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人民政府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五粮液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宜宾市 发布日期:2024-06-25

【招标结果】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人民政府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五粮液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宜宾市 采购单位 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五粮液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四川百城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4000083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五粮液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百城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139号1栋1单元18层1805 8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百城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13010000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宜宾翠屏区宗场镇五粮液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服务 按照《宜宾市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方案》要求,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应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人民政府拟启动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此次采购宜宾翠屏区宗场镇五粮液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服务商1名;本次拟编制规划范围为翠屏区宗场镇五粮液村级片区所涵盖的村域范围,面积约30.91平方公里。片区辖1个中心村——五粮液村;4个基层村(社区村)——禾甫社区村,新治社区村,赤岩村,民胜村。 ★(一)项目服务内容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翠屏区宗场镇五粮液村、禾甫社区村、新治社区村、赤岩村、民胜村5个村扣除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区域。
2.规划主要内容
(1)现状分析
依据当地发展建设现状实际,研究本片区在自然地理、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土地利用等方面的主要特征,梳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2)功能定位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结合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深化村级片区的发展定位。
(3)底线约束
落实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统筹安排各类空间的要求,切实做到适地适用、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4)用地布局
围绕片区功能定位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对各类现状用地的布局进行优化,落实到具体图斑。
(5)产业发展
根据上位规划、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方案和专项规划,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和现有产业基础,明确产业发展重点,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细化产业用地布局。
(6)居民点布局及设施建设
提出居民点布局引导方案,居民点进行通则式引导管控,提出聚居点设施建设标准等管控规则。聚焦解决乡村设施“闲置”与“紧缺”并存问题,提升村级片区服务能力、整合其他村服务功能。
★(二)成果要求
1.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表格。成果数量要求:最终规划文本成果4套及图件、表格成果电子文档1套。
(1)文本成果
文本内容应当符合《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2021修订版)》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功能定位、底线约束、用地布局、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及设施建设等内容。文字表述应言简意赅,准确表达规划意图。情况比较简单的村或村级片区可对相关章节进行简化或合并编制。
(2)图件成果
图纸应清晰明确,图文相符,图例一致,并应在图纸的明显处标明图名、图例内容,总图要求在总规规划的用地范围内绘制,图纸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成交供应商可根据成果表达增加相应图纸内容:
1)土地利用现状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
3)产业发展布局图
4)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5)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图
6)农村居民点布局规划图
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8)基础设施规划图(含道路、市政、防灾减灾等设施)
(3)表格成果
规划表格应符合村级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表格内容包括: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人口预测表、规划指标表、农村居民点一览表、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1.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应答内容进行验收。 2.验收方式: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成立验收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验收方案,出具验收报告。 3.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洋(采购人代表)、邓光蓉、江大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向成交供应商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定额收取人民币10,800.00元(大写:壹万零捌佰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31-8906110。2.计划号:[51150224210200002277[2024]0014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宗治街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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