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翠屏区永兴镇片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2024年翠屏区金秋湖镇等6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宜宾市 发布日期:2024-09-28

【招标公告】2024年翠屏区永兴镇片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2024年翠屏区金秋湖镇等6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宜宾市 采购单位 宜宾市翠屏区鼎粮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翠屏区永兴镇片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2024年翠屏区金秋湖镇等6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2024年翠屏区永兴镇片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2024年翠屏区金秋湖镇等6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农函〔2024〕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建项目: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双谊镇、金秋湖镇;改造项目: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白花镇、永兴镇、金坪镇、牟坪镇、李端镇 ,建设资金来自 新建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区级资金;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区级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鼎粮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农函〔2024〕6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2024年翠屏区永兴镇片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2024年翠屏区金秋湖镇等6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
  2.2 建设地点: 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为永兴镇玉峰村、土堰村、文昌社区村,双谊镇罗嘴村,金秋湖镇青山社区村等3个镇5个行政村;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地点为金秋湖镇明威社区村、沉香村,白花镇白安社区村,永兴镇王庙村,金坪镇青叶社区村,牟坪镇龙兴社区村,李端镇板栗社区村等6个镇7个行政村。
  2.3 资金来源: 总投资9900万元,其中新建项目总投资630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3253.6万元、省级补助资金946.4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8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820万元;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省补助资金264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2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40万元。
  2.4 建设规模: 新建高标准农田1.4 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2万亩。
  2.5 计划工期: 预计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含监理平行检测)。
  2.7 标段划分: 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单项监理服务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或工程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水利工程类施工监理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9 00:00 至 2024-10-11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2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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