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5号办公楼外挂电梯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5号办公楼外挂电梯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5号办公楼外挂电梯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5号办公楼外挂电梯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2024-DLJC-A0182-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5号办公楼外挂电梯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5号办公楼外挂电梯采购项目(第三次)。2、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120日内完成。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2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时,则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3.3供应商非产品制造商时,则提供: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许可项目:(电梯)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②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3.4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建造师证书(签订合同前供采购人核查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方式:1.网上(远程)办理: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将《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scqxzbyb0831@qq.com。 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 2.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登记备案)。 报名咨询电话:***。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金沙江大道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5号办公楼外挂电梯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2024-DLJC-A0182-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5号办公楼外挂电梯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5号办公楼外挂电梯采购项目(第三次)。2、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120日内完成。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2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时,则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3.3供应商非产品制造商时,则提供: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许可项目:(电梯)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②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3.4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建造师证书(签订合同前供采购人核查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方式:1.网上(远程)办理: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将《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scqxzbyb0831@qq.com。 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 2.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登记备案)。 报名咨询电话:***。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金沙江大道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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