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大竹县公路养护段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路安全防护零星维修整治项目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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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达州市 采购单位 大竹县公路养护段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大竹县公路养护段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路安全防护零星维修整治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施工承包合同书
 
 
 
工程名称: 大竹县公路养护段2024年度第二批次
公路安全防护零星维修整治项目
 
发包人:      大竹县公路养护段        
 
承包人: 四川友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2024年9月9日         
 
 
 
 
 
 
 
 
 
目    录
 
 
1.施工承包合同……………………………………………7页
2.工程量清单………………………………………………2页
3.施工安全合同……………………………………………5页
4.廉政合同…………………………………………………4页
大竹县公路养护段
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路安全防护零星维修整治项目
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大竹县公路养护段(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法人住所地: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迎宾大道417号
承包人:四川友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宋饶
法人住所地: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白塔街道东大街32号
大竹县公路养护段为实施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路安全防护零星维修整治项目,于2024年9月5日经大竹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大竹县公路养护段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路安全防护零星维修整治项目)(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公开选取》(项目受理编号:竹小额工程(随)【2024】61号)活动结果确定四川友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人,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内容:对大竹县公路养护段列养的107.123公里国省公路、326.481公里县道公路,根据损毁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及时开展零星维修任务,同时按照养路段及主管局的工作安排及时新增各类交安设施,以保证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的良好性能(详见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路安全防护零星维修整治项目《工程量清单》)。
备注:1、本项目维修整治计划根据交安设施的损毁情况及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实时多批次下达。2、本项目为交安设施的零星维护,工作性质要求必须具有及时性。一般情况下乙方须在收到整治计划的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特殊情况下须立即响应。
二、工程价款:根据已投标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项目设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贰仟柒佰柒拾叁元(小写:¥ ***元)。
(一)、工程数量及预算单价:详见附件《大竹县公路养护段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路安全防护零星维修整治项目工程量清单》。
1、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每项工程数量为预估工程量,每项工程内容所完成的工程数量均无法确定,在工程总决算不能超过工程总造价的前提下,以实际下达的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2、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预算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含: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风险、利润、调迁、临建、土地及青苗赔偿费、弃土场地租用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现场文明施工等及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费等各种税费。
(二)、依据公路工程设计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已被计入有标价的设计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单独计量,其费用已分摊在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子目预算单价或预算总额价之中。
三、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9月1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 1月10日:计划总工期: 4个月。
四、工程费用支付:
(一)、计量方式:工程质量经甲方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联合验收合格后,按照甲乙双方共同收验工程数量进行工程计量。
(二)采用按月结算或批次结算的方式,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结算时由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税票。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向施工现场派驻业主代表负责工程质量、数量及工期的监督管理。
2、本工程严禁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视其违约并令其退场,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乙方所用波形护栏材料质量必须达到《波形梁钢护栏》GB/T 31439-2015及其他相关的现行规范要求;波形护栏安装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17及其他相关的现行规范中关于Gr-A-4E、Gr-A-2E、Gr-B-4E、Gr-B-2E的要求;其他项目材料及安装质量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现行规范要求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甚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根据交通安全设施损毁情况及工作安排下达整治计划,一般情况下乙方须在收到整治计划的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特殊情况下须立即响应。如乙方在收到维修整治计划后,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如果甲方根据工程进度(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确认乙方无法确保工程进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完成工程量甲方不予结算,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相关损失及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组织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3、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对乙方所完成合同内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定、质量评定及项目验收。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等而延长工期,乙方应事先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工期延长具体时间,甲方确认的工程延期时间,为合理的工期有效时间。
(二)、乙方的义务:
1、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四套。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各种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影响了工程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合同工期。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交工时间内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时间从规定的交工时间第二天算起,违约金按人民币2000元/天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0%。如违约至4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乙方除承担前述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3、乙方应严格履行经双方商定的合同条款,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为此,乙方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他,并为施工地段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1)、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乙方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在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相关法规及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和警示标志,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管理。
(2)、施工用工程材料及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自检、抽检报验。乙方对每道工序完工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并整理好一切资料。
(3)、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要求:作业区域材料堆放整齐、机械设备停放整齐,现场布置整齐,减少施工噪音、保护环境卫生。全面达到省、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的检查标准。
4、乙方应负责协调、处理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共同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5、乙方应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相关单位或部门或组织或个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的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主动处理,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应予以双倍赔偿。
七、安全约定:
   (一)、本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全权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二)、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要做到“六杜绝、三消灭、二控制、一创建”。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及其他损失。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100%”。
   (三)、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文件组织施工,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乙方项目负责人依法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乙方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五)、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的规定,每工班均设“专职安全员”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操作规程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八、其他约定:
   (一)、合同清单内工程细目的工程数量的确定,由甲乙双方现场共同收验核实确定。
    (二)、如果甲方临时性安排合同清单外的工程细目可根据需要时的市场价格双方现场确定。
   (三)、工程项目在覆盖和遮掩前必须通知甲方对工程数量现场确认,以甲方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覆盖和遮掩,否则不予计量认可。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一、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工程量清单》
 
 
甲方:大竹县公路养护段     乙方:四川友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大竹县公路养护段 
 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路安全防护零星维修整治项目工程量清单
序号
工  程  项  目
单 位
预估数量(米)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元)

波形护栏
 
 
 
181120
 
1
二波形梁护栏Gr-B-4E

370
246
91020
 
2
二波形梁护栏Gr-B-2E

100
377
37700
 
3
二波形梁护栏 Gr-B-4E (旧板利用)

100
142
14200
 
4
二波形梁护栏 Gr-B-4E (修复安装)

100
66
6600
 
5
三波形梁护栏 Gr-A-4E

40
320
12800
 
6
三波形梁护栏 Gr-A-2E

40
470
18800
 

示警桩(防撞桶)
 
 
 
29070
 
1
塑料软桩(长75cm)
处/次
10
872
8720
 
2
钢质示警桩Φ89
处/次
10
1066
10660
 
3
反光防撞沙桶(80cm)
处/次
10
969
9690
 

广角镜
 
 
 
15844
 
1
Φ100cm广角镜

17
932
15844
 

振荡标线
m2
300
120
36000
 

普通热熔标线
m2
300
45
13500
 

铣刨标线
m2
200
35
7000
铣刨标线(振荡标线)

道桩

100
118
11800
 

标志标牌
 
 
 
57139
 
1
单柱三角标牌

20
486
9720
 
2
单柱三角标牌
(一杆双牌)

10
815.4
8154
 
3
单柱圆形标牌

10
523
5230
 
4
警示标牌(长方形800mm×1200mm)

20
897
17940
 
5
警示标牌(长方形1000m×1400mm)

5
1085
5425
 
6
单柱标志标牌修复

20
291
5820
 
7
悬臂标牌修复

10
485
4850
 

线形诱导标志

 
 
42230
 
1
40cm*60cm太阳能线形诱导标志

20
1117
22340

一杆2面(双向)
2
40cm*60cm线形诱导标志

30
663
19890

一杆2面(双向)

示警灯
 
 
 
58300
 
1
超大四格铝壳爆闪灯

30
848
25440
尺寸:1680*165*230
灯珠:300颗以上
2
大慢字铝壳爆闪灯

20
830
16600
尺寸:530*165*135
灯珠:300颗以上
3
更换超大四格铝壳爆闪灯

20
548
10960
只更换爆闪灯灯头
4
更换大慢字铝壳爆闪灯

10
530
5300
只更换爆闪灯灯头
110
专项费用

 
 
30770
 
11001
施工场地建设费

 
 
24010
4.50%
11002
安全生产费

 
 
6760
1.50%
 
工程造价

 
 
***
 
备注:本项目为安防设施的零星维护,工作性质要求必须具有及时性。每次维护任务的类别、数量不定。因此,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有考虑单次少量维护的情况。

 
大竹县公路养护段
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路安全防护零星维修整治项目
施工安全合同
 
发包人:大竹县公路养护段(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法人住所地: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迎宾大道417号
承包人:四川友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宋饶
法人住所地: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白塔街道东大街32号
为在大竹县公路养护段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路安全防护零星维修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大竹县公路养护段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四川友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按规定时限向发包人及所属上级单位和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汇报,并积极主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1)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安全损失及生命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2)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大竹县公路养护段     乙方:四川友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竹县公路养护段
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路安全防护零星维修整治项目
廉 政 合 同 
 
发包人:大竹县公路养护段(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法人住所地: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迎宾大道417号
承包人:四川友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宋饶
法人住所地: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白塔街道东大街32号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大竹县公路养护段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路安全防护零星维修整治项目(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大竹县公路养护段(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施工单位四川友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大竹县公路养护段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路安全防护零星维修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 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大竹县公路养护段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路安全防护零星维修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大竹县公路养护段     乙方:四川友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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