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7月26日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1015场)
【招标公告】7月26日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1015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自贡市 | 采购单位 | 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015场)
受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稻谷,数量4871.465吨,等级一、二级,生产年限2021年,产地湖北、四川,存放地点为长山库P14号仓、新桥P01、04、12、13、14、18、20号仓,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检验报告》附后。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稻谷,数量4871.465吨,等级三级及以上,生产年限2024年,产地国内,存放地点为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长山库P03、P06、P08、P11。具体指标详见《交易清单》及下方“采购详情”,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出库费:无。
2.出库条件:最大出、入库能力150吨/天。库区有100吨地磅秤。新桥库地磅长12米,长山库地磅长14米,车限高5米。
3.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结算数量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竟得方可派人监磅。
4.其他要求:先款后货,买方仓门前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粮出库,买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卖方相关安排。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标的稻谷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竞得方必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采购2024年产新中晚籼稻,严禁掺杂陈粮,卖方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2024年产新粮证明并盖章,随车同行。如有发现故意掺杂使假行为,买方拒收并收取违约保证金。
2、质量指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稻谷(GB1350-2009)三级及以上,储存指标符合稻谷GB/T20569-2006储存品质判定标准,其中脂肪酸值≤19.0mgKOH/100g,拒绝接收虫粮、陈粮及新陈互混、品种互混的稻谷;水分≤13.5%(超0.1%扣0.12%,超14.0%拒收),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4.0%,杂质总量≤1.0%(过筛除杂,过筛除杂数量由卖方承担并自行处理筛下物,自备筛下物包装物),黄粒米≤0.8%,谷外糙米≤1.8%,互混率≤5.0%,超标拒收;色泽气味正常,重金属镉≤0.18mg/㎏,黄曲霉毒素B1≤7μg/㎏,稻谷要求无机砷≤0.28mg/㎏,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2021〕91号文件执行。粮食到库后买方每车检验,根据质量检验结果判定是否入库,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3.包装要求:散装。
4.入库费:本次采购无入库费。成交价为到仓前价;数量以委托方地磅秤计量结果为基准,竞得方可派人监秤。
5.检验方式:到库稻谷逐车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经初检合格方可卸车入库,初检不符合“采购详情”要求约定的均拒收,最终质量认定结果以完成整个标的入库后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抽样验收结果为准,如验收不合格,做退货处理,竞得方须于15日内补足质量达标的稻谷,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6.其他要求:鉴于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不论一方违反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中任一约定,均将导致另一方合同不能完成,故一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按照双向交易的数量总和(即销售合同数量及采购合同数量之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没收违约方交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即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12月5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9月10日,出库期截止,长山库2024年9月20日,新桥库2024年10月10日。采购入库时间: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1月25日,入库期:入库分段执行,截止到2024年12月5日完成。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2990元/吨。
(四)结算方式:粮食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买方初检合格并入库后,按货款的80%结算;剩余20%货款在完成整个标的入库后,经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出具合格检验报告后,竞得方向买方开具发票,买方凭竞得方开具的发票结算到合同总金额的100%。如验收不合格,由供货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包括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五)计量以卖方地磅计量结果为基准。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买方按该合同交易价格支付货款,最终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
联系人:朱仕元,联系电话:15390376569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 16:00 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7月26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向四川市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5 86739647(传真)
财务QQ群: 456722361江航成、符晗(入金、出金) 黄静(发票)
长山库P14号仓详情请下载附件!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015场)
受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稻谷,数量4871.465吨,等级一、二级,生产年限2021年,产地湖北、四川,存放地点为长山库P14号仓、新桥P01、04、12、13、14、18、20号仓,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检验报告》附后。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稻谷,数量4871.465吨,等级三级及以上,生产年限2024年,产地国内,存放地点为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长山库P03、P06、P08、P11。具体指标详见《交易清单》及下方“采购详情”,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出库费:无。
2.出库条件:最大出、入库能力150吨/天。库区有100吨地磅秤。新桥库地磅长12米,长山库地磅长14米,车限高5米。
3.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结算数量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竟得方可派人监磅。
4.其他要求:先款后货,买方仓门前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粮出库,买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卖方相关安排。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标的稻谷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竞得方必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采购2024年产新中晚籼稻,严禁掺杂陈粮,卖方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2024年产新粮证明并盖章,随车同行。如有发现故意掺杂使假行为,买方拒收并收取违约保证金。
2、质量指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稻谷(GB1350-2009)三级及以上,储存指标符合稻谷GB/T20569-2006储存品质判定标准,其中脂肪酸值≤19.0mgKOH/100g,拒绝接收虫粮、陈粮及新陈互混、品种互混的稻谷;水分≤13.5%(超0.1%扣0.12%,超14.0%拒收),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4.0%,杂质总量≤1.0%(过筛除杂,过筛除杂数量由卖方承担并自行处理筛下物,自备筛下物包装物),黄粒米≤0.8%,谷外糙米≤1.8%,互混率≤5.0%,超标拒收;色泽气味正常,重金属镉≤0.18mg/㎏,黄曲霉毒素B1≤7μg/㎏,稻谷要求无机砷≤0.28mg/㎏,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2021〕91号文件执行。粮食到库后买方每车检验,根据质量检验结果判定是否入库,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3.包装要求:散装。
4.入库费:本次采购无入库费。成交价为到仓前价;数量以委托方地磅秤计量结果为基准,竞得方可派人监秤。
5.检验方式:到库稻谷逐车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经初检合格方可卸车入库,初检不符合“采购详情”要求约定的均拒收,最终质量认定结果以完成整个标的入库后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抽样验收结果为准,如验收不合格,做退货处理,竞得方须于15日内补足质量达标的稻谷,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6.其他要求:鉴于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不论一方违反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中任一约定,均将导致另一方合同不能完成,故一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按照双向交易的数量总和(即销售合同数量及采购合同数量之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没收违约方交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即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12月5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9月10日,出库期截止,长山库2024年9月20日,新桥库2024年10月10日。采购入库时间: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1月25日,入库期:入库分段执行,截止到2024年12月5日完成。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2990元/吨。
(四)结算方式:粮食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买方初检合格并入库后,按货款的80%结算;剩余20%货款在完成整个标的入库后,经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出具合格检验报告后,竞得方向买方开具发票,买方凭竞得方开具的发票结算到合同总金额的100%。如验收不合格,由供货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包括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五)计量以卖方地磅计量结果为基准。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买方按该合同交易价格支付货款,最终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
联系人:朱仕元,联系电话:15390376569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 16:00 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7月26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向四川市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5 86739647(传真)
财务QQ群: 456722361江航成、符晗(入金、出金) 黄静(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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