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汉源县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汉源县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雅安市
发布日期:2024-08-21
【招标信用】汉源县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汉源县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雅安市 |
采购单位 |
汉源县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汉源县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汉源县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汉源县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汉源县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汉源县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 汉源工业园区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汉源县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江汉大道二段171号1栋 | 08354298848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汉源县路顺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福林大道一段4号 | 08353518192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52 | 设计费:1694571.17元; 工程费:114304969.04元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40730 | 20240730 | 20260121 | 20260121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20240730 | 20240730 | 20260121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主要包含对汉源县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现场的驻场服务)、竣工图编制、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杨杰 | 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川1512022202303573、川建安B(2021)1005390 | 邓云鹏 | 建造师注册证书 川1512023202404241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廖伟青 | 建筑师注册证书、职称证 20234403482、1600101003157 |
项目描述 | 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钢结构厂房 36575.15㎡,地下车库 19250.00㎡,以及园区配套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总图及附属工程等。 2.2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费用为 1875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 124244205.47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3工期:540日历天。 2.4项目建设地点:汉源工业园区。 2.5招标范围:主要包含对汉源县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现场的驻场服务)、竣工图编制、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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