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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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阿坝师范学院2023年度录音棚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2551
二、项目名称:阿坝师范学院2023年度录音棚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众智双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2号2栋7层705号
被投诉人1: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被投诉人2:阿坝师范学院
住所地: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水磨镇
相关供应商:四川海岩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双楠段389号1栋5层21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11月29日,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阿坝师范学院2023年度录音棚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2551)采购公告。2023年12月20日,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3年12月21日,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公布成都众智双元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2024年6月21日,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将中标供应商变更为四川海岩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四川海岩声学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所投多个产品为进口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质性要求。
投诉事项2: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在项目结果更正公告中故意不公布品牌型号明细,致使我公司无法得知明细对项目提出质疑且权益受到损害,严重违背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事项2投诉处理程序;投诉事项1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如投诉人认为给自身造成损失,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5日
二、项目名称:阿坝师范学院2023年度录音棚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众智双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2号2栋7层705号
被投诉人1: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被投诉人2:阿坝师范学院
住所地: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水磨镇
相关供应商:四川海岩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双楠段389号1栋5层21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11月29日,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阿坝师范学院2023年度录音棚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2551)采购公告。2023年12月20日,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3年12月21日,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公布成都众智双元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2024年6月21日,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将中标供应商变更为四川海岩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四川海岩声学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所投多个产品为进口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质性要求。
投诉事项2: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在项目结果更正公告中故意不公布品牌型号明细,致使我公司无法得知明细对项目提出质疑且权益受到损害,严重违背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事项2投诉处理程序;投诉事项1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如投诉人认为给自身造成损失,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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