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峨眉校区大板片区空调采购

所属地区:四川乐山市 发布日期: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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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乐山市 采购单位 西南交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峨眉校区大板片区空调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基本信息:
申购主题:峨眉校区大板片区空调采购
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
安装要求:免费上门安装(含材料费)<
收货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预算:******人民币
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备注说明:

采购明细:
采购内容:5P分体式空调
规格参数:能效比:3.45 能效等级:三级能效 控制方式:遥控 电源性能:380V3N/50Hz 制冷剂:R32; 制冷量:12.11KW 制冷功率:4.70KW 制热量:13.81KW+3.50KW(PTC) 制热功率:4.2KW 室内机噪音:52dB(A) 室外机噪音:60dB(A) 扫风方式:左右扫风 质保备注:整机及主要零部件均保修6年 标配连接铜管≥4米
品牌:美的
质保及售后服务:1、按行业标准提供产品和服务; 2、是否要求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A) A.是 B.否 “本地”指采购单位所在省级行政区域;有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包括:参与竞价公司营业执照,当地某公司营业执照以及该当地公司与参与竞价公司之间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本地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文件;外地供应商需上传当地服务网点证明文件压缩包。 3、本项目产品安装涉及安装场地改造,竞价供应商应先完成至少一次全面踏勘(使用方接待场地全面踏勘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9:00~11:30)。场地全面踏勘结束后,使用方为竞价供应商出具《参与竞价投标资格确认书》。竞价供应商凭确认书参与投标报价。 4、中标供应商须规范安装使用本项目包含产品,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空调安装过程中,产生超出项目内容的额外收费项目的,由双方参照市场惯例协商确定后先行使用,并由使用方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前款所称额外收费项目可以包括,中标供应商在空调安装过程中提供的:(1)空调连接铜管(须与标配连接铜管相同品牌与型号,适配5P空调的,≤150元/m,适配1.5P空调的,≤100元/m);(2)1.5P挂机标准支架(≤50元/付);(3)5P标准提篮支架(≤180元/付);(4)技术性开孔(≤60元/个)。 6、本项目产品安装服务须全程配合使用场地改造工程期,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安装响应服务。安装响应服务包括:产品安装服务全程配合使用场地改造工程期;使用方在场地改造工程中因产品安装事项需中标供应商协助时,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使用方响应通知后2小时内派员抵达现场并提供服务。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前述约定时限内提供服务响应,属违约。中标供应商发生违约行为的,每次违约需承担200元违约金。 7、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售后响应服务,售后响应服务期限不短于品牌商提供的产品保修政策中的最长期限。在售后响应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收到使用方产品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派员抵达现场检测;抵达后,24小时内完成服务要求;涉及更换配件的,48小时内解决,涉及更换产品的,3个工作日内解决。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前述约定时限内提供响应,属违约。中标供应商发生违约行为的,每次违约需承担:(1)200元违约金;(2)使用方自行决定邀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和/或更换所发生的费用;(3)违约行为所造成的使用方损失赔偿。 8、合同订立后,中标供应商须在送货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前款所称安装响应服务与售后响应服务。履约保证金总额为合同总额5%,返还期限为自本项目验收合格日起1年。 9、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由使用方出具的《参与竞价投标资格确认书》。
型号:RFD-120LW/BSDN8Y-PA401(B3)A
预算单价:
数量/单位:9

采购明细:
采购内容:1.5P分体式空调
规格参数:KFR-35GW/G3-3 能效比:3.28 能效等级:三级能效 控制方式:遥控 电源性能:220V/50Hz 电源性能 220V/50Hz 制冷剂:R32 制冷量:3510W 制冷功率:975W(80W-1550W) 制热量:4650W(200W-5780W) 制热功率:1300W(80W-1990W) 电辅加热功率:850W 循环风量:700m3/h 室内机噪音:(静音-高风-超强)18-35-41dB(A) 室外机噪音:50dB(A) 质保备注:整机及主要零部件均保修6年 标配连接铜管≥3米
品牌:美的
质保及售后服务:1、按行业标准提供产品和服务; 2、是否要求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A) A.是 B.否 “本地”指采购单位所在省级行政区域;有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包括:参与竞价公司营业执照,当地某公司营业执照以及该当地公司与参与竞价公司之间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本地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文件;外地供应商需上传当地服务网点证明文件压缩包。 3、本项目产品安装涉及安装场地改造,竞价供应商应先完成至少一次全面踏勘(使用方接待场地全面踏勘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9:00~11:30)。场地全面踏勘结束后,使用方为竞价供应商出具《参与竞价投标资格确认书》。竞价供应商凭确认书参与投标报价。 4、中标供应商须规范安装使用本项目包含产品,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空调安装过程中,产生超出项目内容的额外收费项目的,由双方参照市场惯例协商确定后先行使用,并由使用方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前款所称额外收费项目可以包括,中标供应商在空调安装过程中提供的:(1)空调连接铜管(须与标配连接铜管相同品牌与型号,适配5P空调的,≤150元/m,适配1.5P空调的,≤100元/m);(2)1.5P挂机标准支架(≤50元/付);(3)5P标准提篮支架(≤180元/付);(4)技术性开孔(≤60元/个)。 6、本项目产品安装服务须全程配合使用场地改造工程期,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安装响应服务。安装响应服务包括:产品安装服务全程配合使用场地改造工程期;使用方在场地改造工程中因产品安装事项需中标供应商协助时,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使用方响应通知后2小时内派员抵达现场并提供服务。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前述约定时限内提供服务响应,属违约。中标供应商发生违约行为的,每次违约需承担200元违约金。 7、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售后响应服务,售后响应服务期限不短于品牌商提供的产品保修政策中的最长期限。在售后响应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收到使用方产品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派员抵达现场检测;抵达后,24小时内完成服务要求;涉及更换配件的,48小时内解决,涉及更换产品的,3个工作日内解决。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前述约定时限内提供响应,属违约。中标供应商发生违约行为的,每次违约需承担:(1)200元违约金;(2)使用方自行决定邀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和/或更换所发生的费用;(3)违约行为所造成的使用方损失赔偿。 8、合同订立后,中标供应商须在送货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前款所称安装响应服务与售后响应服务。履约保证金总额为合同总额5%,返还期限为自本项目验收合格日起1年。 9、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由使用方出具的《参与竞价投标资格确认书》。
型号:KFR-35GW/G3-3
预算单价:
数量/单位: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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