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经信领域面向公众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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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经信领域面向公众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594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经信领域面向公众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合同包2:
合同包3:
合同包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移动)):
服务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合同包2(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电信)):
服务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合同包3(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联通)):
服务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合同包4(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广电)):
服务类(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黄英、陈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包1:15640元/年;包2:10500元/年;包3:3000元/年;包4:300元/年。由各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69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3.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0.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计划备案编号:51010024210200028266[2024]01869
(二)采购品目:C17010300 其他增值电信服务
(三)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四)本项目采购标的:重大活动公众通信保障服务;
(五)服务范围:本项目拟采购移动、电信、联通和广电各基础电信企业的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每年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总量不低于5000万条。其中包1移动每年非公益类短信拟发送数量为2700万条。包2电信每年非公益类短信拟发送数量为1750万条。包3联通每年非公益类短信拟发送数量为500万条。包4广电每年非公益类短信拟发送数量为50万条。
(六)服务要求:(1)本项目服务方应组织成立专项服务团队,指派专职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工作,该项目经理应具有不少于5年的短信专业运维服务的项目管理经验,确保项目管理能够做到万无一失。明确项目联系人并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确保快速响应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并提供技术支持,在收到服务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服务响应。(2)服务方根据采购人的服务通知确定短信发送内容、发送时间、完成时限、发送对象等要求,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送服务,并在发送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服务完成报告反馈报送给采购人。(3)短信发送的对象,包括在成都市本地开户的以及外地漫游至成都移动的移动终端用户。(4)短信发送服务应具备存储转发功能,可以在用户终端开机后自动重发,具备短信发送成功日志记录,可以统计查询短信发送成功率,整体发送成功率应不低于98%。
(七)服务时间:本项目一次采购3年,服务期为3年,本次确定的服务内容和价格,自合同签订起3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人进行服务验收,通过验收后,双方签订次年服务合同。
(八)服务标准:(1)短信发送需求响应时间:在接到服务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2)短信发送服务完成时间:在服务通知时限要求以内;(3)短信发送服务完成质量:发送成功率不低于98%;(4)短信发送内容正确率:100%;(5)每次短信发送服务完成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服务完成报告。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成都市蜀锦路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2日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经信领域面向公众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软件园B-4号 | 1,080,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北支路473号 | 700,000.00元 |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6号1栋 | 200,000.00元 |
合同包4: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 | 2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移动)):
服务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17010300 | 其他增值电信服务 | 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 | 完全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范围 | 完全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本项目一次采购3年,服务期为3年,本次确定的服务内容和价格,自合同签订起3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人进行服务验收,通过验收后,双方签订次年服务合同。) | 完全满足本项目的服务标准 |
合同包2(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电信)):
服务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17010300 | 其他增值电信服务 | 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合同包3(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联通)):
服务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17010300 | 其他增值电信服务 | 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 | 本项目拟采购移动、电信、联通和广电各基础电信企业的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每年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总量不低于5000万条,其中本采购包每年非公益类短信拟发送数量为500万条 | (1)本项目服务方应组织成立专项服务团队,指派专职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工作,该项目经理应具有不少于5年的短信专业运维服务的项目管理经验,确保项目管理能够做到万无一失。明确项目联系人并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确保快速响应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并提供技术支持,在收到服务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服务响应。 (2)服务方根据采购人的服务通知确定短信发送内容、发送时间、完成时限、发送对象等要求,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送服务,并在发送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服务完成报告反馈报送给采购人。 (3)短信发送的对象,包括在成都市本地开户的以及外地漫游至成都联通的移动终端用户。 (4)短信发送服务应具备存储转发功能,可以在用户终端开机后自动重发,具备短信发送成功日志记录,可以统计查询短信发送成功率,整体发送成功率应不低于98%。 | 本项目一次采购3年,服务期为3年,本次确定的服务内容和价格,自合同签订起3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人进行服务验收,通过验收后,双方签订次年服务合同 | 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服务要求和标准。 |
合同包4(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广电)):
服务类(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17010300 | 其他增值电信服务 | 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 | 1、采购目标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通信行业的对口协调联系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市级有关部门的需求,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和广电等市级基础电信企业,提供了及时、高质量的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通过采购移动、电信、联通和广电各基础电信企业的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为满足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市级有关部门的需求及经信领域日常工作提供支撑。 2、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移动、电信、联通和广电各基础电信企业的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每年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总量不低于5000万条,其中本采购包每年非公益类短信拟发送数量为50万条。 | 3、技术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短信发送服务,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方根据采购单位的服务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发送,并在发送完成后将发送情况反馈报送给采购单位。 (2)短信发送的对象为在成都市本地开户的以及外地漫游至成都广电的移动终端用户。 (3)短信发送服务应具备存储转发功能,可以在用户终端开机后自动重发,可以统计查询短信发送成功率,整体发送成功率应不低于98%。 4、服务响应指标 本项目短信发送服务的响应指标如下。 (1)短信发送需求响应时间:在接到服务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 (2)短信发送服务完成时间:在服务通知时限要求以内; (3)短信发送服务完成质量:发送成功率不低于98%; (4)短信发送内容正确率:100%; (5)每次短信发送服务完成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服务完成报告。 5、服务要求 (1)本项目服务方应组织成立专项服务团队,指派专职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工作,该项目经理应具有不少于5年的短信专业运维服务的项目管理经验,确保项目管理能够做到万无一失。明确项目联系人并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确保快速响应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并提供技术支持,在收到服务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服务响应。 (2)服务方根据采购人的服务通知确定短信发送内容、发送时间、完成时限、发送对象等要求,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送服务,并在发送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服务完成报告反馈报送给采购人。 (3)短信发送的对象,包括在成都市本地开户的以及外地漫游至成都广电的移动终端用户。 (4)短信发送服务应具备存储转发功能,可以在用户终端开机后自动重发,具备短信发送成功日志记录,可以统计查询短信发送成功率,整体发送成功率应不低于98%。 6、管理制度 服务审核制度:服务方在服务过程中应具备完善的审核制度,对所发短信的内容、时间、接收对象、完成时限等关键要求进行层层审核确认,确保整个服务过程的准确无误、及时高效。 信息保密制度:服务方应制定相应的信息保密制度,加强信息管理及对服务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人员需签订相关保密协议;服务过程中需遵守各项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对接触到的相关服务要求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7、服务团队和人员要求 (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发生变更,如需变更,应于一个月前向采购人报告,并征得采购人对拟变更人员的同意; (2)主要服务人员需具备本项目的相关从业经验; (3)供应商具有本地服务能力。 8、项目质量管理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有项目管理组织、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验收计划等,确保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成立包括1名项目经理在内的技术支持小组,负责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技术支撑,保证团队有足够的技术力量满足合同约定事项的顺利进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4、服务响应指标 本项目短信发送服务的响应指标如下。 (1)短信发送需求响应时间:在接到服务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 (2)短信发送服务完成时间:在服务通知时限要求以内; (3)短信发送服务完成质量:发送成功率不低于98%; (4)短信发送内容正确率:100%; (5)每次短信发送服务完成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服务完成报告。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黄英、陈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包1:15640元/年;包2:10500元/年;包3:3000元/年;包4:300元/年。由各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69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3.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0.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计划备案编号:51010024210200028266[2024]01869
(二)采购品目:C17010300 其他增值电信服务
(三)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四)本项目采购标的:重大活动公众通信保障服务;
(五)服务范围:本项目拟采购移动、电信、联通和广电各基础电信企业的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服务,每年非公益类短信发送总量不低于5000万条。其中包1移动每年非公益类短信拟发送数量为2700万条。包2电信每年非公益类短信拟发送数量为1750万条。包3联通每年非公益类短信拟发送数量为500万条。包4广电每年非公益类短信拟发送数量为50万条。
(六)服务要求:(1)本项目服务方应组织成立专项服务团队,指派专职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工作,该项目经理应具有不少于5年的短信专业运维服务的项目管理经验,确保项目管理能够做到万无一失。明确项目联系人并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确保快速响应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并提供技术支持,在收到服务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服务响应。(2)服务方根据采购人的服务通知确定短信发送内容、发送时间、完成时限、发送对象等要求,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送服务,并在发送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服务完成报告反馈报送给采购人。(3)短信发送的对象,包括在成都市本地开户的以及外地漫游至成都移动的移动终端用户。(4)短信发送服务应具备存储转发功能,可以在用户终端开机后自动重发,具备短信发送成功日志记录,可以统计查询短信发送成功率,整体发送成功率应不低于98%。
(七)服务时间:本项目一次采购3年,服务期为3年,本次确定的服务内容和价格,自合同签订起3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人进行服务验收,通过验收后,双方签订次年服务合同。
(八)服务标准:(1)短信发送需求响应时间:在接到服务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2)短信发送服务完成时间:在服务通知时限要求以内;(3)短信发送服务完成质量:发送成功率不低于98%;(4)短信发送内容正确率:100%;(5)每次短信发送服务完成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服务完成报告。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成都市蜀锦路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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