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六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10月9日眉山市国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1589场)
【招标公告】第六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10月9日眉山市国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1589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眉山市 | 采购单位 | 眉山市国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眉山市国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589场)
受眉山市国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5L∕桶,一件4桶。
2.出库费:出库费用30元/吨,运输车辆费用由买方承担,出库费用需在成交后5日内将出库费用转入卖方指定账户。
3.出库条件:日出库50吨。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2024年10月新加工生产非转基因菜籽油,菜籽油质量指标应符合GB/T1536-2021压榨二级及以上要求,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标准要求,其中酸价≤1.5mg/g,过氧化值≤0.15g/100g,黄曲霉B1<10ug/kg,总砷<0.1mg/kg,铅<0.08mg/kg;塑化剂三项必须符合国市监食生〔2019〕214号文件规定,DBP<0.3mg/kg、DEHP<1.5mg/kg、DINP<9.0mg/kg;不得掺加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脂肪酸组成符合菜籽油基本特性。除约定质量要求外,其他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均做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同时竞得方须于10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小包装菜籽油。
2.包装要求:小包装菜籽油规格为5L∕桶,一件4桶。油桶样式、规格、品牌统一。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重、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各项标识清晰、齐全、准确,并提供该生产批次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齐全。运输车辆(器具)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不得污染或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
3.入库费:采购价为全包到库价,入库费用30元/吨,运输车辆费用由卖方承担,需在成交后5日内将入库费用转入买方指定账户。
4.入库条件:日入库50吨
5.其他要求:
5.1小包装菜籽油入库时须提供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每车随货附批次质检报告且检测项目齐全。
5.2生产日期:成交当月的生产日期。
5.3保质期:18个月。
5.4验收方式:质量认定以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结果为准。因质量检验抽检后的拆包件,由竞得方负责进行更换。如任何一项质量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须于10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小包装菜籽油。
联系人:肖利川,联系电话:13198355245。
三、轮换方式:边入边出,出库数量不高于入库数量。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11月8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0月25日,出库期截止到2024年11月8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1000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0月25日,入库期截止到2024年11月8日。
(四)结算方式:菜籽油入库完毕后先结算80%货款,经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卖方开具增值税正式发票后结清剩余20%货款。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0月9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3)成交包干轮换销售合同后,竞得方不参加包干轮换专场成交采购合同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5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详情请下载附件!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589场)
受眉山市国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值 | 过氧化值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保质期到期时间(年月日) | 出库能力(吨/天) |
P24kh2479 | 眉山市国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 松江库 | 0L2-1 | 四川 | 2023 | 菜籽油(压榨) | 二级 | 143.3 | 2.7 | 0.03 | 0.03 | 0.1 |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2025.4.12 | 50 |
眉山市国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 松江库 | 0P11 | 四川 | 2023 | 菜籽油(压榨) | 二级 | 66.7 | 2.7 | 0.03 | 0.03 | 0.1 |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2025.4.12 | 50 | |
合计 | 21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值 | 过氧化值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成交价 (元/吨) |
P24kh2479 | 眉山市国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 松江库 | 0L1-1 | 四川 | 2024 | 菜籽油(压榨) | 二级及以上 | 210 | ≤1.5 | ≤0.15 | ≤0.05% | ≤0.15% |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1000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5L∕桶,一件4桶。
2.出库费:出库费用30元/吨,运输车辆费用由买方承担,出库费用需在成交后5日内将出库费用转入卖方指定账户。
3.出库条件:日出库50吨。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2024年10月新加工生产非转基因菜籽油,菜籽油质量指标应符合GB/T1536-2021压榨二级及以上要求,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标准要求,其中酸价≤1.5mg/g,过氧化值≤0.15g/100g,黄曲霉B1<10ug/kg,总砷<0.1mg/kg,铅<0.08mg/kg;塑化剂三项必须符合国市监食生〔2019〕214号文件规定,DBP<0.3mg/kg、DEHP<1.5mg/kg、DINP<9.0mg/kg;不得掺加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脂肪酸组成符合菜籽油基本特性。除约定质量要求外,其他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均做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同时竞得方须于10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小包装菜籽油。
2.包装要求:小包装菜籽油规格为5L∕桶,一件4桶。油桶样式、规格、品牌统一。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重、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各项标识清晰、齐全、准确,并提供该生产批次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齐全。运输车辆(器具)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不得污染或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
3.入库费:采购价为全包到库价,入库费用30元/吨,运输车辆费用由卖方承担,需在成交后5日内将入库费用转入买方指定账户。
4.入库条件:日入库50吨
5.其他要求:
5.1小包装菜籽油入库时须提供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每车随货附批次质检报告且检测项目齐全。
5.2生产日期:成交当月的生产日期。
5.3保质期:18个月。
5.4验收方式:质量认定以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结果为准。因质量检验抽检后的拆包件,由竞得方负责进行更换。如任何一项质量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须于10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小包装菜籽油。
联系人:肖利川,联系电话:13198355245。
三、轮换方式:边入边出,出库数量不高于入库数量。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11月8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0月25日,出库期截止到2024年11月8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1000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0月25日,入库期截止到2024年11月8日。
(四)结算方式:菜籽油入库完毕后先结算80%货款,经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卖方开具增值税正式发票后结清剩余20%货款。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0月9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3)成交包干轮换销售合同后,竞得方不参加包干轮换专场成交采购合同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5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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