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克论净专项考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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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泸州市 | 采购单位 |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克论净专项考评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四川众华门生市场调查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4000292
二、项目名称:以克论净专项考评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众华门生市场调查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结、陈慧、温念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并采用成本加利润原则,收取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不足6000元的,按照6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22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四川众华门生市场调查有限公司,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1340288071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江阳区交投大楼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镇宝莲路378号7楼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泸州)
电话:***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7日
相关附件:
以克论净专项考评-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二、项目名称:以克论净专项考评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众华门生市场调查有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天顺路235号 | 548,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众华门生市场调查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07019900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以克论净专项考评 | (一)走航监测:参照北京市《道路尘负荷车载移动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DB11/T1926-2021)标准,对主城区重点区域17条道路每周开展一次监测,全年共计提供不少于48次走航监测数据;主城区其余451条道路每月全覆盖开展一次监测,全年共计提供不少于12次走航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进行实时 | 技术要求 1.用途要求 通过高精度扬尘传感器对城市道路进行走航监测,实时对路表积尘和空气扬尘的数据进行分析,反演出道路积尘负荷数据,并通过GIS地图呈现出道路积尘负荷的城市分布情况,为道路清扫保洁提供指导和规划参考。 2.监测仪器要求 通过光散射法扬尘监测传感器,实时监测车轮扬起的颗粒物浓度及环境空 | 合同签订生效后次月1日开始执行,服务期限为1年 | 参照北京市《道路尘负荷车载移动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DB11/T1926-2021)、住建部《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道路积尘负荷值监测方法、)按照《泸州市城区环卫作业检查考核实施细则》质量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结、陈慧、温念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并采用成本加利润原则,收取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不足6000元的,按照6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22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四川众华门生市场调查有限公司,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1340288071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江阳区交投大楼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镇宝莲路378号7楼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泸州)
电话:***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7日
相关附件:
以克论净专项考评-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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