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交四航局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混凝土输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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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达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混凝土输送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EP-20231202-024 | 项目名称: 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混凝土输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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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四航局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混凝土输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四航局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混凝土输送服务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四航局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计划充分部署,现资金充足,现场施工混凝土输送(布料机设备)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需求项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经理部 2.2招标内容: (1)机械设备型号要求:轮胎式布料机为32m,履带式布料机为42m。 (2)设备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和招标人施工计划配置充足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司机、指挥人员等),入场的机械设备证件必须齐全有效。设备机械和人员配置数量必须满足现场浇筑要求,若不满足,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相应机械设备和人员,若因投标人不配合,投标人自行承担因设备、人员短缺不能供应现场生产导致招标人损失的全部赔偿。 (3)服务要求:投标人每班应配备专职的生产调度人员确保设备运行高效(本调度人员不得为司机)。服务期间,机械设备的报关和看护义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非因招标人原因导致的机械设备丢失、毁损、被盗而产生的责任或费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每日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保证设备运行安全,设备规定时间内做有效保养,若发生故障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4h内)修复完毕或者重新调入设备供招标方使用,不得因设备事故影响施工进度。 (4)人员服务要求:布料机管理人员、司机、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身体健康,无高血压、无心脏病、无酗酒嗜好。布料机司机必须每班作业前检查设备,管理人员做好工作交底,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指挥,若出现不服从现场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操作人员不听从招标人正确指挥,造成招标人停工、窝工的相关费用。 (5)设备维修保养要求:机械的连续维修保养时间应利用机械设备空闲时间进行,每次保养维修不能超过4h,超过4h按500元/天罚款;每月累计维修保养时间不能超过48个小时,超过48个小时的按500元/小时罚款,投标人设备作业期间故障(4h内)不能及时修复的投标人应在1小时内调遣备用设备到场,因投标人设备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由投标人全部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另行安排其他车辆施工作业,业主、监理方罚款索赔,劳务队伍窝工索赔等);所有违约金折扣浇筑方量费用在计量中扣除。 (6)结算方式:投标人操作人员每次作业完毕,及时将“浇筑单据”一式叁份交由招标人工地现场负责人(分项主管)当场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投标人留存第三联);投标人每月 最后一天 将当月“浇筑单据”第三联汇总后交招标人办理结算并核对签认,招标人审核完毕出具“结算单”办理上月结算。非投标人工地负责人签字的浇筑单据招标人将不认可,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由投标人授权指定)。 (7)进度支付:进度款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供应链方式支付(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支付前投标人需提供与本次付款金额同等的机械租赁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9%。支付流程开始,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投标人按照进度款的80%支付混凝土输送服务费。 (8)供应时段及其他要求:实际投入运转布料机不低于三台,无论投标人实际运转投入几台布料机,务必备用一台备用布料机,具体进场数量及布料机要求根据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及要求按时进场。 2.3交货地点: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天星镇五井村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工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机械设备租赁,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租赁单位,且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机械合格乙方。 3.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布料机满足施工使用要求。本次招标对三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做强制要求。 3.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在全国近3年有相类工程施工经验/业绩优先。 3.4财务能力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设备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两份同类投标设备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注册通过的中交四航局及以上供应商。 3.9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5月 14日 10:00时至2024年5月 19 日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上参与投标报名,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操作。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人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投标时间为2024年5月 19日 14:00时至2024年 5 月 24日 18:00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1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次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文件经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并制作成PDF格式;或投标文件经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章后制作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网上发布。 7. 监督机构 名 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行政监察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汉州路969号中交国际中心 联系人:郑丽 电 邮:zli@cccc4.com 8.联系方式 甲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天星镇五井村 联系人:刘双兴/黄渝闽 电 话:*** 邮 箱:1764954448@qq.com 附件: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 中交四航局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4年 5 月 13日 附件: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 根据《关于印发〈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请合作单位了解以下内容: 一、惩戒规定 对公司集团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至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公司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2.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按情节轻重给予公司范围内1-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3.在公司开展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评价办法另行制定),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4.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5.遭三个及以上项目/单位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二、认定标准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三、惩戒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具体内容以《关于印发〈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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