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硬件设施及系统整改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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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广安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中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硬件设施及系统整改维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四川中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硬件设施及系统整改维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ZD(2024)-232号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硬件设施及系统整改维修项目
3.采购人: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43元(大写:贰拾柒万叁仟叁佰肆拾玖元肆角叁分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43元(大写:贰拾柒万叁仟叁佰肆拾玖元肆角叁分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硬件设施及系统整改维修,具体详见第五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ang-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四川省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时间及地点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 2024年0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地点:
1、网上报名:申请人将介绍信填写完整(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后扫描以PDF格式(PDF名称或邮件名称须为 XXXX 项目 XX 公司报名登记资料)发送至1351384535@qq.com;竞争性磋商资料服务费:人民币300元/份(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网上报名以邮件形式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资料服务费一概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1.介绍信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2.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需要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报名资料原件,否则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九、相关要求
1.获取文件方式:网上获取,如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达到 3 家,本次采购活动自动终止。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和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 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09月26日08: 30 至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一、磋商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十二、磋商地点: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源二街66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3段133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区4栋9层1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4年9月14日
注: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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