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遂宁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河东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及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遂宁市 发布日期:2024-07-12

【招标公告】遂宁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河东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及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遂宁市 采购单位 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遂宁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河东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及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遂宁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河东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及 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HJXB-CG-2024070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遂宁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遂宁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河东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及遂宁 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3.374204 万元,招标人为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遂宁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河东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及 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项目位于河东新区 芝溪河支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湿地 6950㎡,入河口生态化改造、生态岸线缓冲带共 8472.5㎡,建设两段式生态沟渠 1035m、水系连通生态沟渠 2419m,多类型面源污染阻控区 29159㎡,原位水质净化设备 20 套,脉冲变频电源设备 2 台,现场监控 3 处及智慧管控系统 1 套及运 营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遂宁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河东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及 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遂宁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河东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及 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指定邮箱收到申请表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 理)。(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网络方式获取,供应商按要求填写《供应商获取文件申 请表》(申请表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供应商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竞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将 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文件申请表》及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后 发送至邮箱:214709475@qq.com(资料原件请于提交响应文件当日交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文件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145083834。代理机构将通过《供应商获取文件申 请表》填写的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未支付文件费用或未按要求发 送资料的供应商视为磋商文件未获取成功,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本项目磋商文件 及本次采购活动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公告信(3)息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文件费用:人民币 150 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磋商资格 不能转让)。注: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 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 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遂宁市河东新区香林北路 243 号(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香林北路 243 号(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 开标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四川鹏瑞远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代理机构”)受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拟对遂宁市涪江流域芝溪河 支流(河东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及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 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 供应商参加磋商。 1.1.采购项目编号:HJXB-CG-202407001 1.2.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河东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工程)及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1.3.磋商项目简介 遂宁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河东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及遂宁市河东 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项目位于河东新区芝溪河支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湿地 6950㎡,入河口生态化改造、生态岸线缓冲带共 8472.5㎡,建设两 段式生态沟渠 1035m、水系连通生态沟渠 2419m,多类型面源污染阻控区 29159㎡,原位水 质净化设备 20 套,脉冲变频电源设备 2 台,现场监控 3 处及智慧管控系统 1 套及运营服务 等。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图和财评控制价所有内容及招标人预留工程 总造价内容和工程变更及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1.4.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1.6.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指定邮箱收到申请表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网络方式获取,供应商按要求填写《供应商获取文件申请表》(申 请表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供应商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 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竞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将填写完整 的《供应商获取文件申请表》及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后发送至邮 箱:214709475@qq.com(资料原件请于提交响应文件当日交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文 件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145083834。代理机构将通过《供应商获取文件申请表》填写的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未支付文件费用或未按要求发送资料 的供应商视为磋商文件未获取成功,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本项目磋商文件及本次 采购活动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 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更正公告,供 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公告信息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 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文件费用:人民币 150 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磋商 资格不能转让)。 注: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 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 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 年 7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 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香林北路 243 号(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香林北路 243 号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0825-29222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 52 号 2 栋 B 座 1804-1 号 联 系 人: 向先生 电 话: 028-8615785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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