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中期蛋鸡、种母兔采购项目集体议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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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资阳市 | 采购单位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期蛋鸡、种母兔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中期蛋鸡、种母兔采购项目集体议价公告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中期蛋鸡、种母兔采购项目集体议价公告
我院为康复养殖基地良好发展,长远规划,帮助精神残疾人能够在合适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更好融入社会,提高生活质量,减轻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需购买中期蛋鸡、种母兔一批:
一、投标须知
1.1项目名称:中期蛋鸡、种母兔采购项目
1.2采购最高限价:7.00万元
1.3评标方式:一轮谈判报价,低价中标。如存在不唯一最低价,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产生中标人。
1.4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
响应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5响应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实质性要求)
1.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供应商串通投标:
1.5.1.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1.2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5.1.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1.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5.1.5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5.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1.5.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供应商;
1.5.4与采购人、其他响应供应商恶意串通;
1.5.5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5.6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非正常的协商谈判;
1.5.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5.8未按照集体议价公告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1.5.9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1.5.10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5.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5.12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5.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响应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选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选结果无效。
★二、集体议价要求
2.1采购内容: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中期蛋鸡、种母兔采购项目清单
2.2技术、服务要求:
2.2.1罗曼褐中期蛋鸡;
2.2.2年龄:9周;
2.2.3体重:0.75kg±0.2kg;
2.2.4存活率:验收当日存活率为100%,验收后30日存活率≥90%(因采购人管理或养殖方式不当造成的存活率下降除外);
2.2.5产蛋率:≥80%,鸡龄4个月后开始产蛋,鸡龄满4个月至6个月的时候属于产蛋量较低,鸡龄满6个月后属于产蛋量的高峰期;
2.2.6需提供疫苗影像资料;
2.2.7种母兔(原代杂交);
2.2.8被毛:要求浓密、柔软,富有光泽;
2.2.9四肢:应强壮有力,肢势端正。后肢无瘫痪症状。趾爪色泽应与被毛颜色一致;
2.2.10存活率:≥95%;
2.2.11体重:2kg±0.2kg;
2.3交货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付种母兔,10日内交付中期蛋鸡,每类货物均应一次性交货。
2.4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付款方式:种母兔收到货并验收合格存活率为100%并提供完税发票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付款95%,验收后30日存活率≥90%并提供完税发票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再付剩余的5%(如果存活率有下降,则按比例扣减);中期蛋鸡收到货并验收合格存活率为100%并提供完税发票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付款95%,验收后30日存活率≥90%并提供完税发票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再付剩余的5%(如果存活率有下降,则按比例扣减)。
2.6验收方式:供应商提供种母兔需达到每只2kg±0.2kg,采购人收货时进行随机抽取称重验收。供应商种母兔送达时,一并提供所需疫苗清单及影像资料。供应商提供蛋鸡需达到每只0.75kg±0.2kg,采购人收货时进行随机抽取称重验收。乙方蛋鸡送达时,一并提供所做疫苗清单及影像资料。
2.7其他:
2.7.1供应商负责货物的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死亡、发病等情况,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及相关资料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验收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
2.7.2供应商应提供饲养的技术指导;
2.7.3采购人收到货物时,疫苗均已接种完成;
2.7.4报价要求:本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单价报价,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2.7.5结算说明:实际结算金额=成交单价*实际供货数量,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2.7.6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应是健康无恙,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体重等与合同不符,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采购人延误使用,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要求:
3.1公示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3.2报名资料要求(提供加盖鲜章的纸质或扫描文件):
3.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经营范围含种畜禽相关内容)。
3.2.2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3.3报名方式:网上发送报名资料压缩文件包(电子邮件名称为“×××单位+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至QQ邮箱1186144271@qq.com。
四、投标资料要求(密封并加盖鲜章):
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经营范围含种畜禽相关内容)。
4.2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
4.3法人委托代表人进行投标的授权书。
4.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含联系方式)。
4.5报价表(格式以2.1采购内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中期蛋鸡、种母兔采购项目清单为准)。
五、招标资料投递时间及地点:
院内集体议价时间:2024年9月2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院内集体议价地点: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5号楼3楼会议室)。
集体议价相关事宜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6224413(座机),15182170828(手机)。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4年8月28日
中期蛋鸡、种母兔采购项目集体议价公告
我院为康复养殖基地良好发展,长远规划,帮助精神残疾人能够在合适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更好融入社会,提高生活质量,减轻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需购买中期蛋鸡、种母兔一批:
一、投标须知
1.1项目名称:中期蛋鸡、种母兔采购项目
1.2采购最高限价:7.00万元
1.3评标方式:一轮谈判报价,低价中标。如存在不唯一最低价,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产生中标人。
1.4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
响应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5响应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实质性要求)
1.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供应商串通投标:
1.5.1.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1.2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5.1.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1.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5.1.5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5.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1.5.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供应商;
1.5.4与采购人、其他响应供应商恶意串通;
1.5.5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5.6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非正常的协商谈判;
1.5.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5.8未按照集体议价公告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1.5.9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1.5.10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5.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5.12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5.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响应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选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选结果无效。
★二、集体议价要求
2.1采购内容: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中期蛋鸡、种母兔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 标的 名称 | 数量 (只)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报价 (元) | 合计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品种要求 |
1 | 中期蛋鸡 | 2000 | 26 | 农、林、牧、渔业 | 罗曼褐中期蛋鸡 | ||
2 | 种母兔 | 72 | 180 | 农、林、牧、渔业 |
2.2技术、服务要求:
2.2.1罗曼褐中期蛋鸡;
2.2.2年龄:9周;
2.2.3体重:0.75kg±0.2kg;
2.2.4存活率:验收当日存活率为100%,验收后30日存活率≥90%(因采购人管理或养殖方式不当造成的存活率下降除外);
2.2.5产蛋率:≥80%,鸡龄4个月后开始产蛋,鸡龄满4个月至6个月的时候属于产蛋量较低,鸡龄满6个月后属于产蛋量的高峰期;
2.2.6需提供疫苗影像资料;
2.2.7种母兔(原代杂交);
2.2.8被毛:要求浓密、柔软,富有光泽;
2.2.9四肢:应强壮有力,肢势端正。后肢无瘫痪症状。趾爪色泽应与被毛颜色一致;
2.2.10存活率:≥95%;
2.2.11体重:2kg±0.2kg;
2.3交货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付种母兔,10日内交付中期蛋鸡,每类货物均应一次性交货。
2.4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付款方式:种母兔收到货并验收合格存活率为100%并提供完税发票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付款95%,验收后30日存活率≥90%并提供完税发票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再付剩余的5%(如果存活率有下降,则按比例扣减);中期蛋鸡收到货并验收合格存活率为100%并提供完税发票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付款95%,验收后30日存活率≥90%并提供完税发票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再付剩余的5%(如果存活率有下降,则按比例扣减)。
2.6验收方式:供应商提供种母兔需达到每只2kg±0.2kg,采购人收货时进行随机抽取称重验收。供应商种母兔送达时,一并提供所需疫苗清单及影像资料。供应商提供蛋鸡需达到每只0.75kg±0.2kg,采购人收货时进行随机抽取称重验收。乙方蛋鸡送达时,一并提供所做疫苗清单及影像资料。
2.7其他:
2.7.1供应商负责货物的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死亡、发病等情况,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及相关资料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验收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
2.7.2供应商应提供饲养的技术指导;
2.7.3采购人收到货物时,疫苗均已接种完成;
2.7.4报价要求:本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单价报价,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2.7.5结算说明:实际结算金额=成交单价*实际供货数量,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2.7.6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应是健康无恙,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体重等与合同不符,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采购人延误使用,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要求:
3.1公示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3.2报名资料要求(提供加盖鲜章的纸质或扫描文件):
3.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经营范围含种畜禽相关内容)。
3.2.2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3.3报名方式:网上发送报名资料压缩文件包(电子邮件名称为“×××单位+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至QQ邮箱1186144271@qq.com。
四、投标资料要求(密封并加盖鲜章):
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经营范围含种畜禽相关内容)。
4.2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
4.3法人委托代表人进行投标的授权书。
4.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含联系方式)。
4.5报价表(格式以2.1采购内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中期蛋鸡、种母兔采购项目清单为准)。
五、招标资料投递时间及地点:
院内集体议价时间:2024年9月2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院内集体议价地点: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5号楼3楼会议室)。
集体议价相关事宜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6224413(座机),15182170828(手机)。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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