同时将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的信用处理;(3) 合 同协议书签订后 , 中标人放弃合同 ,招标人将不退还中 标人履约保 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同时将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的信用 处理 |
9.4 | 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的要求 | 为进一步加强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内开展扫黑除恶专 项斗 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建 设市场和 环境,维护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全省 重点公路水运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进行。按照有黑扫黑、无黑 除恶、无恶治乱的 工作要求,各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应按照《四 川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 展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建设环境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川交函〔2***18〕657 号)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恶意竞标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川交函〔2***18〕 656 号) 文件要求做好相关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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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扫黑除恶 举报电话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厅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28- 855532***6 驻厅纪检组举报电话:***28- 85525235 厅建设管理处举报电话: ***28-85525314 厅公路局举报电话:***28-8558***14*** 厅航务海事中心举报电话:***28- 85525767 举报传真:***28-85525338 举 报 邮 箱 : 举报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18*** 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二 楼 扫 黑 除 恶 办 公 室 邮政编码:61******41 |
19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JDWG1,JDWG2,JDJG1,JDJG2)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 门(或原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JDWG1,JDWG2,JDJG1,JDJG2) |
近五年(自 2***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 项目机电完工验收检测或机电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业绩。(同一业绩中必须同时包含机电三大系统检 测内容,否则,均视为无效业绩)。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JDWG1,JDWG2,JDJG1,JDJG2) |
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在 C 级及以上且不得处 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 的信用等级为准;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本 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 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4. 在 2***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 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
2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人 数 | 基本要求(JDWG1,JDWG2,JDJG1,JDJG2)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 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公路)检师证书(交通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3)至少担任过 1 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完工验收检测或机电 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 (4)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 6 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 |
注:以上附录 1 至附录 4 应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21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另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
***18 年版)
(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22
附件 1、项目建设概况
(仅供参考)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起于凉山州金阳县芦稿镇,顺接 G4216 线新市至金阳高速公路 终点,止于宁南县城南侧黑泥沟,顺接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起点。主线 全长 94.897 公里。全线设置 芦稿、对坪、麻地坪、 白鹤滩、骑骡沟 (枢纽) 等 5 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连接线 4 条,长度 2.135 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巧家支线起于宁南县骑骡沟,止于金沙江特大桥云南岸桥台,顺接 云南省东川格勒至巧家葫芦口高速公路,支线全长 1
***.554 公里。主线设置桥梁 16554.
***6 米/26 座 (包含互通区主线桥) ,其中特大桥 11214.56 米/8 座,大中桥 5339.5 米/18 座;设置隧道 72463.5 米 /15 座,其中特长隧道 67423.1 米/12 座,长隧道 5
***4
***.4 米/3 座;涵洞通道共计 8 道;设置服务 区 2 处,匝道收费站 4 处。巧家支线设置桥梁 1196.25 米/2 座,其中特大桥 1155.25 米/1 座,大 中桥 41 米/1 座;设置隧道 9
***86.1 米/1 座,其中特长隧道 9
***86.1 米/1 座;设置涵洞通道共计 1 道。
项目主线、巧家支线采用设计速度 8
*** 公里/小 时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 25.5 米,分离式路基宽度 12.75 米,隧道建 筑限界主线分离式隧道 11.
***×5.
*** 米、巧家支线分离式隧 道 1
***.25×5.
***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 级采用公路-I 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15g~
***.3
***g,地震动反
应频谱特征周期为
***.45s,其它技术 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23
(JTG B
***1—2
***14) 的规定执行。
附件 2 附表
附件 2-1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标段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密封 情况 | 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现金交易中心/现金 公司账户/保函) | 服务期限 | 项目负责人 姓名/证书 编号 | 投标人代表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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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
24
附件 2-2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标段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是否超过最 高投标限价 | 投标人代表 签名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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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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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
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
*** 时 分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
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 时 分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
***
26
附件 4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标段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附件 5 中标通知书
27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
测 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服务期限:个月。
项目负责人:(姓名)。
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
测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7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
28
附件 6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
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标段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
29
附件 7 异议书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
异 议 书
异议人: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异议人授权代表:
性别:
年龄:
住址:
联系电话:
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异议人与提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
此致
(招标人)
异议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3
***
附件 8 投诉书
投 诉 书
就所投诉事项,投诉人已于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并
于
***收到招标人书面答复(后附异议及答复材料)。
投诉人:
住所地: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投诉人授权代表:
性别:年龄:
住址: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与投诉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此致
(投诉受理机关)
投诉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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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办法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程序。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 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前附表内容与正 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具体要求及应附的证明材料) |
1 | 评标办法 | 本条全文修改为: 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 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条规定的评分标 准,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分,按照综合 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 3 名,则取实际数量)。 二、在评标过程中, 如有效投标不足 3 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 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 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 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诀全部投标。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 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 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 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 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 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当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和技术文件投标人仅有 1 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 (1)同一标段若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推荐:①同一标段若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首先按投标人的评标价由 低到高进行排序,若投标人的评标价也相同时,按信用等级由高到低 进行排序,若信用等级也相等时,则按注册资本金从大到小进行排序。②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排序推荐前 3 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 3 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2)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综合得分均为最高时,按以下原则进 行推荐: |
32
| | ①保留该投标人评标价高的标段的第一排名,取消其在评标价低的标 段的排名,其余投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重新排序。 ②评标价也相同时,则排序按照:保留该投标人标段序号小的标段 的第一排名,取消其在标段序号大的标段的排名。 (3)同一投标人在其中一个标段已经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 其他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其余投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 重新排序。 (4)按以上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以综合得分排序推荐前 3 名中标候 选人(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 (5)当出现上述情况以外的情形,则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推 荐。 |
2.1 初步评审 (第一个 信封)评审 标准 | 2.1.1 形式评 审标准 2.1.3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 1.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格 式、内容填 写,字迹清晰 可辨 |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2)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按 照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供 了投标保证 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 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2)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3)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 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 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
4.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代理 人(如有),应符合下列 要求。 | (1)提交了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章代替签名。 (3)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只能是一个人,且不能再次授权委托 他人。 (4)授权委托书后应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黑白或彩色)且 身份证影印件(黑白或彩色)应清晰,授权委托书上应加盖投标人单 位章。 |
33
| | 5.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若 亲自签署投 标文件的,应符合下列 规定 |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 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章代替签名。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黑白或 彩色)且身份证影印件(黑白或彩色)应清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6.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无投标报价的内容。 |
8.投标函上载明的服务期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相应。 |
1***.权利义 务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 |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 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6)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2.1 初步评审 (第一个 信封)评审 标准 |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 1.投标人资 质条件应符 合下列规定 |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2.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 绩应符合下 列规定 | (1)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3.投标人的 信誉应符合 下列规定。 | (1)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4.投标人的 项目人员资 格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 | (1)投标人的项目人员资格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及前附表第 1.4.3 项或 1.4.4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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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初步评审 (第二个 信封)评审 标准 | 2.1.1 形式评 审标准 | 1.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格 式、内容填 写,字迹清 晰可辨,内 容 齐 全 完 整。 |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2)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 |
2.1.3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 (1)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也不得有调价函。(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 构成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9*** 分):技术建议书:3*** 分; 主要人员:2*** 分; 业绩:4***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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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取整到元)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 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①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②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③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④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⑤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⑥当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限价的 85%时,按照最高限价的 85%作 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第二个信封投标函中大写金额的投标总报价。评标价基准值的计算(二次平均法): 第一次平均:确定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 投标文件≤1*** 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 >n×1*** 家时,去掉其中的 n 个最高评标价和 n 个最低评标价后取算术平 均值为 A,n 为自然数)。 第二次平均:对所有小于或等于第一次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评标价(不含第一次平均已去掉的最低价)的二次算术平均值后即为评标基 准价。评标基准价按以上规则计算后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公布,如果 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督人当 场核实确认后,可重新计算和宣布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开标时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 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开标时计算错误外,确认 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招标期间保持不变,不因第二个信封评审否决 投标而改变,也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 变。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公式 | 偏差率=|1******%×(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 ,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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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条款号 | 评分 因素 | 权重 分值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1) | 技术建议书 A (3*** 分) | 1*** 分 | 检测大纲A1 | 有此项内容至少得 6 分,一般得 6~7.2 分,良得 7.3~8.7 分,优 得 8.8~1*** 分。无此项内容得 *** 分。 |
1*** 分 | 对本项目重点 和难点分析及 对策措施A2 | 有此项内容至少得 6 分,一般得 6~7.2 分,良得 7.3~8.7 分,优 得 8.8~1*** 分。无此项内容得 *** 分。 |
1*** 分 | 对本项目的建 议A3 | 有此项内容至少得 6 分,一般得 6~7.2 分,良得 7.3~8.7 分,优 得 8.8~1*** 分。无此项内容得 *** 分。 |
注:评标委员会若为 7 人,计算技术建议书得分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专家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进行算术 平均得到。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 |
2.2.4(2) | 主要人员 B (2*** 分) | 2*** 分 | 项目负责人任 职资格 B1 (2*** 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 中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得12分; (2)扣除满足资格条件审查最低要 求的业绩个数后,每增加担任过 1 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机电 完工验收检测或机电交(竣)工验收 检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 业绩加 4分,此项最高加 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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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1*** 分) | 1***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 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 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 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投标人评标价得 分最低为 *** 分。 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以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但 E1 应大于 E2。 本次招标 F***:1***;E1:1.5;E2:1 |
2.2.4(4) | 其他因素(4*** 分) | 业绩(4*** 分) | 类似项目业绩 4***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 中业绩基本要求得28分; (2)扣除满足资格条件审查最低 要求的业绩个数后,近五年(自 2***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 1 个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完工 验收检测或机电交(竣)工验收检 测项目业绩加 4 分,此项最多加 12分。 |
注:1.如投标人提供的 1 项业绩中,同时具有上述业绩要求的 2 项或多项时,可分别计算。2.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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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办法(正文)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 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 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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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 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 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二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
4
***
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 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
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 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 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 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1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 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 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
42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 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 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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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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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条款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1)项目: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以下简称“本项目”)。(2)发包人:本项目发包人为 四川沿江金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3)质量监督机构:本项目质量监督机构为四川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工程建设质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质监机构”)。
(4)检测单位:本项目检测单位为(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 (以下简称“检测单位”)。
(5)起讫桩号:
1.2 解释
1.2.1 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合同进行 解释。
1.2.2 为了文字简练,合同中有些词句或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 义。
1.2.3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是一个整体,彼此间互相解释、互相补充,如出现互相矛盾,按照以下 顺序解释,且以次序在前者为准:
(1)在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如果有);
(2)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含检测单位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 等,如果有);
(5)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工作大纲及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6)现行行业相关规范规程,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管理文件,发包人及发包人上级单位发布的相 关文件;
(7)设计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以及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对同一类文件,以其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2. 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服务的形式、范围和内容
2.1 服务形式:
完工检测: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全线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 费系统、低压配电及照明、隧道通风、照明、消防等)完工检测,主要对机电系统使用功能进行现场测试,逐项进行系统技术指标的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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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检测: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全线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 费系统、低压配电及照明、隧道通风、照明、消防等)交工检测,主要对机电系统使用功能进行现场测试,逐项进行系统技术指标的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频率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JTG2182-2
***2
***)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机电 工程完工质量检测的频率不低于 3
***%,机电工程交工质量检测的频率不低于 3
***%。
2.2 服务范围:本项目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3、服务要求
3.1 检测工期:
完工检测服务期限:检测单位在签订检测合同后 7 日内进场开展检测工作,完成检测后 15 日内提交正 式检测报告,过程中根据施工进度提交检测快报。具体要求按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执行,检测单位应完成所 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检测工作。投标人应考虑项目作业点分散及分阶段检测等对人员和设备的安排以及对检 测费用的影响。
交工检测服务期限为:中标单位在签订检测合同并收到业主进场通知后 7 日内进场开展检测工作。15 日内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完成检测后 15 日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具体要求按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执行。检测 单位应完成所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检测工作,投标人应考虑项目作业点分散及分阶段检测等对人员和设备的 安排以及对检测费用的影响。
3.2 技术要求:
(1)具备同检测资质相应的现场检测能力;
(2)(2)检测过程应符合现行实施的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
******4 年第 3 号 部长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
***1
***〕第 65 号)、《公路工程质 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 (JTG 2182-2
***2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技术规范、四川省交通运输 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及市州质监机构下发的相关规定;
(3)现场检测结束后及时对检测项目进行评价;
(4)现场检测结束后(15日内)提交检测报告,报送最终的检测报告书面文本材料一式 6 份、电子文 件 2 份。
4. 各方的责任
4.1 相互关系:发包人依照相关规定具体负责对检测单位进行招标,中标单位和发包人签订合同后,中 标单位履行合同范围内的职责,承担全部完工、交工检测工作责任。
4.2 发包人的责任:
(1)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做好现场检测的有关配合和协调工作,为检测方创造工作环境。(2)提供建设项目必要的技术、质量等相关文件资料。
(3)负责检测检测工作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审核检测工作量,并在检测单位提出中期支付申请后,按照核定工程量及时支 付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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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核定新增或变更检测项目单价。
(6)有权对检测单位派出的机构与人员组织提出要求,对不称职的、严重失职的检测人员有权要求检 测单位进行更换,人员变更需报发包人备案。
(7)根据实际需要以及《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检测细目数量提 出增加或减少,或者某细目取消、增加,或者对检测项目、频率、内容和方法进行增加或调整。此款调整 需经发包人的认可确认。
(8)在检测过程中或报告评审中,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波动或离散或特殊不合理情况时,发包人可要求 检测单位重新对其进行检测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复检结果如与原结果一致,则检测单位新增 工作量和委托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不一致或因原检测单位检测质量等原因造成 的新增工作量,由原检测单位承担复检费用等相应赔偿费用。
(9)发包人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检测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 7 日通知检测单位。
(1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就检测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作出书面决定。
4.3 检测单位的责任:
(1)检测单位负责按照合同文件和发包人的要求开展检测服务。
(2)第4.2中所述调整以及对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等提出的有关要求,检测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应无条件服从。
(3)检测单位在开展验收质量检测工作前,应依照投标文件和检测工作量编制详细的检测方案,并报 质量监督机构及发包人核备。方案中应明确拟投入的人员、设备及检测计划和检测频率及参数(检测频率 及参数满足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如有)按计划分批次开展检测,专项检测经质量监督检查的成果应 纳入交竣工验收检测的范围内。
(4)检测单位必须按照发包人规定时间进场,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按照《关于实行 四川省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质量检测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川交质监函〔2
***13〕58号)的规定报送验收质 量检测数据及报告。
(5)检测工作应确保工作内容和频率,保证检测数据科学、公正、真实。检测单位要及时掌握检测工 作进展情况,检测单位不得以其他理由减少或降低检测次数、频率、内容或是提高检测费用;否则该批次 检测工作费用发包人不予支付。且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检测单 位承担。
(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检测单位投入的主要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所列一致,或根据工作需要在此基础 上进行增减,且胜任合同约定的检测服务工作,其检测专业类别应覆盖检测项目单位工程,未经质监机构 或发包人批准不得更换。
(7)如发包人认为检测单位人员不称职,有权提出人员更换要求并书面通知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应在 接到通知的7日内选派满足资格和经验要求且符合质监机构或发包人要求的人员进行更换。
(8)检测单位应对全部的现场检测作业和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责。对其所有人员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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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失误、疏忽、玩忽职守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检测过程中,检测单位应按检测计划 分阶段实施,针对检测发现的质量问题应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四川省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质量检测信息报告 制度的通知》(川交质监函〔2
***13〕58号)的规定报送验收质量检测数据及报告,若发包人或质监机构提 出要求,应能及时提供真实的原始数据和中间数据。
(9)检测单位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等应符合现行规范、标准、现场检测及合同的要求;如发包人认 为现场的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则检测单位必须及时更换或增加仪器设备和办公用 品直至满足现场监控检测工作需要为止。
(1
***)检测单位应自行承担检测工作的一切有关费用,包括整个检测期间的设备调动、维修及食宿、交 通、差旅费等费用。
(11)检测单位应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应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交工验收检测的数据、结果负法律责任。
(12)检测单位不得将检测工作对外违法分包或转包。
(13)检测单位应为其完成本合同的人员和设备进行保险,费用由检测单位承担。若检测单位在合同履 行期间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的损失,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检测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14)检测单位应自觉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妥善处理好与其他工程的关系,不得损坏或污染已完 成的其它工程设施,若有损坏或污染应负责清洁、赔偿或修复;具体要求见下:
① 安全检测
A.检测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川 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四川省道路安全条例》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标准 检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检测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健全组织制度,指定主要领 导负责安全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测单位在检测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交通、生产事故 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以及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故,发包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B.对于检测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经检查合格才能使用;
C.在通行的道路桥梁和通航的水域所进行的检测作业如果会影响到行车和行船,在发包人的协助下应当 采取措施,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标志及设施,确保行车、通航的安全。同时还必须满足《内河通航标准》(GB5
***139-2
******4);
D.在整个检测过程中对检测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发包人有权监督,并向检测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如果 由于检测单位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 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检测单位负责。
②环境保护
为保护检测现场周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以人为本”,保障人体健康。在检 测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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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检测设施进入现场前清洗车身、车轮,严禁抛洒,避免污染路面;
B.教育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物。检测用的油漆、粘胶、胶带、塑料袋等 物品统一管理,严禁随意抛弃;
C.不得在建成高速公路设施各部位乱写乱画,对检测时留下的影响公路设施外观的标记、粘贴物完工后 及时清除。
由此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报价清单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③文明检测
A.作业现场实行秩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B.检测人员现场作业时应着装整齐、统一;
C.材料、检测设备应合理定置,不得乱停乱放;
D.严禁破坏及污染正常使用的原有道路及道路设施;
E.保持驻地、作业现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秩序井然;
F.协调好与作业当地政府及村民的关系,尽量避免发生不文明的行为。
由此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报价清单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15)为了履行检测服务,检测单位应指定一名代表与发包人的指定人员建立工作联系。
(16)在合同有效期间或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未经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工程、本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在检测服务期间及合格的检测数据交付后3年时间内,不得将工程的任何资料向第 三方泄露,除非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17)如需查阅本工程的有关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等,应征得发包人同意。
(18)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关单位必要的帮助与配合。
(19)关键设备、检测仪器满足检测要求。
(2
***)检测单位应自聘全部或部分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检测工作安排和管理,其费用包含在 报价清单相关细目中,不单独报价。
(21)检测单位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试验检测车辆及运输、管理用车通过相关收费公路(含检测的本项 目)的通行费用,由检测单位自行按章缴纳,包含在报价清单相关子目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22)检测单位应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并包括在报价清单相关子目报价之内,发包人 不另行支付。
(23)由发包人组织,质监机构、检测单位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评审专家参加的项目完工、交工验收质 量检测报告的评审会议。结果评定是否合格由评审委员会出具。所需费用由检测单位承担。
(2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果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法细则的颁布实施,本项目将按上级主 管部门的决定采用执行,检测单位无条件接受。
5.违约责任
5.1、发包人的违约
(1)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向检测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检测单位不符合支付标准以及
49
违约时除外。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应尽的义务。
发包人违反5.1应承担违约责任,对造成检测单位经济损失的,由检测单位提出处理意见与发包人协商,并由发包人据实向检测单位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为检测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5.2、检测单位的违约
(1)如果检测单位将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非法分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支付任何款项 并没收履约担保;
(2)检测单位未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或未根据发包人的指令进行变更监控及检测内 容,人员、设备、检测频率,或检测单位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向市质监站提交检测成果,给发包人造成损失 等,如发生上述任何行为,将纳入信誉评价,并按合同价的5%~1
***%扣除标准作为检测单位应承担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检测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生效后,如检测单位提出终止合同,发包人有权给予2万~5万元违约处理,并上报省级交通 主管部门,建议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里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未经发包人批准而擅自更换检测单位人员不能达到现场检测要求;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仪器设备不 全,不能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增加或调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将按合同价的5%~1
***%扣除检测单位的违约金;(5)检测人员伪造检测数据出具错误检测数据或错误鉴定结论,导致发生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 不良影响,检测单位除应承担相应质量安全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价的2
***%扣除检测 单位的违约金,并按照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及单位进行处理。检测单位发现有关键质量指标不合 格等危及工程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功能安全的问题时,未及时报告,将按合同价的1
***%承担违约金;(6)检测单位因客观原因需更换合同人员的,应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资历和能力 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人员的要求。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更换并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按每人次 1 万元给予违约处理,更换试验检测工程师按每人次 5
********* 元给予违约处理。因生病或离职 原因导致更换合同人员的,检测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7)检测单位应与发包人签订廉政合同,并作出廉政承诺,违反本合同有关廉洁条款的规定,给予检 测单位 2 万~4 万元违约罚款,并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若发生上述(1)~(7)情况中任一款发包人有权收回已委托的全部或部分工作,检测人无条件 接受。
(9)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应予以补足,前述损失以及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通过判决/调解/和解支付第三人的赔偿金或补偿金 或违约金、行政罚金等。
(1
***)前述违约金、罚款等费用发包人有权从未支付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直接扣除。
(11)当检测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合同时,发包人有权另外选择新检测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
6.责任的期限
检测单位和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或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范围。
5
***
7.保障
7.1检测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检测,采取必要 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检测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健全组织制度,指定主要领导负责安全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测单位在检测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交通、生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 员伤亡的,以及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故,发包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7.2 在现场工作时,检测单位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发包人方及有关单位安全保卫制度,并对其人员 的安全负责,检测单位应对由于自己或其代理人的过错包括侵犯版权或发明权而给发包人方或任何第三方 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在作业现场,检测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应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导 致的一切诉讼、争执、索赔、罚款。
7.3 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检测单位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检测合同时,发包人有权根据具体情 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当检测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合同时,发包人可动用履约担保另外选择 其他单位完成合同,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原检测单位承担。
8. 保险
检测单位应在服务期内,办理下列相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 办理索赔。如果检测单位不办理此类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其中:
(1)检测单位须单独为本项目实施期间为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该部分保险 费用检测单位必须投保,其费用包含在报价清单相关检测项目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2)检测单位须单独为本项目实施期间为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该部分保险费用 检测单位必须投保,其费用包含在报价清单相关检测项目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3)检测单位须单独为本项目实施期间为履行合同所使用的设备缴纳设备保险。该部分保险费用检测单位 必须投保,其费用包含在报价清单相关检测项目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4)第三者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发包人和 检测单位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投保的保险费由检测单位承担和支付,其费用包 含在报价清单相关检测项目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5)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非发包人原因发生的检测单位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 损失或损害发包人不予赔偿;发包人也不对检测单位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 支承担任何责任。
9. 合同费用与支付
9.1 检测费用:检测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并结合现行规范、检测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包人的要求 开展检测工作,并根据报价清单的单价和实际完成检测数量报发包人审核批准后由发包人负责承担并支付 检测单位的相关费用,结算的检测费用以最终实际发生的检测数量为准。
9.1.1 支付方式:检测单位将检测报告提交给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支付当期完成检测 服务费用的9
***%,剩余款项在项目完成交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发包人付款前,检测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发包
51
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9.1.2(1)检测数量的确定:检测数量按照检测单位实际完成数量,报经发包人确认后才能予以计量,若 实际完成工作量超过合同清单所列工作量,则应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计量支付,否则由检测机构自行承担 费用。
(2)检测单价的确定:检测单位按照报价清单的单价计算检测费用若检测过程中发生报价清单中没有的 新增检测项目,其单价参照现行的《四川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 (川交质检 (2
******8)153 号)中规 定的收费标准乘以检测单位中标价的下调比例 (下调比例=中标价/收费标准价),新增检测项目内容超出《四川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范围的,由双方协商确定。若根据工程需要需调整清单子目和数量 时,应严格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3)检测费用的确定:检测单位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的检测数量乘以报价清单的单价 (或发包人审 定的新增检测项目的单价) 即为检测单位实际发生的检测费用。
9.2 质量保证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9.3 本合同计价中检测费用采用单价合同的方式。各检测项目单价为按规范要求完成该项检测工作所 需的综合单价,该单价包括检测费用、人员费用、检测设备、检测设备维护、交通、食宿、办公设备用品、税金、管理费、保险、风险及利润等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固定不变。
9.4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检测工作如有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服务期限,应相应延长服务期,但并 不因检测服务期的延长原因调整各项单价。
9.5服务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范围内的任一工程抽检项目增加检测频率,无需征得 检测单位的同意。工程数量发生变化的抽检项目单价不予调整,以实际检测的工程数量予以支付。
9.6 在检测单位提出支付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后,发包人应在 28 日之内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在约定的
期限内,未向检测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的违约
金以到期应付而未付的款项,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
算。该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支付方式不影响检测的权利。
1
***. 合同的调价
1
***.1 在签订本合同后,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引起该检测费变化,以及因物价变动、规范性文件发生 变化等其他因素而引起检测费变化,检测费不作调整。
1
***.2 检测服务合同签订以后,因(1)由发包人原因改变检测合同规定的服务形式、范围与内容;(2)非检测单位原因致使检测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3)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的。非前述3种原因引 起的检测服务和未经发包人审定的服务应被视为检测正常的服务,发包人将不调整费用。
11. 转包与分包
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12. 不可抗力
12.1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不可抗力系指发包人和检测单位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认 识控制和防范能力的事件。这类事件使合同一方的履约已变得不可能。不可抗力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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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1)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3)暴乱、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在检测单位雇用人员内部并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发生的事 件除外。
(4)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5)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飞行器坠落。
(6)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飓风、超强台风、雷击)。
12.2 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因此影响合同执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情发生后15日内,提供事件详细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 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 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2.3 因合同一方拖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拖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 合同、生效、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
13.1 检测单位提交履约保函,并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 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发包人退还履约担保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3.3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书 面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3.4发包人如果要求检测单位全部或部分中止执行检测或终止合同,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检测工作。
13.5 如检测单位发生违约行为,检测单位除偿付违约金和损失赔偿费外,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合 同解除后,发包人不承担责任。
13.6 双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13.7 一方根据上述第5、6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 出通知前14日告知对方,通知达到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16款“2、争议的解 决”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3.8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和损害赔偿条款及争议的效力。
14. 事故报告
如果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检测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速报发包人。如果现场发生 一般安全事故,检测单位必须在3日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发包人。如果现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检测 单位应立即报告发包人,此外,检测单位应采取措施,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报告必须按交通部质量 安全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15.履约担保
检测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8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1
***%的履约担保,担保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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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等支付形式。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 业银行提供;现金担保必须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形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中一次性转出。
履约担保从签订检测单位合同协议书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签发交工证书后 14 日后失效并退还给检 测单位。
16.版权
对检测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检测服务中的所有文件,发包人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 经检测单位同意,发包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
检测单位应对由于自己或其代理人的过错包括侵犯版权或发明权而给发包人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 失负赔偿责任。
检测单位要出版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17. 廉洁条款
17.1 发包人和检测单位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关于建设工程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17.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检测单位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18. 争议的解决
18.1 本项目争端解决方式约定为诉讼,诉讼机构为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18.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检测单位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19. 其它
19.1 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检测合同条款进行补充或修 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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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附件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项目业主全称) (以下简称“项目业主”) 为甲方, (检测单位名称)(以下简 称“检测单位”)为乙方
鉴于甲方已委托乙方为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标段提供服 务并已乙方接受了就此提出的投标文件,为明确各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就以下事项 达成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工程名称:;(3)工程地址:;;(4)工程内容:(5)资金来源:;(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号码:。
(7)技术负责人姓名及证书号码:。
。二、检测服务的工程范围:
三、检测试验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总价:(大写)元(¥);
四、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定义相同。
五、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合同条款;
(5)工程专用规范;
(6)《公路工程施工试验检测规程》(国家相关最新标准);(7)技术规范;
(8)检测试验费用报价总表(检测合同报价清单);
(9)在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如果上述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 准。
六、发包人在此同意按照本检测合同规定的合同总价、期限和方式,向检测单位支付根据检测合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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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检测工作条件。
七、检测单位基于对发包人的上述保证,在此检测单位承诺按照本检测合同的规定履行检测服务。
八、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
***生效,至
***,在按照检测合
同的规定结清检测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九、本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 份,
双方各执 份。
甲方(发包人):(全称)(盖章)乙方检测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其授权人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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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 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以及投资效益,由((项目业主全称) (以下简称“项目业主”))为甲方,与(检测单位全称) (以下 简称“检测单位”)为乙方,于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合同全称)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 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 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 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 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 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 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 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 设备。
乙方义务 第三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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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
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至少
二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
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
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为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合同的附件,与施
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单位全称) (盖章)乙方单位:(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其授权人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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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此附银行转账凭证。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担保(银行保函)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检测名称)
(以下称“检测单位”)于
***参加(项目名称)标段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
不可撤销地就检测单位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试验检测单位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检
测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试验检测单位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
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
由。
4. 发包人和检测单位按合同条款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
59
四、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标段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由((项目业主全称) (以下简称“项目业主”))为甲方,与(检测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为乙方于
***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 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作业,同时验 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对乙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6.协助乙方办理检测期间道路管制的相关手续。负责提供警示标志、标牌等设施,负责前后管制车辆。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TJ
***76—95)和《公路筑养护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加 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 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 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至生产工人(包括监时雇请的民工)的安 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 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管理及作业人员的 1%~3%配备安 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 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 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 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服务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 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作业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 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作业人员都应熟悉
6
***
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
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作业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
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作业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
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现场必须具有相关
的安全标志牌。
1
***.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
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
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在检测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及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
***生效,至
***;在按照检测合同的规
定结算全部费用并完成资料移交手续,签发移交证书后自然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发包人):(全称)(盖章)乙方(检测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其授权人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 日期:
***
61
五、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要求 |
JDWG1 JDWG2 JDJG1 JDJG2 | 技术负责人 | 1 |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 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公路)检师证书(交通工程专业或机 电工程专业); (3)至少担任过 1 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完工验收检测 或机电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4)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 连续 6 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 |
试验检测工 程师 | 1 | (1)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 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公路)检师证书(交通工程专业或机 电工程专业); (3)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 连续 6 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 |
检测员 | 1 | (1)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员资格证。 (2)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 连续 6 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 |
注:1.本表中的人员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不予填报,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中标
人必须填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三-1) 拟委任的其他主要人员资历表,经发包人核实确认后将此作为合
同文件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如中标人拟派驻的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
标资格。
2. 本表人员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其他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若发包人认为配备的人员不能满足现场的需
要,有权要求增加或更换上述人员。
62
第五章 报价清单
63
一、清单说明
1、本项目检测费用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2、本清单中所列检测数量为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 付的依据。清单中所列检测工作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检 测单位按规定进行检测的责任。
3、本清单报价中的单价为综合单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报价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 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必需的劳务、材料、设备购买和折旧费用、设备安装、设备维护、食宿、办公设备与用品、交通费、管理费、保险、税费、利润以及其它一切现场费等费用,以 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1)办公设施、生活设施、检测设备以及交通工具等由检测单位自备。其设施费用及维修服 务费用由检测单位计入报价费用中,此项费用仅计入折旧费,维修保养费和消耗费,不包括残 值,质量检测服务结束后,其产权仍归检测单位所有。
(2)检测单位在实施作业过程中,所需脚手架等所有相关临时工程其有关费用包含在报价清 单相关检测项目单价或总价中,不单独报价。
(3)检测单位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的同时,还需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写 入检测报告,其有关费用包含在报价清单相关检测项目单价或总价中,不单独报价。
(4)为实施本合同工程采取的安全生产措施,检测单位应配置安全负责人 1 人,需配置的临 时交通安全设施由检测单位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包含在报清单相关检测项目单价或总价中,不单独报价。检测单位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养护全作业规程》(JTGH3
***-2
******4)的有关规定摆放并保管使用。在作业过程中,因检测单位原因造成损坏及丢失 的,由其自行补齐。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开展检测工作所需要增加的投入,以及项目里程长、作业点 分散、分段分期通车等因素对人员设备安排和检测费用的影响。
5、报价清单中所列的检测指标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在实际检测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清单 中所列的检测指标,如一个分项工程中的检测指标有所增加,投标人应予以增加,综合单价不 做调整。
6、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机电设备进行复检,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该费用包含在总价报价中。7、报价清单中的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且金额均保留到个位数。
64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JDJG1 标段报价清单
序 号 | 分 部 工 程 | 项目 | 单 位 | 检测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监 控 设 施 | 车辆检测器 | 套 | 3 | | | |
2 | 可变标 志 | 门架 | 套 | 2 | | | |
3 | F 型 | 套 | 4 | | | |
4 | 立柱型 | 套 | 2 | | | |
5 | 闭路电 视监视 系统 | 路段监控 | 套 | 4 | | | |
6 | 收费站安 防监控 | 套 | 3 | | | |
7 | 服务区安 防监控 | 套 | 3 | | | |
8 | 大屏幕显示系统 | 套 | 1 | | | |
9 | 气象检测器 | 套 | 2 | | | |
1*** | 道路视频交通事件检 测系统 | 站 | 2 | | | |
11 | 监控中心设备及软件 | 套 | *** | | | |
12 | 通 信 设 施 | 通信光缆、电缆线路工 程 | 中继 段 | 1 | | | |
13 | 光纤传输系统 | 套 | 3 | | | |
14 | 固定电话交换系统 | 站 | 2 | | | |
15 | 通信电源系统 | 套 | 4 | | | |
16 | 收 费 设 施 | 入口混合车道设备及 软件 | 车道 | 3 | | | |
17 | 出口混合车道设备及 软件 | 车道 | 3 | | | |
18 | ETC 专用车道设备及 软件 | 车道 | 4 | | | |
19 | ETC 门架系统 | 套 | 3 | | | |
2*** | 收费站设备及软件 | 站 | 3 | | | |
21 | 收费分中心设备及软 件 | 中心 | *** | | | |
22 | 收费系统计算机网络 | 处 | 3 | | | |
65
23 | | 内部有线对讲及紧急 报警系统 | 站 | 3 | | | |
24 | 超限检 测系统 | 入口计重 | 车道 | 6 | | | |
25 | 出口计重 | 车道 | 6 | | | |
26 | 闭路电 视监视 系统 | 车道 | 套 | 5 | | | |
27 | 亭内 | 套 | 5 | | | |
28 | 广场 | 套 | 6 | | | |
29 | 供 配 电 设 施 | 中心 (站)内 低压配 电设备 | 发电机 | 站 | 3 | | | |
3*** | UPS | 套 | 3 | | | |
31 | 电力监控系统 | 站 | 3 | | | |
32 | 照 明 设 施 | 收费广场照明设施 | 广场 | 3 | | | |
33 | 隧 道 机 电 设 施 | 通风设施 | 台 | 138 | | | |
34 | 照明设施 | 段 | 78 | | | |
35 | 消防设施 | 套 | 5***1 | | | |
36 |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 套 | 29 | | | |
37 | 本地控制器 | 套 | 39 | | | |
38 | 可变标 志 | 情报板 | 套 | 27 | | | |
39 | 车道指示 器 | 套 | 92 | | | |
4*** | 交通信号 灯 | 套 | 9 | | | |
41 | 车辆检测器 | 套 | 8 | | | |
42 | 环境检 测设备 | CO/VI 检 测器 | 套 | 16 | | | |
43 | 风速风向 检测器 | 套 | 16 | | | |
44 | 亮度仪 | 套 | 6 | | | |
45 | 手动火灾报警 | 套 | 522 | | | |
46 | 发光诱导设施 | 套 (控 制 器) | 75 | | | |
47 | 光电标 志 | 疏散指本 标志 | 套 | 912 | | | |
48 | 紧急电话 指示标志 | 套 | 115 | | | |
66
49 | | | 人行横洞 指示标志 | 套 | 45 | | | |
5*** | 车行横洞 指示标志 | 套 | 26 | | | |
51 | 紧急停车 带指示标 志 | 套 | 25 | | | |
52 | 消防设备 指示标志 | 套 | 5***1 | | | |
53 | 紧急电话与有线广播 系统 | 套 | 125 | | | |
54 | 隧道管理站设备及软 件 | 管理 站 | 2 | | | |
55 | 隧道管理站计算机网 络 | 管理 站 | 2 | | | |
56 | 供 配 电 设 施 | 电力监控系统 | 管理 站 | 4 | | | |
57 | 中心 (站) 内低 压配 电设 备 | 发电机 | 站 | 1 | | | |
58 | EPS | 套 | 3 | | | |
59 | UPS | 套 | 3 | | | |
6*** | 隧道视频交通事件检 测系统 | 套 | 3 | | | |
合计 | | |
67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JDWG1 标段报价清单
序 号 | 分 部 工 程 | 项目 | 单 位 | 检测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监 控 设 施 | 车辆检测器 | 套 | 3 | | | |
2 | 可变标 志 | 门架 | 套 | 2 | | | |
3 | F 型 | 套 | 4 | | | |
4 | 立柱型 | 套 | 2 | | | |
5 | 闭路电 视监视 系统 | 路段监控 | 套 | 4 | | | |
6 | 收费站安 防监控 | 套 | 3 | | | |
7 | 服务区安 防监控 | 套 | 3 | | | |
8 | 大屏幕显示系统 | 套 | 1 | | | |
9 | 气象检测器 | 套 | 2 | | | |
1*** | 道路视频交通事件检 测系统 | 站 | 2 | | | |
11 | 监控中心设备及软件 | 套 | *** | | | |
12 | 通 信 设 施 | 通信光缆、电缆线路工 程 | 中继 段 | 1 | | | |
13 | 光纤传输系统 | 套 | 3 | | | |
14 | 固定电话交换系统 | 站 | 2 | | | |
15 | 通信电源系统 | 套 | 4 | | | |
16 | 收 费 设 施 | 入口混合车道设备及 软件 | 车道 | 3 | | | |
17 | 出口混合车道设备及 软件 | 车道 | 3 | | | |
18 | ETC 专用车道设备及 软件 | 车道 | 4 | | | |
19 | ETC 门架系统 | 套 | 3 | | | |
2*** | 收费站设备及软件 | 站 | 3 | | | |
21 | 收费分中心设备及软 件 | 中心 | *** | | | |
22 | 收费系统计算机网络 | 处 | 3 | | | |
68
23 | | 内部有线对讲及紧急 报警系统 | 站 | 3 | | | |
24 | 超限检 测系统 | 入口计重 | 车道 | 6 | | | |
25 | 出口计重 | 车道 | 6 | | | |
26 | 闭路电 视监视 系统 | 车道 | 套 | 5 | | | |
27 | 亭内 | 套 | 5 | | | |
28 | 广场 | 套 | 6 | | | |
29 | 供 配 电 设 施 | 中心 (站)内 低压配 电设备 | 发电机 | 站 | 3 | | | |
3*** | UPS | 套 | 3 | | | |
31 | 电力监控系统 | 站 | 3 | | | |
32 | 照 明 设 施 | 收费广场照明设施 | 广场 | 3 | | | |
33 | 隧 道 机 电 设 施 | 通风设施 | 台 | 138 | | | |
34 | 照明设施 | 段 | 78 | | | |
35 | 消防设施 | 套 | 5***1 | | | |
36 |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 套 | 29 | | | |
37 | 本地控制器 | 套 | 39 | | | |
38 | 可变标 志 | 情报板 | 套 | 27 | | | |
39 | 车道指示 器 | 套 | 92 | | | |
4*** | 交通信号 灯 | 套 | 9 | | | |
41 | 车辆检测器 | 套 | 8 | | | |
42 | 环境检 测设备 | CO/VI 检 测器 | 套 | 16 | | | |
43 | 风速风向 检测器 | 套 | 16 | | | |
44 | 亮度仪 | 套 | 6 | | | |
45 | 手动火灾报警 | 套 | 522 | | | |
46 | 发光诱导设施 | 套 (控 制 器) | 75 | | | |
47 | 光电标 志 | 疏散指本 标志 | 套 | 912 | | | |
48 | 紧急电话 指示标志 | 套 | 115 | | | |
69
49 | | | 人行横洞 指示标志 | 套 | 45 | | | |
5*** | 车行横洞 指示标志 | 套 | 26 | | | |
51 | 紧急停车 带指示标 志 | 套 | 25 | | | |
52 | 消防设备 指示标志 | 套 | 5***1 | | | |
53 | 紧急电话与有线广播 系统 | 套 | 125 | | | |
54 | 隧道管理站设备及软 件 | 管理 站 | 2 | | | |
55 | 隧道管理站计算机网 络 | 管理 站 | 2 | | | |
56 | 供 配 电 设 施 | 电力监控系统 | 管理 站 | 4 | | | |
57 | 中心 (站) 内低 压配 电设 备 | 发电机 | 站 | 1 | | | |
58 | EPS | 套 | 3 | | | |
59 | UPS | 套 | 3 | | | |
6*** | 隧道视频交通事件检 测系统 | 套 | 3 | | | |
合计 | | |
7
***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JDJG2 标段报价清单
序 号 | 分 部 工 程 | 项目 | 单 位 | 检测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监 控 设 施 | 车辆检测器 | 套 | 2 | | | |
2 | 可变标 志 | 门架 | 套 | 5 | | | |
3 | F 型 | 套 | 3 | | | |
4 | 立柱型 | 套 | *** | | | |
5 | 闭路电 视监视 系统 | 路段监控 | 套 | 3 | | | |
6 | 收费站安 防监控 | 套 | 1 | | | |
7 | 服务区安 防监控 | 套 | *** | | | |
8 | 大屏幕显示系统 | 套 | 13 | | | |
9 | 气象检测器 | 套 | 1 | | | |
1*** | 道路视频交通事件检 测系统 | 站 | 3 | | | |
11 | 监控中心设备及软件 | 套 | 1 | | | |
12 | 通 信 设 施 | 通信光缆、电缆线路工 程 | 中继 段 | 1 | | | |
13 | 光纤传输系统 | 套 | 1 | | | |
14 | 固定电话交换系统 | 站 | 1 | | | |
15 | 通信电源系统 | 套 | 1 | | | |
16 | 收 费 设 施 | 入口混合车道设备及 软件 | 车道 | 1 | | | |
17 | 出口混合车道设备及 软件 | 车道 | 1 | | | |
18 | ETC 专用车道设备及 软件 | 车道 | 4 | | | |
19 | ETC 门架系统 | 套 | 3 | | | |
2*** | 收费站设备及软件 | 站 | 1 | | | |
21 | 收费分中心设备及软 件 | 中心 | 1 | | | |
22 | 收费系统计算机网络 | 处 | 2 | | | |
71
23 | | 内部有线对讲及紧急 报警系统 | 站 | 1 | | | |
24 | 超限检 测系统 | 入口计重 | 车道 | 1 | | | |
25 | 出口计重 | 车道 | 1 | | | |
26 | 闭路电 视监视 系统 | 车道 | 套 | 6 | | | |
27 | 亭内 | 套 | 6 | | | |
28 | 广场 | 套 | 2 | | | |
29 | 供 配 电 设 施 | 中心 (站)内 低压配 电设备 | 发电机 | 站 | 1 | | | |
3*** | UPS | 套 | 1 | | | |
31 | 电力监控系统 | 站 | 1 | | | |
32 | 照 明 设 施 | 收费广场照明设施 | 广场 | 1 | | | |
33 | 隧 道 机 电 设 施 | 通风设施 | 台 | 51 | | | |
34 | 照明设施 | 段 | 115 | | | |
35 | 消防设施 | 套 | 227 | | | |
36 |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 套 | 1****** | | | |
37 | 本地控制器 | 套 | 2*** | | | |
38 | 可变标 志 | 情报板 | 套 | 6 | | | |
39 | 车道指示 器 | 套 | 31 | | | |
4*** | 交通信号 灯 | 套 | 2 | | | |
41 | 车辆检测器 | 套 | 1 | | | |
42 | 环境检 测设备 | CO/VI 检 测器 | 套 | 6 | | | |
43 | 风速风向 检测器 | 套 | 6 | | | |
44 | 亮度仪 | 套 | 3 | | | |
45 | 手动火灾报警 | 套 | 217 | | | |
46 | 发光诱导设施 | 套 (控 制 器) | 33 | | | |
47 | 光电标 志 | 疏散指本 标志 | 套 | 32*** | | | |
48 | 紧急电话 指示标志 | 套 | 57 | | | |
72
49 | | | 人行横洞 指示标志 | 套 | 27 | | | |
5*** | 车行横洞 指示标志 | 套 | 14 | | | |
51 | 紧急停车 带指示标 志 | 套 | 13 | | | |
52 | 消防设备 指示标志 | 套 | 217 | | | |
53 | 紧急电话与有线广播 系统 | 套 | 261 | | | |
54 | 隧道管理站设备及软 件 | 管理 站 | 1 | | | |
55 | 隧道管理站计算机网 络 | 管理 站 | 1 | | | |
56 | 供 配 电 设 施 | 电力监控系统 | 管理 站 | 4 | | | |
57 | 中心 (站) 内低 压配 电设 备 | 发电机 | 站 | 1 | | | |
58 | EPS | 套 | 4 | | | |
59 | UPS | 套 | 4 | | | |
6*** | 隧道视频交通事件检 测系统 | 套 | 1 | | | |
合计 | | |
73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JDWG2 标段报价清单
序 号 | 分 部 工 程 | 项目 | 单 位 | 检测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监 控 设 施 | 车辆检测器 | 套 | 2 | | | |
2 | 可变标 志 | 门架 | 套 | 5 | | | |
3 | F 型 | 套 | 3 | | | |
4 | 立柱型 | 套 | *** | | | |
5 | 闭路电 视监视 系统 | 路段监控 | 套 | 3 | | | |
6 | 收费站安 防监控 | 套 | 1 | | | |
7 | 服务区安 防监控 | 套 | *** | | | |
8 | 大屏幕显示系统 | 套 | 13 | | | |
9 | 气象检测器 | 套 | 1 | | | |
1*** | 道路视频交通事件检 测系统 | 站 | 3 | | | |
11 | 监控中心设备及软件 | 套 | 1 | | | |
12 | 通 信 设 施 | 通信光缆、电缆线路工 程 | 中继 段 | 1 | | | |
13 | 光纤传输系统 | 套 | 1 | | | |
14 | 固定电话交换系统 | 站 | 1 | | | |
15 | 通信电源系统 | 套 | 1 | | | |
16 | 收 费 设 施 | 入口混合车道设备及 软件 | 车道 | 1 | | | |
17 | 出口混合车道设备及 软件 | 车道 | 1 | | | |
18 | ETC 专用车道设备及 软件 | 车道 | 4 | | | |
19 | ETC 门架系统 | 套 | 3 | | | |
2*** | 收费站设备及软件 | 站 | 1 | | | |
21 | 收费分中心设备及软 件 | 中心 | 1 | | | |
22 | 收费系统计算机网络 | 处 | 2 | | | |
74
23 | | 内部有线对讲及紧急 报警系统 | 站 | 1 | | | |
24 | 超限检 测系统 | 入口计重 | 车道 | 1 | | | |
25 | 出口计重 | 车道 | 1 | | | |
26 | 闭路电 视监视 系统 | 车道 | 套 | 6 | | | |
27 | 亭内 | 套 | 6 | | | |
28 | 广场 | 套 | 2 | | | |
29 | 供 配 电 设 施 | 中心 (站)内 低压配 电设备 | 发电机 | 站 | 1 | | | |
3*** | UPS | 套 | 1 | | | |
31 | 电力监控系统 | 站 | 1 | | | |
32 | 照 明 设 施 | 收费广场照明设施 | 广场 | 1 | | | |
33 | 隧 道 机 电 设 施 | 通风设施 | 台 | 51 | | | |
34 | 照明设施 | 段 | 115 | | | |
35 | 消防设施 | 套 | 227 | | | |
36 |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 套 | 1****** | | | |
37 | 本地控制器 | 套 | 2*** | | | |
38 | 可变标 志 | 情报板 | 套 | 6 | | | |
39 | 车道指示 器 | 套 | 31 | | | |
4*** | 交通信号 灯 | 套 | 2 | | | |
41 | 车辆检测器 | 套 | 1 | | | |
42 | 环境检 测设备 | CO/VI 检 测器 | 套 | 6 | | | |
43 | 风速风向 检测器 | 套 | 6 | | | |
44 | 亮度仪 | 套 | 3 | | | |
45 | 手动火灾报警 | 套 | 217 | | | |
46 | 发光诱导设施 | 套 (控 制 器) | 33 | | | |
47 | 光电标 志 | 疏散指本 标志 | 套 | 32*** | | | |
48 | 紧急电话 指示标志 | 套 | 57 | | | |
75
49 | | | 人行横洞 指示标志 | 套 | 27 | | | |
5*** | 车行横洞 指示标志 | 套 | 14 | | | |
51 | 紧急停车 带指示标 志 | 套 | 13 | | | |
52 | 消防设备 指示标志 | 套 | 217 | | | |
53 | 紧急电话与有线广播 系统 | 套 | 261 | | | |
54 | 隧道管理站设备及软 件 | 管理 站 | 1 | | | |
55 | 隧道管理站计算机网 络 | 管理 站 | 1 | | | |
56 | 供 配 电 设 施 | 电力监控系统 | 管理 站 | 4 | | | |
57 | 中心 (站) 内低 压配 电设 备 | 发电机 | 站 | 1 | | | |
58 | EPS | 套 | 4 | | | |
59 | UPS | 套 | 4 | | | |
6*** | 隧道视频交通事件检 测系统 | 套 | 1 | | | |
合计 | | |
76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进场后提供)
77
第七章 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
1.技术规范
引用标准或规范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1)现行的交通部的行业标准或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3)相关行业的标准或规范。
2.技术要求
(1)在接到项目业主要求检测的通知后,检测单位必须在 1 周内进场,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 备工作。
(2)最终检测报告书面文本材料一式 6 份。
3.检测项目及频率
1、完工检测抽检频率≥3
***%,检测点数不少于 3 个,检测点数小于等于 3 个的需要全部检测;2、交工检测抽检频率≥3
***%,检测点数不少于 3 个,检测点数小于等于 3 个的需要全部检测。
78
第八章 检测适用的标准、规范、规程
一、相关规范及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 2
******4 年第 3 号)
3、《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
***1
***>65 号)
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
***/2-2
******4)
5、《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JTG F6
***-2
******9)
6、《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
***-2
******7
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 5
***-2
***11;
8、《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D62-2
******4;
9、《铁路隧道衬砌质量无损检测规程》(TB 1
***223-2
******4/ J341-2
******4)
1
***、《公路工程物探规程》JTG/T C22-2
******9
11、《公路桥梁设计通用规范》(JTG D6
***-2
******4);
12、《大跨径混凝土桥梁的试验办法》(1982);
13、《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
***11)
14、《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 J21-2
***11);
15、《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
******7
16、《工程测量规范》 GB5
******26-2
******7;
17、《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2:2
******5)
18、《四川省高速公路桥梁荷载试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川交发<2
***13>23 号;
1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 (JTGF8
***/2-2
******4)
2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 (JTGF8
***/2-2
******4)
21、《LED 车道控制标志》 (JT/T 597-2
******4)
22、《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 (GB 5
***312-2
******7)
23、《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 (GB/T 18226-2
***15)
24、《通信光缆 第 4 部分:接入网用室外光缆》 (GB/T13993.4-2
***14)
25、《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与试验》 (GB/T 9468-2
******8)
26、《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
*********.1-2
******7/IEC 6
***598-1:2
***14)
27、《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1
***111-2
******8)批准的施工图设计 及施工中有关设计变更的来往文件;
28、相关的图纸及文件。
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规程规定的评价指标和有关理论计算资料对试验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定。其它与
79
本项目试验检测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当有新颁布实施的规范、规程时,以新颁布的为准。
8
***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81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标段
投 标 文 件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82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 授权书(如果有)
(四) 投标保证金
(五) 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六) 承诺书
(七) 技术建议书(检测大纲)
(八)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
83
一、投标函
(招标人全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标段招标文
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
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完善检测工作。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项目负责人姓名:;
***:,试验检测证书:。
4、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服务期限:。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主要
人员和其他人员,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主要人员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不满足合同
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 1.4.3、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
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
84
二、授权委托书(如果有)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 人。该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 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标段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影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日 期:
***
注:1、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时,投标人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时,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满足下列要求:(1)委托代理人只能是一个人,且不能再授予他人,否则其授权无效。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章 代替签名。
(3)授权委托书还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单位章内容与其营业执照名称一致,且不得使用专用印章代替单 位章。
8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影印件。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
日 期:
***
注: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时,投标人须出具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章代替签名。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还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单位章内容与其营业执照名称一致,且不得使用专用
印章代替单位章。
4、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投标人还须出具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6
三、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
致:(招标人全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于
***参加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 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标段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 以不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 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 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决定,应通知我行。
担保人名称:(全称)(盖单位章或业务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
注:1.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彩色扫描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2.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 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3.若采用银行自有格式,其提交的银行保函内容不得做实质性修改,实质性修改为担保金额、担保范 围、担保期限、担保内容。
4.投标保函中投标有效期若为具体的日期,应不低于本合同工程投标有效期。
87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营业执照号 | | 员工总人数: |
注册资本 | | 其 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 情 况 |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 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 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 应股权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 例;(3) 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备注 | |
注:.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计量认证证书、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等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本表内容 Word 格式的电子文档(U 盘)(不含相关证明材料)将作为公示资料在四川省交通运输 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收社会公开 监督。
88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注:若表中内容太多无法填写,投标人可自行增加篇幅,下同。
89
(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内 容 | 姓 名 | 职 务 | 职 称 |
***">1 | ***">项目负责人 | | | |
证书 | 发证机关 | 编 号 |
职称证 | | |
执业资格证 书 | |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 4 的要求,并应在本表后附下述证明材料影印件(黑白或 彩色),否则将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而否决:
①身份证;②执业资格证书;③职称证书;④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 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 6 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⑤担任相应职务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无法反映该人员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况,则可附业主证明资料进行补充。若未出具证明材料或 证明材料不全或所要求的信息描述不清晰的,该业绩不予认定。
2.本表内容 WORD 格式的电子文档(U 盘)(不含相关证明材料)将作为公示资料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
***
(三-1) 拟委任的其他主要人员资历表
姓 名 | | 年 龄 |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名称 | |
技术职称 | | 学 历 | | 拟在本标段工 程任职 | |
工作年限 | | 从事检测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经 历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单位(全称及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获奖情况 | |
说明在岗情况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目前任 职项目:,担任职位: |
备 注 | |
注:1.本表中的人员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不予填报,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中标 人必须填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人员资历表,经发包人核实确认后将此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签订合 同。如中标人拟派驻的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本表人员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其他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若发包人认为配备的人员不能满足现场的需 要,有权要求增加或更换上述人员。
91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承担的 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完工验收检测或机电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合 同 签 订 日期 | 合 同 价 格(元) | 检测类别 (机电过程质 量 抽 检 或 完 工 检测或交工验收 检测) | 检 测 工 作 范 围 及 内 容 | 项目负责人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附件 |
1 | | | | | | | | 附件 C1. 1 |
2 | | | | | | | | 附件 C1.2 |
3 | | | | | | | | 附件 C1.3 |
… | … | … | … | … | … | … | … | … |
注:1、类似业绩的年份要求为近五年(2
***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下述内容影印件(黑白或彩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1)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无法反映其工程规模及工作内容(如合同 签订时间、主要工作内容等),则可附业主证明资料进行补充。若未出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或所要求的信息描述不清晰的,该业绩不予认定。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具 有母子关系公司,业绩不能互用。如涉及企业分、合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4、以下情况业绩视为无效:(1)未附合格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业绩;(2)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
5. 本表内容 Word 格式的电子文档(U 盘)(不含相关证明材料)将作为公示资料,其所提供的业绩信息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
92
五、投标人信誉情况
在此附上下列证明材料(黑白或彩色):
(1)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等级评价网页信息资料;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 页信息资料(事业单位除外);
(3)“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页信息资料;
(4)在 2
***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 责人无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承诺函(承诺函格式附后)。
93
六、承诺书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四川沿江金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
份证号)、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在 2
***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
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
若在中标合同签订之前发现我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期间存在行犯贿罪的,可取消我单位中标候选人或
中标人资格。若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现我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期间存在行贿犯罪的,可从合同款或履约
保证金中扣除签约合同价的 5% 作为违约金。
特此承诺。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
94
七、 技术建议书(检测大纲)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检测大纲;
1.项目概况
2.对检测项目的理解
3.检测工作的程序与方法 (包括但不限于) :
(1)检测工作的依据,执行的有关技术规范;
(2)检测工作的程序;
(3)检测的内容、方法、检测频率等;
(4)检测手段、检测资料及分析报告的形成;
(5)最终报告格式及内容。
4.拟投入检测的主要设备 (包括设备性能的评价) 、人员计划 (人员资质、数量及投入时间) 5.检测工作服务的目标及保证措施
(1)检测工作服务的目标;
(2)保证检测精度的技术措施;
(3)检测进度计划及保证检测进度的措施;
(4)检测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5)配合、协调工作的要求等其它事项。
二、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
三、对本项目的建议。
95
八、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
96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标段
投 标 文 件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97
目 录
1、投标报价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说明)
98
(一)投标报价函
致:(招标人全称)
1.在研究了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标段招标文件 (含补遗书)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 标 段投标总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检测的全部工作。
2.其余内容同第一信封投标函。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地址: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传
真:网 址:
99
(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一、清单说明
注:见第五章 报价清单
1
******
二、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完工、交工检测 标段
报价清单
注:见第五章 报价清单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