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245南部县过境段地灾治理及精细化提升项目G245南部县过境段地灾治理及精细化提升项目地灾治理标段勘察设计的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G245南部县过境段地灾治理及精细化提升项目G245南部县过境段地灾治理及精细化提升项目地灾治理标段勘察设计的招标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南充市 | 采购单位 | 南部县公路管理二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G245南部县过境段地灾治理及精细化提升项目G245南部县过境段地灾治理及精细化提升项目地灾治理标段勘察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G245南部县过境段地灾治理及精细化提升项目
地灾治理 标段勘察设计
回复
编号:1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提问统一回复如下
提问:
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1-3条: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业绩或分包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3.如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投标文件格式“(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注2: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相关请求及主张:
建议修改为: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1-3条: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业绩或分包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为准。未列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合同扫描件或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 3.如未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扫描件或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投标文件格式“(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注2: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网页截图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如资格审查条件对此无要求,可忽略),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理由如下:首先,公路灾害治理设计或公路灾毁重建项目设计业绩很少能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业绩备案,如果单纯放业绩截图不能完全反应投标单位的业务水平。其次,增加业绩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既能增加潜在的投标单位的参与度又能增加项目的竞争度,这也能充分的体现“竞争择优”的业主意愿,同时,单纯的要业绩截图是对没有业绩备案的潜在投标单位的排斥,不能充分体现《招标投标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故建议增加合同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回复:
招标文件中(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1-3条,为四川省招标范本文件,该条为固化模板,范本要求提供相应网站截图,业主及代理机构无权修改。经向上级主管单位请示咨询,因本项目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勘察设计较传统公路勘察设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潜在投标单位提出的“公路灾害治理设计或公路灾毁重建项目设计业绩很少能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业绩备案”也属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综合考量,各潜在投标单位若提供范本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截图我方予以认可,若各潜在投标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我方也予以认可,但潜在投标人应对自己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
南部县公路管理二局
2024年7月15日
地灾治理 标段勘察设计
回复
编号:1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提问统一回复如下
提问:
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1-3条: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业绩或分包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3.如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投标文件格式“(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注2: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相关请求及主张:
建议修改为: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1-3条: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业绩或分包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为准。未列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合同扫描件或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 3.如未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扫描件或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投标文件格式“(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注2: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网页截图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如资格审查条件对此无要求,可忽略),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理由如下:首先,公路灾害治理设计或公路灾毁重建项目设计业绩很少能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业绩备案,如果单纯放业绩截图不能完全反应投标单位的业务水平。其次,增加业绩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既能增加潜在的投标单位的参与度又能增加项目的竞争度,这也能充分的体现“竞争择优”的业主意愿,同时,单纯的要业绩截图是对没有业绩备案的潜在投标单位的排斥,不能充分体现《招标投标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故建议增加合同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回复:
招标文件中(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1-3条,为四川省招标范本文件,该条为固化模板,范本要求提供相应网站截图,业主及代理机构无权修改。经向上级主管单位请示咨询,因本项目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勘察设计较传统公路勘察设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潜在投标单位提出的“公路灾害治理设计或公路灾毁重建项目设计业绩很少能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业绩备案”也属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综合考量,各潜在投标单位若提供范本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截图我方予以认可,若各潜在投标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我方也予以认可,但潜在投标人应对自己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
南部县公路管理二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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