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阿坝职业学院师生实习责任险和短期意外险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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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阿坝职业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阿坝职业学院师生实习责任险和短期意外险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阿坝职业技术学院就所需师生实习责任险和短期意外险进行询价采购,诚邀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比选,现就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阿坝职业学院师生实习责任险和短期意外险采购项目;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
3.2在全国各省市均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分支机构,并正常经营;
3.3具有开展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资格,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保险公司。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其他要求: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三、技术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
1.1本次采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内容需包括意外保障、意外医疗保障和意外身故保障,保全天24小时内引起的意外事故。
1.2涉及的参保人数:具体人数以提交身份证号为准。
1.3保障条件:
1.3.1意外身故、残疾赔偿金不低于:10万元/人;
1.3.2意外伤害医疗赔偿金不低于:1万元/人;
2.承保服务
2.1一旦成交,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拟定《三方服务协议》,作为服务的基本依据之一,并与保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对本采购项目设立专项服务小组.其中项目经理1名,负责按照本次保险的有关要求为各被保险人提供承保、理赔及其他各类保险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客户服务专员:至少配备2名,其中有1名应为项目专职承保人员,1名应为项目专职核赔人员,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提供专项小组名单)。
2.3根据相应文件内容,配合投保人完成核保与出单事宜,并在收到投保单和保费五个工作日内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
3.理赔服务
3.1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可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本项目客户服务专员。
3.2保险人应在接到报案后详细告知被保险人理赔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上门收取理赔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门服务。
3.3接到报案后应详细的告知被保险人注意事项,承保范围,保障内容等,不得欺骗、误导被保险人。
3.4在收到理赔材料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保险人赔偿金额,除外金额或不予赔偿的理由,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同意赔偿。
3.5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及时确定赔偿金额:
3.5.1对于常见意外伤害,10个工作日确定赔偿金额;
3.5.2对于意外死亡、残疾,会同被保险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
3.5.3当和被保险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经双方协商,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指定第三方进行损失理算,并由保险公司承担其费用。
3.6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同意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
3.7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没有按规定时间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则按保险责任处理。
3.8人员出险后,在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进行急、门诊治疗而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应予以赔付。
3.9保险公司上门拿取理赔资料时,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需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3.10在被保险人提供完整必要的索赔材料后,保险人在确定理赔金额后按以下约定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凡在保险承保条件内金额,1万元以内,5个工作日付款;1万元以上,10个工作日内付款。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9:30前。
2.地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凤仪镇凤仪大道南段248号阿坝职业学院教务处。
3. 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响应文件并密封:
3.1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4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参加除外);
3.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6报价表:
3.7外地公司需提供在四川省范围内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8针对本项目的承保方案;
3.9针对本项目的保险服务小组的组成(主要保险服务人员及简历、服务组项目经理对项目保险服务经验、日常服务机构和人员组成);
3.10投标单位的理赔服务介绍及承诺;
3.11近两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复印均须加盖鲜章,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4.不接受邮寄资料。
五、比选办法
对照下列《综合评分明细表》标准进行评议打分,综合评定最高分为中标单位
六、开标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阿坝职业学院教学楼103会议室
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本项目由阿坝职业学院教务处会同相关处室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学院监察审计处派员全程监督。
4.联系人:彭老师
5.联系电话:18090225868
阿坝职业学院
2024年6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阿坝职业学院师生实习责任险和短期意外险采购项目;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
3.2在全国各省市均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分支机构,并正常经营;
3.3具有开展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资格,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保险公司。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其他要求: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三、技术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
1.1本次采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内容需包括意外保障、意外医疗保障和意外身故保障,保全天24小时内引起的意外事故。
1.2涉及的参保人数:具体人数以提交身份证号为准。
1.3保障条件:
1.3.1意外身故、残疾赔偿金不低于:10万元/人;
1.3.2意外伤害医疗赔偿金不低于:1万元/人;
2.承保服务
2.1一旦成交,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拟定《三方服务协议》,作为服务的基本依据之一,并与保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对本采购项目设立专项服务小组.其中项目经理1名,负责按照本次保险的有关要求为各被保险人提供承保、理赔及其他各类保险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客户服务专员:至少配备2名,其中有1名应为项目专职承保人员,1名应为项目专职核赔人员,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提供专项小组名单)。
2.3根据相应文件内容,配合投保人完成核保与出单事宜,并在收到投保单和保费五个工作日内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
3.理赔服务
3.1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可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本项目客户服务专员。
3.2保险人应在接到报案后详细告知被保险人理赔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上门收取理赔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门服务。
3.3接到报案后应详细的告知被保险人注意事项,承保范围,保障内容等,不得欺骗、误导被保险人。
3.4在收到理赔材料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保险人赔偿金额,除外金额或不予赔偿的理由,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同意赔偿。
3.5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及时确定赔偿金额:
3.5.1对于常见意外伤害,10个工作日确定赔偿金额;
3.5.2对于意外死亡、残疾,会同被保险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
3.5.3当和被保险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经双方协商,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指定第三方进行损失理算,并由保险公司承担其费用。
3.6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同意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
3.7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没有按规定时间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则按保险责任处理。
3.8人员出险后,在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进行急、门诊治疗而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应予以赔付。
3.9保险公司上门拿取理赔资料时,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需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3.10在被保险人提供完整必要的索赔材料后,保险人在确定理赔金额后按以下约定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凡在保险承保条件内金额,1万元以内,5个工作日付款;1万元以上,10个工作日内付款。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9:30前。
2.地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凤仪镇凤仪大道南段248号阿坝职业学院教务处。
3. 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响应文件并密封:
3.1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4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参加除外);
3.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6报价表:
阿坝职业学院“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报价表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 ||
购买内容 | 月数(月) | 报价(元/人) |
认识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 | 1 | |
岗位实习 | 6 | |
岗位实习 | 12 | |
学院组织学生外出技能竞赛短期意外险 | 0.5 | |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
3.7外地公司需提供在四川省范围内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8针对本项目的承保方案;
3.9针对本项目的保险服务小组的组成(主要保险服务人员及简历、服务组项目经理对项目保险服务经验、日常服务机构和人员组成);
3.10投标单位的理赔服务介绍及承诺;
3.11近两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复印均须加盖鲜章,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4.不接受邮寄资料。
五、比选办法
对照下列《综合评分明细表》标准进行评议打分,综合评定最高分为中标单位
综合评分明细表 | |||
评审分项 | 参保月数(月)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认识实习、教育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 | 1 | 20 | 投标单位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若同一项内容有多个报价的,按照保费最低的报价计算。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岗位实习 | 6 | 30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
岗位实习 | 12 | 40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学院组织学生外出技能竞赛短期意外险 | 0.5 | 10 |
六、开标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阿坝职业学院教学楼103会议室
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本项目由阿坝职业学院教务处会同相关处室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学院监察审计处派员全程监督。
4.联系人:彭老师
5.联系电话:18090225868
阿坝职业学院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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